李鐵剋扣球員300萬工資,球員現在能要回嗎?

我們經常聽到包工頭剋扣農民工工資,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工,是充滿無助、無奈而又憤慨的。同樣,近期風頭正勁的前國足教練,其在武漢俱樂部的角色也不失為高階包工頭,將球員由年薪200萬漲到600萬,從中抽取300萬,更顯周扒皮的英雄本色,對球員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高。該球員雖然內心是不滿且憤怒的,但誰叫人家頭鐵又有權,人在屋簷下,又不得不低頭。

李鐵剋扣球員300萬工資,球員現在能要回嗎?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隨著鐵蛋貪汙瀆職事件的暴露,其及團伙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牢獄之災不可避免,那麼被剋扣年薪的球員能否主張要回被扣的工資呢?

這估計是該球員最關心的事情,畢竟在中超球員普遍降薪的今天,300萬可不是小數目,在二三線大城市也妥妥的一套房。

李鐵剋扣球員300萬工資,球員現在能要回嗎?

按照常理,我們肯定覺得要回300萬工資理所當然。而實際上,若不是鐵蛋被抓,估計球員也沒敢討薪,除非他不想在足球圈混了。不過,根據既有事實,該球員討薪是否有法律支援呢?讓我們看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由此可見,如果俱樂部給該球員漲薪是有正式會議或行政審批支撐的,可作為其合法勞動報酬進行利益主張,但不是向俱樂部索要,而是向經紀公司和李鐵進行索賠。若其拒不支付的,可對其進行詐騙罪或非法侵佔私人財產罪進行控告,讓鐵蛋和其同夥的鐵窗生涯再添濃墨重彩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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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有權,為所欲為,吃相難看,肆無忌憚!說他們是中國足球停滯不前的歷史罪人也不為過,希望有關部門重拳出擊,嚴懲不怠!還中國足球一個朗朗乾坤,給中國球迷一個美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