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高逼格的吃瓜群眾

做一名高逼格的吃瓜群眾

曾幾何時,在甚囂塵上的各種網路大事件面前,你我都是一群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的一員。

“吃瓜群眾”興起於2016年民間網路,某度百科如此解釋:在網路論壇中,人們發帖討論問題,後面往往有一堆人排隊跟帖,或發表意見,或不著邊際地閒扯。2016年,有人將“不發言只圍觀”的普通網民稱為“吃瓜群眾”。人們頻頻以“吃瓜群眾”自嘲或互嘲,用來表示一種不關己事、不發表意見僅圍觀的狀態。

然而,評論批判(八卦裝逼)一直都是人性的剛需,群眾把瓜吃完,嘴巴一時閒著沒事幹,總得說幾句。所以,漸漸地,那些侃侃而談,唾沫橫飛,說的頭頭是道,貌似目睹整個事件過程的圍觀者也被稱之為“吃瓜群眾”,所以現在這個詞指的是所有的圍觀者。

好了,廢話這麼多,說明這個概念就是為了引出下面一點,既然大家都是吃瓜群眾,如何在群體當中做到卓爾不群,出類拔萃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其一,先莫下結論,儘量還原故事。

須知,即便同樣的事件,故事發生的環境、起因、矛盾點、鬥爭方式、嚴重程度、人物背景等皆有不同,不可一概而論。舉例來說,我開車撞到了一個老頭,單是一句資訊,你會如何想?假如我陸續再加上以下資訊呢?他是一個碰瓷的;他家裡一家人集體得了重病,全靠他一個人籌錢;他是個人販子,我是看見他抓了一個小孩才追的上去;我的剎車關鍵時候失靈了;我是一個紈絝子弟,無視交通法規,整日飆車等等。怎麼樣,是不是感情五味陳雜,愛恨難分。若是聽風就是雨,人云亦云,道聽途書,永遠也只是一個低階的吃瓜群眾,終生無望不如高逼格吃瓜群體之列。

其二,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

雖然說,宏觀層面來說,發生在一個人身上的所有事件,彼此之間都有或多或少的聯絡,但是人類世界的執行法則就是拋棄其餘無直接相關的事件干擾,針對此獨立事件進行分析討論。

這次換個例子,說一下月前受關注的“山東於歡辱母殺人案”,事件全部過程幾乎已經毫無懸念的確定,就是高利貸暴力催收,當地警方無作為,肇事者辱人生母,遭當事人反殺。相關判決我在此不置可否,只是一些媒體為了博眼球,求關注,繼續炒作此熱點,陸續又報道出一些極易引起爭論的素材出來,一時間,於歡系某局級官員家屬說、於歡母親老懶不換說、於歡母親勾結政府說,眾說紛紜,將本已淡出公眾視野此事件又炒作成了熱點,甚是熱鬧。

媒體爆料此素材,其用意十分明顯,我也不必明說,只是我在此想勸說吃瓜群眾們,堅守著就事論事的原則。即便於歡母親之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女魔頭,這也無法掩蓋三個基本事實:於歡母子受到了催債者的非法拘禁、當地警方不作為或作為不力、於歡挺身救母是在身心受到極大的侮辱,精神處在瘋狂邊緣下的行為。其餘的素材即便是事實,也與本事件無關。

其三,事實難以明確,可以假設求證和批判。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我放在最後說。我們獲取各種熱點事件的渠道無非就是一些常見的網路媒體,商人逐利的本性體現在新聞媒體上就是可關注性遠大於真實性,再加上我堂堂天朝各種具有特色的監管,我等吃瓜群眾,無財無勢,能夠看到的資訊其真實性和完整性早就打了折扣。面對此,眾人當中或因為無法瀏覽全貌便就此作罷,或因為無法證實便閒扯瞎掰,僅有及其個別者才會利用手頭可獲得的素材進行分析,而這一部分正是所謂的高逼格的吃瓜群眾。

那麼,有人就困惑了,不知道資訊是否完整卻還罷了,若是連真假也無法識別,討論何益?在此,我有一法,或可為大家所用:既然無法辨別資訊真偽,那麼我們就本著假設討論的原則分析事件。

依然是上面的辱母殺人案的例子,雖然我們無法得知當事人受到的侮辱是否真的是坊間傳聞的那樣,也不知警察到底去沒去,說了什麼。但是,我們可以假設這些傳聞報道姑且當真,我們該當如何?若是資訊為假,又當如何?從法律的角度看如何?從社會道德看如何?如此這番,在大家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之下,就既可以避免大家爭得面紅耳赤,互罵對方為傻逼的局面出現,又可以從對方處互相學習,博採眾長。

好了現在總結一下,想成為的一個高逼格的吃瓜群眾,至少做到三點:其還原故事本事(求真務實);就事論事(客觀中立);假設性的批判(全面深入多角度)。

此三點不僅適用於吃瓜群體當中的脫穎而出,也可以作為學習工作的準則,在下拋磚引玉,不值方家一哂,若能讓諸君閒暇之餘會心一笑,則不負今晚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