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被送錯外賣,家門遭潑紅漆,活該貪小便宜的下場?

吃了一份被送錯的外賣,然後家門被潑紅漆,算不算無妄之災?有人說這是因為貪小便宜惹的禍,是活該,那到底該怎麼辦呢?

前兩天大連張女士接了一份外賣,之後意識到外賣送錯了,自己沒點,男朋友也沒給自己點,於是聯絡了外賣訂單上的下單者夏女士,讓夏女士跟騎手聯絡取回餐,事情到這來很正常吧。反正我又沒有點外賣,讓下單的和騎手溝通解決,該拿回的拿回。

吃了被送錯外賣,家門遭潑紅漆,活該貪小便宜的下場?

結果等了24分鐘之後,外賣主人夏女士告知張女士外賣送她了外賣員自己會出這份外賣的錢。本來吧,作為沒下單的第三方,告訴我這份餐送了我,相信你們已經把事情解決了,於是把這份外賣吃了。

結果吃完外賣後外賣員上門來取餐,外賣沒了,外賣員就要求張女士付這份外賣的錢,而張女士則讓外賣員跟夏女士聯絡解決。估計外賣員跟下單者那頭沒法溝通好,而這邊也沒法要回這餐費,於是外賣員選擇了向張女士的房門潑油漆。

吃了被送錯外賣,家門遭潑紅漆,活該貪小便宜的下場?

這本來是一件挺小的事情,但結果卻相當魔幻。首先外賣員送錯餐,有錯在先,被下單者要求退單賠償也合理,既然獲得了賠償退款的話,那這份餐的歸屬權就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了。如果仍然歸下單者的話,她轉送給張女士也沒什麼問題;如果已經不屬於她的話,仍然轉送給他人就不妥當了。下單者理解到的肯定是前者,認為自己仍然有處置權,所以轉送了。

而被轉送的張女士在自己沒有點餐的情況下,也沒看清訂單資訊確認一下到底有沒有錯誤,而在外賣員走後才看到地址不對,比較迷糊。有人覺得,既然你吃了外賣,那麼付錢就理所應當了。現在為了33塊錢的外賣,貪小便宜導致被潑油漆是活該。

按照正常來理解確實如此,只是這有個前提,就是原下單的主人有跟外賣員溝透過,提供解決方案解決這個問題,說轉送給她了,意思就是雙方協商妥當,那享用這份外賣也無不妥當,如果說她貪小便宜的話,當初就不會主動聯絡下單者去處理了。只是當看到外賣員仍然上門取餐或者要求付錢時,應該意識到事情可能沒有自己想象中那樣去解決。

吃了被送錯外賣,家門遭潑紅漆,活該貪小便宜的下場?

只是這幾方都只按照自己所理解的行事,結果事情就向著越來越魔幻的方向發展。

單獨來看,似乎每一方都覺得自己挺委屈的,下單的等了那麼久,最終還是等來的退款,浪費了時間;而吃了外賣的一方,原本都與外賣無關,結果因吃了還捱了罵,門被潑了漆。

不過仍然要說的是,外賣員做錯一單也是正常的吧,該賠錢賠錢,但最後潑油漆還是正常操作麼?送錯了餐有錯在先,如果沒有因此需要承擔責任的話,那下一次在遇到訂單時間快遲到了是不是也可以這麼做,故意送錯,然後再要回錢,既沒有受到平臺處罰也沒有金錢損失,那這個世界豈不是更加魔幻了?

吃了被送錯外賣,家門遭潑紅漆,活該貪小便宜的下場?

當然對於大多數外賣員來說,並不會如此操作,而是選擇兢兢業業地做好服務,只是個別人的行為操作太過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