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種方式不是避稅,企業別再誤入歧途了,被稽查後,後果很嚴重

這幾種方式不是避稅,企業別再誤入歧途了,被稽查後,後果很嚴重

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納稅是必不可少的,而很多企業都會感覺企業的稅負重,又或者是納稅後利潤非常低,所以會選擇各種各樣的方式來減稅避稅。但又常常誤入歧途,選擇的方法不對,不僅不構成合理合法避稅,還被判定為偷稅逃稅,一旦被稅務稽查,後果是難以承受的。

這幾種方式不是避稅,企業別再誤入歧途了,被稽查後,後果很嚴重

首先第一種就是虛開發票,相信不少人都聽過,不僅僅是從新聞,更多的還有國家稅務局經常會發布的通告與通知。虛開發票是什麼?簡單地說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開具發票時,是在商品名稱、商品數量、商品單價以及金額上採取弄虛作假的手法。不少企業利用虛開發票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和虛列費用,來達到企業少繳稅的目的,很明確地告訴大家這不是稅收籌劃,這是國家重點打擊稽查的違規違法行為。

這幾種方式不是避稅,企業別再誤入歧途了,被稽查後,後果很嚴重

其次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兼營和混合銷售不區分,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專案的,應該分別核算免稅、減稅專案的銷售額;沒有分別核算的不能免稅、減稅,哪種繳稅少選擇哪種銷售方式。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做納稅籌劃是最基本的稅收籌劃常識,不能為了減稅免稅而去歪曲稅收優惠政策,這種做法不是稅收籌劃,是不合規不合法的。

最後現在很多企業會實行返利銷售,商家經營廠家產品會得到廠家的一些利益補償,比如現金、貨物。而商家在接到這些現金和貨物後,不入賬,也不作為價外收入和賬外經營,以此達到不交稅的目的,公司賬戶和股東賬戶,或公司賬戶與客戶互相交易,隱匿公司的財產不交稅,這都是屬於違規操作,是偷稅逃稅。

這幾種方式不是避稅,企業別再誤入歧途了,被稽查後,後果很嚴重

如果你的企業有以上方式進行減稅避稅的,請一定要注意了,特別是即將到來的金稅四期,針對這些違規違法操作更是能夠精準打擊,打著合理合法減稅避稅的名義去做這些違規違法的事是被嚴厲禁止的,一旦稽查後果不堪設想。

合理的減稅避稅方法是什麼?是正確地運用政策,合理

進行規劃,在用合法的途徑去解決企業的問題。

比如我們的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在園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與主體公司發生業務往來,將利潤合理合法的轉到個人獨資企業裡,在這過程中我們要保證三流合一,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1%的增值稅,0。06%的附加稅以及核定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0。6%。綜合稅率1。66%。

核定徵收是一種徵收方法,不過在瞭解到核定徵收能夠幫企業減稅,所以這麼多企業才爭相去申請核定,當然大部分園區雖然是核定,但屬於口頭核定,並不給企業發放核定徵收通知書,稅務系統也不現實核定徵收,所以在申請核定徵收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園區是否發放核定徵收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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