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智慧財產權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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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智慧財產權風險包括侵權和被侵權風險,侵權風險指組織可能存在侵犯他人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被侵權風險指組織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資產流失、被非法佔有、遭受侵權糾紛導致費用、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

與智慧財產權風險的分類一樣,智慧財產權風險產生的原因也涉及多種因素,可以從智慧財產權的環境、權利人的行為和侵權人的行為三個維度來考慮。

(1)環境方面:某些法律法規的規定尚比較模糊,生活中智慧財產權維權意識不強,部分地區的地方保護主義,違法成本不高,市場不公平競爭,新出現的智慧財產權型別和網路發展帶來保護的困難等。

(2)權利人方面:權利人缺乏必要的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申請智慧財產權的意識不強、日常維權工作不到位,目標市場和競爭對手瞭解不足,生產經營環節控制不嚴,權利人的僥倖或疏忽行為等。

(3)侵權人方面:侵權人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欠缺,目標市場和競爭對手瞭解不足,生產經營環節控制不嚴,侵權人的僥倖、疏忽或故意行為等。從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實踐的角度,導致風險的因素也有很多,例如:企業現有智慧財產權管理混亂,保護不力;缺乏專有技術和商業秘密內部保護機制,導致無形資產流失;未能根據市場優勢和商業價值定位核心技術,區分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點;缺乏對同行業競爭對手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狀況及相關法律政策的實時監控,因此失去了商機。不瞭解海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規則,甚至遭遇訴訟。這些原因所帶來的智慧財產權風險將制約企業的發展,甚至破壞企業苦心經營的成果。智慧財產權風險可能給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失。

案例:

2016年6月,某為將某星起訴至泉州中院,訴稱包括某星最新款Galaxy S7(G9300)在內的共計16款某星手機產品涉嫌專利侵權,並索賠8050萬元(含合理支出費用50萬元)。2017年12月,福建省高院經審理作出二審終審判決,駁回某星上訴請求,某星須支付某為8050萬元侵權賠償額,同時,按照法院判決停產、停售共計23款某星手機。某星不僅在經濟上遭受損失,在中國市場的佔有率也受到重創,持續下滑,到2019年底,某星關閉了其在惠州的最後一家手機工廠,某星在中國智慧手機市場的份額已從2013年的15%降至不足1%。

商場如戰場,如今智慧財產權已成為企業能夠在異常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決勝的法寶。然而智慧財產權風險巨大,智慧財產權糾紛的處理,尤其是訴訟處理,程式複雜,週期長,人力財力消耗大,甚至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企業應當加強智慧財產權風險管理,建立預警機制,主動防禦智慧財產權風險。企業應建立並不斷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積極採取挖掘、佈局、導航、預警等有效手段,防範和管控智慧財產權風險,保障企業的創新成果,更好地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促進企業不斷創新、發展、再創新、再發展。無數案例已證明企業應當重視智慧財產權風險,力爭在全球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智慧財產權風險管理,將為企業在形成核心競爭力中提供重要支撐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