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專題】人工智慧企業法律盡職調查之智慧財產權篇

【大資料專題】人工智慧企業法律盡職調查之智慧財產權篇

(股度股權-大資料律師團隊部分成員合影)

作者:李濤律師

來自:股度股權

-大

資料律師團隊

單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

全文4100字,閱讀需要5 分鐘

【大資料專題】人工智慧企業法律盡職調查之智慧財產權篇

對於人工智慧企業來說,智慧財產權往往是企業能夠長期發展壯大,抵禦市場風險的核心競爭力之一。投資併購方需要透過盡職調查來了解目標公司的真實狀況,明確交易中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為交易結構的設計、定價以及交易檔案的條款和條件提供參考。

【大資料專題】人工智慧企業法律盡職調查之智慧財產權篇

No.1

人工智慧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若干特點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技術可以從底層實現、功能性應用和產業應用三個維度加以區分。

其中:AI底層實現技術是指實現人工智慧功能應用的以統計或數學模型表示的各種核心演算法,包括機器學習、模糊邏輯、機率推理、本體工程、邏輯程式設計等;AI功能性應用是指使用AI底層演算法實現的技術性功能,包括計算機視覺、自然語言處理、語音處理、分散式人工智慧、知識表示與推理、計劃與排程等;AI產業應用被廣泛使用於各個產業領域,從而實現工業化和商業化應用,近年來較為活躍的產業領域為交通運輸、通訊以及生物醫藥。

截止2020年底,我國人工智慧專利申請數量首次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然而,中國人工智慧專利的授權率一直不高,明顯低於美國、日本、歐洲、以色列。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人工智慧“演算法”有賴於計算機程式,長期以來,計算機程式更多的是透過版權的方式予以保護。版權關注“演算法”的表現形式,而並非“演算法”的核心思想。這樣,當侵權者繞開“演算法”的程式碼表現形式,而採用其他程式碼編譯相同“演算法”的時候便可以繞過侵權。

雖然近年來國家專利局進一步放開計算機程式申請專利的要求,但是根據《專利法》第25條的規定,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被授予專利權。《專利法》中的發明專利側重於對“技術方案”的保護。因此,作為人工智慧核心的“演算法”,系“智力規則”還是“技術方案”,成為其能否獲得專利保護的關鍵所在。

綜上,在對人工智慧企業進行智慧財產權盡職調查時,除專利權外,商業秘密保護和版權保護也是核查的重要內容。

No.2

核查範圍

【大資料專題】人工智慧企業法律盡職調查之智慧財產權篇

包括企業擁有或使用的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著作權、域名、專用技術、商業秘密、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No.3

智慧財產權盡職調查工作方法

一、查閱資料審閱檔案資料,主要由標的公司提供。

二、公開媒體、網際網路渠道調查

其中重要網站包括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綜合服務平臺、中國專利資訊網、專利檢索分析網站等。

三、訪談

對於一些難以從書面材料中獲取的資訊或疑點,可以採用訪談的方式進行核查,訪談物件包括目標公司員工、客戶、供應商甚至競爭對手等。

四、走訪必要時透過走訪行業協會/政府部門等,印證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

五、現場實地調查

例如以科研為導向的目標公司,調查人員可以著重走訪其技術研發部門,向技術研發人員瞭解技術研發情況。

六、函證

在目標公司無法提供原件供核查等情況下,可以透過向相關單位發函查證的形式向其核實具體情況的一種盡職調查方法。

七、非公開調查

必要時還可以採取非公開調查的方式,在目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透過接觸目標公司的關聯企業、競爭對手、商業夥伴,透過向行業內人士詢問目標公司有關情況等方式,核查目標公司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No.4

專利權核查要點

一、重點審閱檔案

(一)目標公司專利清單,內容應包括專利及專利申請的型別、名稱、申請號、申請日期、公開(吿)號、公開(吿)日期、授權日期、有效期限、法律狀態、轉讓情況、許可情況等。

(二)目標公司已授權專利,需對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授權文字、有效期限、年費繳納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三)目標公司已提交申請但尚未獲得授權的專利,需要對申請檔案提交回執、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進入實質審查通知書、審查意見通知書等官方發文及繳費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四)目標公司透過自行研發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需要對研發利用的物資技術來源進行調查,並對專利權證書、技術研發記錄檔案等內容進行審查。

(五)目標公司透過委託開發或合作開發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需要對委託開發協議、合作開發協議、權利歸屬相關條款或協議等內容進行審查。

(六)目標公司透過個人的職務發明取得專利權的,需要對職務發明歸屬協議、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工作經歷、公司內部的職務發明管理規定等內容進行審查。

(七)目標公司透過受讓取得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需要對轉讓協議、轉讓登記證明、專利著錄變更證明、變更公告、轉讓費支付憑證等內容進行審查。

(八)目標公司透過被許可方式取得專利使用權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許可使用協議、許可使用合同備案登記證明、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被許可使用的權利範圍、被許可的型別及使用期限約定等內容進行審查。

(九)目標公司將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作價出資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專利權評價報告、出資協議等內容進行審查。

(十)目標公司將專利權許可或轉許可他人使用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許可使用協議、許可使用費支付憑證、許可使用期限、許可的型別、許可使用的權利範圍、合同備案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查。

(十一)目標公司將專利權質押的,需要對專利權屬證明、質押協議、專利權質押登記證、年費繳納情況等內容進行審查。

(十二)目標公司與專利權相關或者與專利權協議相關的訴訟、仲裁等涉訴情況。

(十三)目標公司與核心研發人員之間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內容以及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發放情況。

(十四)目標公司專利管理及保護的內部規章制度,以及對於正在研發過程中的核心技術的相關保密措施。

二、權屬來源及瑕疵

如果是自主申請獲得的專利,要注意核查是否屬於職務作品/發明、有無共有人、有無授予第三人許可使用等。

如果是轉讓繼受獲得的專利,要注意核查轉讓合同是否真實合法、是否存在禁止權利轉讓、轉讓前是否已許可他人使用等。

如果是專利許可方式獲得專利使用權,要注意核查專利許可使用協議是否真實合法,是屬於獨佔許可、排他性許可、普通許可中的哪一種方式,許可使用年限,被許可的專利權是否已到期等。

三、法律狀態

注意核查專利權處於申請、公告、授權、無效等各環節中的相關情況,剩餘保護期限,繳費情況等。

四、權利內容

如專利權是否包括製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等內容。

五、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包括一般涉訴情況調查、訴訟風險分析以及未發生訴訟時的法律風險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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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商業秘密保護核查要點

一、重點審閱檔案

(一)目標公司商業秘密權屬證明資料,例如技術資訊或經營資訊形成記錄等。

(二)目標公司商業秘密的表現形式及使用情況。

(三)公司內部商業秘密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及商業秘密保密措施實施情況,例如是否與員工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是否對涉密資料進行了存檔管理,是否明確告知保密人員商業秘密的範圍、保密義務等。

(四)目標公司涉及商業秘密研發人員的勞動合同,對職務創作或者職務發明的約定及激勵措施等。

(五)目標公司核心研發人員的工作經歷及與其原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的內容以及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發放情況。

二、保密協議的內容

除公司與員工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外,還可能涉及公司與第三方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應特別注意審查協議的合法性。

三、保密制度的內容及落實情況

如商業秘密載體的存放保管及回收、涉密生產車間限制來訪、員工離職時返還銷燬商業秘密載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