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女性的暖心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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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飯怎麼還沒做?你
是找打吧!”
“考零分還敢回家,看
我不抽你!”
……
“這是我們的家務事,你們管不著!”
這僅僅是家務事麼?
不,這些都是家庭暴力!
每年的11月25日,
為聯合國確立
的
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
也稱
“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面對暴力的深淵,
不當施暴者,
也不當助紂為虐的沉默羔羊。
容忍換不來覺醒,拿起法律的武器
保護自己和他人,
才能制止暴力的發生。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究竟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遭遇家暴該怎麼辦?可以向哪些機構尋求幫助?讓我們透過一個3分鐘的漫畫影片讀懂《反家庭暴力法》。
△影片來源: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家,不應成為暴力的溫床,
家暴,也早已不是家務事,
而是有法可依的違法行為,
反家暴更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家庭暴力誤區知多少
01
誤區1:“我們又沒結婚?算什麼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因此,戀愛的同居關係中暴力行為也屬於家暴行為,受法律約束。
0
2
誤區2:“他就是說話不好聽,又沒打你。”
情感暴力也是家暴。除了肢體暴力外,諸如貶低、否認價值、侮辱、物化以及冷暴力等情感暴力,也是常見的施暴方法。
0
3
誤區3:“他喝多了酒,才會打你的!”
酒精不該是暴力的藉口。多數暴力行為是有意向的選擇。通常,施暴者即使受到酒精和壓力的影響,也會理性地將施暴地點選在家裡。
0
4
誤區4:“一個巴掌拍不響,無端端他會打你?”
不要給施暴者找藉口。暴力就是暴力本身,為施暴者找尋施暴的理由,將暴力歸咎於受害者,也是一種暴力。
0
5
誤區5:“控制你是因為太愛你,打你是太在乎你了!”
控制,從來都不是愛。家庭暴力是一種行為模式,包括重複使用身體傷害、威脅、恐嚇、孤立、經濟控制等。而愛是溫柔的、體諒的、推己及人的,最重要的是,它是安全的。
0
6
誤區6:“被打了怎麼還不離婚?這就是你的問題了。”
受害者的脫離有時並不容易。離開並不容易,長期暴力下形成的受暴者綜合徵、糟糕的經濟處境和社會支援、逼近的暴力威脅,常常會讓受害者原地打轉。而指責,是一種二次傷害。
0
7
誤區7:“為了孩子也要忍一忍!”
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是很多家暴受害者選擇隱忍的重要原因。但是,目睹家庭暴力,往往會對未成人的成長造成負面影響。孩子長期成長在暴力環境下,易出現習得性暴力行為形成家暴代際傳遞。一個長達20年的研究發現,孩童階段曾目睹或聽到家暴的人,成年後出現暴力行為的數量是對照組的3倍。
如遇家暴怎麼辦
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具
體該怎麼做?
第一時間報警處理,同時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必要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
保護令。具體做法如下
:
1、遠離廚房,避免施暴者用銳器傷害;
2、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
3、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
4、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
5、撥打110報警,並儲存出警記錄;
6、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如12338婦女維權熱線;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如果已經長期遭受家暴,受害者
則要
熟記報警電話、婦女熱線、地方救助機構以及可靠朋友的電話號碼
,
一旦發生暴力,可
隨時求助。
平常準備一個便攜包,儘可能把現金、身份證、圖章、房契、結婚證書、存摺等重要檔案和重要電話號碼簿放在裡面,以備發生暴力時可以攜包離開,以求自保。
如果家裡有孩子,應教會孩子使用求助電話號碼,
暴力發生時,盡力讓孩子離開暴力現
場。
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除了做好自我保護外,還應該收集家暴證據。
鄰居的證人、證言,自拍受傷的傷情照片,事件發生時的錄音錄影,施暴人出具的保證書,帶有威脅內容的簡訊、微信文字、語音、通話錄音等,以及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相關部門的調節記錄,醫院的傷情報告、就醫證明等都可以成為證明家庭暴力行為的有利證據。
目擊者、鄰居能夠做什麼
如果發現身邊的親友或者鄰居遭遇家庭暴力,要採用妥善的方式阻止。比如可以按門鈴、敲門,然後詢問一些生活小事,用一些巧妙的方法打斷正在進行的家暴,幫助遭受暴力的女性。
制止這類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時,還需要注意以下情況:
1、如果你是女孩,最好叫上你的男友或丈夫一同上前敲門。
2、如果已確定施暴者對受害人造成了嚴重傷害,敲門前可同時報警。
3、如果對方持有兇器,切忌貿然上前,注意安全第一。
可以嘗試其他更安全的方式阻止暴力行為。
一直以來,江蘇省婦聯始終高度重視並積極推動反家暴工作。
2013年,省婦聯聯合公安、法院等部門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家庭暴力
告誡制度,這一制度被正式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018年6月實施的《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在反家暴方面考慮得更細緻。例如
第50條第2款規定,女性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患重病的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有關部門應當給予特殊保護。
此外,《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第51條第1款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委會等易發現家暴線索的機構有家暴強制報告義務。這一規定釋放明確訊號,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反家暴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
2019年,省婦聯與南京師範大學合作,組建4個調研組,深入基層,對《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全省反家暴工作的現狀、成績和困境進行調查,共開展座談會4場,深度訪談24人次,回收線下問卷1000餘份、網路問卷6200餘份,形成專題調研報告,為推進全省反家暴地方立法提出積極建議。
江蘇常州上線全國首個婚姻家庭智慧治理大資料平臺
2020年以來,江蘇省委政法委、省婦聯聯合出臺《關於深入推進“平安家庭”建設 發揮婦聯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作用的意見》,將“平安家庭”建設有關內容特別是家事糾紛、家庭暴力
、性侵未成年人
排查資訊納入綜治大資料平臺,為村居婦聯執委授權使用網格化資訊系統和終端,支援婦聯建設婚姻家庭智慧治理資料平臺,推進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和關愛服務的資料資訊適度共享,為社會治理精準化、平安服務精細化提供科技支撐。
在多方推動下,《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被列為省人大2021年正式立法專案。7月27日,《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條例草案提出家庭成員之間的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制等侵害行為和利用網路等手段實施相關侵害行為的都屬於家庭暴力,發現、制止和報告家庭暴力的納入見義勇為認定範疇。
面對家暴,
隱忍不能解決問題,
尤其不能保護孩子,
讓我們一起
勇敢站出來,
及時說“不”,拒絕沉默!
編輯:吳元梓
稽核:
楊易霖
總編:陸艾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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