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不退貨條款後買的加拿大鵝?原諒我無法同情無法退貨的女士

上海市民賈女士10月27日在加拿大鵝門店買了件一萬多的羽絨服。她稱,回家後發現商標繡錯,縫線粗糙,面料還有刺鼻味……

賈女士要求退貨被拒,隨後多次維權無果。店員稱他們沒有權利退貨,得請示總部,而總部回覆是,無法透過照片確認產品是否有問題。

撇開產品質量不談,在門店裡買的產品,連商標都繡錯了,肯定有瑕疵,甚至有可能是山寨貨,這得加拿大鵝自己舉證,至於總部不在中國等等客觀原因,那是加拿大鵝自己要解決的事情,不能轉嫁到顧客頭上。

簽了不退貨條款後買的加拿大鵝?原諒我無法同情無法退貨的女士

直接難住她的是,她在買衣服的時候,店裡讓她簽了個更換條款,這個更換條款第一條規定,

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貨。

店員甚至聲稱,賈女士簽字相當於自願放棄相關權利。尤其讓人氣憤的是,加拿大鵝搞雙標,對國外使用者推出30天退貨政策,中國使用者除外。

事件發酵後,歷經一個多月,加拿大鵝終於還是全額退款,並解釋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更換條款》中第一條的含義為:

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

並稱不會修改條款內容。

很多人認為這是加拿大鵝改口了,其實仔細一看,只不過是把第一條換了個說法,玩了個文字遊戲,商標都繡錯了,這樣的事情還需要法律來確定是不是符合退貨條件?本來退貨就是責任和義務,加拿大鵝卻用“相關法律”來敷衍,當你買的商品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時,能不能退換大機率會和賈女士一樣,鬧得大就能退,不然就退不了。

面對加拿大鵝的無賴行為,上海市消保委約談加拿大鵝了,既然加拿大鵝聲稱要在法律框架下談退換貨條款問題,我國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加拿大鵝所設的退貨條款涉嫌違背相關法律規定,設定各類不合理條款門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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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上海消保委明確對加拿大鵝提出了三個問題,不容他們在關鍵態度模糊,矇混過關。這三個問題分別是:

①對於消費者來說,在加拿大鵝購買了一件衣服,什麼情況下,他可以要求退換貨?具體流程是什麼?如果退換貨當中發生了問題,那麼消費者還可以怎樣向公司進行溝通?

②消費者關注的是,在中國大陸地區的門店執行的退換貨政策和加拿大鵝在中國大陸以外的主要市場門店的退換貨政策是不是一致?如果不一致,原因在什麼地方?

③雖然加拿大鵝公司今天在說明函中有提到關於7天無理由退貨,但具體怎麼執行?說明函並沒有提到加拿大鵝全球官網上購物是30天無理由退貨,而在中國執行的是7天,為什麼有這樣的區別?

目前加拿大鵝對這三個問題還沒有正面迴應。

最新財報顯示,加拿大鵝在全世界銷量大幅度下滑,而中國大陸的直營渠道銷售額同比增長高達85。9%。中國市場已經成為了加拿大鵝的主要增長動力,卻如此傲慢對待中國市場,為所欲為,他們的優越感是從哪裡來的?

簽了不退貨條款後買的加拿大鵝?原諒我無法同情無法退貨的女士

其實是某些不理性消費,盲目追求洋品牌的消費者,一萬多一件的羽絨服,雖然算不上特別昂貴,但也絕不便宜,這個價位可以選擇的品牌非常多,尤其是還有很多質優價廉的國產品牌可以選擇,卻要排三個小時隊,自願簽定不合理條款購買,這樣的消費者,誰會從心裡尊重呢?

都說貴有貴的道理,這個自然沒有錯,但不能盲目相信最貴就是最好的。

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今年六月曾對加拿大鵝虛假廣告宣傳進行了處罰,它的天貓旗艦店稱其產品為“最佳越野夾克”、“最保暖加拿大羽絨”,我國廣告法規定,不得使用最佳最好等絕對化用語,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完全可以憑此處罰加拿大鵝。

但是處罰書原文長達5000多字,證明了禽鳥品種相同的情況下,羽絨的品質與禽鳥的產地氣候無關,同時羽絨服的保暖性取決於蓬鬆度,蓬鬆度目前檢測到最高的是800,而加拿大鵝是625,並未使用高檔的絨鴨絨,離最暖標準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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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處罰書耗費如此心血,就是為了有理有據打破洋品牌的神話,引導中國消費者理性消費。一些外國品牌曝出“雙標”,搞國內和國外市場兩個標準,之前夢龍雪糕、百威啤酒、戶外品牌狼爪、舒膚佳等,都因為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被曝光或罰款,這些產品也不再延續銷售神話。

隨著中國市場的開放,中國消費者維權意識越來越強,洋品牌不要以為外國製造就高人一等,也不要以為中國消費者好糊弄。加拿大鵝再傲慢下去,肥鵝翅膀折了的日子不會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