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押送犯人非常艱辛,為何碰見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

在古代,刑罰由來已久。懲罰犯人的手段不計其數。鞭撻、杖刑和流放是最為常見的懲罰犯人的手段。懲罰罪犯的手段可以說是非常殘忍的。《尚書·舜典》對此就有過記載記載:“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

古代押送犯人非常艱辛,為何碰見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

原始社會是人類歷史上第一種社會形態。從原始社會到現在,人類建立了各種風俗制度。它們雖然不是特別完美,但卻標誌著人類已經進入了文明時代。商鞅變法是戰國變法最重要的改革。其中規定了許多制度、刑罰和嚴厲的治國手段,使人們不敢越雷池,影響深遠。

如果一個人犯了罪,等待他們的不僅是監禁的災難,還有各種可怕的折磨。

歷史上也有許多著名的改革,如王莽變法、王安石變法、張居正變法等,與這些改革相比,商鞅的改革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它是從王國時代向帝國時代的轉變。商鞅變法所確立的制度在中國已經延續了兩千多年。

在古代押送犯人非常艱辛,為何碰見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呢?

古代押送犯人非常艱辛,為何碰見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

據《開皇律》記載:“絞以致斃、斬則殊形,除惡之體,於斯已極。”

秦朝的商鞅和明朝的大臣袁崇桓受到了特別殘酷的懲罰。商鞅死於自己發明的車裂之刑,袁崇桓死於凌遲之刑。秦朝透過商鞅建立的刑罰制度鞏固了自己的地位,但也使許多人死於刑訊逼供,許多人對商鞅不滿。

但也並不是所有的囚犯都會受到這些酷刑,只有犯了不可原諒的錯誤,才會被判最高刑。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和死刑

是秦朝確立的五種主要刑罰,也是我國古代普通人常用的刑罰。笞刑和杖刑只是對犯人的身體傷害,不是很殘酷的懲罰。徒刑是強迫犯人在一段時間內努力工作,而不是嚴懲。

只有流放才是五種懲罰中比較嚴重的一種。

古代押送犯人非常艱辛,為何碰見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

流放是始於秦漢時期的一種刑罰,就是把犯人送到偏僻的地方服刑。

簡單地說,流放就是把犯人從他們居住的地方轉移到一個非常偏遠的地方去做艱苦的工作。這種懲罰是對流亡囚犯

精神和身體的雙重摺磨

。許多犯人忍受不了艱苦的旅途,有的累死,有的餓死。正如人們經常在電視連續劇中看到的:

有人違法,流放三千里。

在《水滸傳》中,宋江就是被判流放的一個案例。囚犯被流放後,會戴上沉重的鐐銬,有的會直接給流放者加上懲罰,也就是說,他們會在流放之前毆打這個人。《水滸傳》中的林沖在被流放前被打了二十局。

最殘酷的一點是,他們被流放的地方大多荒無人煙,不僅氣候非常惡劣,他們首先要面對的是飢餓。

古代押送犯人非常艱辛,為何碰見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

富人可以給一些錢給他們供道路使用,而窮人只能靠自己的辛勤勞動。

在路途中,如果他們不聽獄卒的指揮,極有可能被獄卒打得半生不死,這對他們來說無疑是一種更重的懲罰。獄卒喜歡做艱苦的工作,願意護送犯人,是因為獄卒不是正式的官員,不是正式工,而且願意接受這份工作的人並不多。

正因為如此,護送流亡官員的工資要比普通勞動人高得多,以鼓勵他們努力工作。

其實,不管他們是官員還是僕人,本質上就是為了生存。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油和水可以撈出來,獄卒怎麼能活下去?

古代押送犯人非常艱辛,為何碰見女犯人,衙役們都要搶著去?

在歷史上,被流放的女性確實比男性少很多。但是為何獄卒都搶著去押送?女子本身身子柔弱,易受風寒,更何況在流放的路途中還會帶著沉重的枷鎖,家人為了不讓他們在流放的過程中遭受到獄卒的欺負或者侮辱,為了減輕她們的痛苦,

家人往往會賄賂相關官員,而獄卒就是其中之一。所以獄卒喜歡押送女犯人人,遇到這樣的肥差才會搶著做。

參考資料:

《尚書·舜典》

《開皇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