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可以勢取強,過分取強必然因強而敗

人生不可以勢取強,過分取強必然因強而敗

一、

人生不可以勢取強,過分取強者必然因強敗之。

《道德經》之中說:“夫唯不爭,故無尤”,就是說當一個人不刻意與人爭的時候,才不會給自己帶來怨恨。

這種“不爭”不是刻意的退讓和無底線的隱忍,而是遇到問題的時候以道心處世,避免自己的言行背道而馳,為自己帶來無中生有的禍患。

就像《易經》之中說“否極泰來”的道理,任何事物都有一個限度,即便自己擁有強勢條件,也不可以倚仗強勢條件將事情做得過於盈滿,以此避免事物出現物極必反的道理。

只有保持一個適當的限度,才能避免事情往相反的方向轉化,停留在一個適當合理的位置。

對於生活中的很多人來說,情緒都是人生中最大的一個短板,正因為情緒使然,才使我們自身與大道相離太遠。

比如說當我們遇到問題的時候,對於問題本身呈現的狀態,我們只需要順其自然,滿足於自己當下條件可以獲得的福報,坦然接納之前人生所塑造的因緣,這便是一個好的人生態度。

但是在情緒的驅使下,世間眾生往往會使壞的事情變得更加糟糕,對於本來好的事情,也會因過度求滿而導致物極必反的一面出現,使本身好的狀態又走向一個壞的局面之中。

這一切都是因為主觀意識,矇蔽了自己看待客觀事物的根本,才導致事物逐漸走向偏狹。

而解決這一切問題的根本就是以道心修身,調整自己的狀態,讓事物處在一個合理適當的位置,這才是人生的智者。

在春秋戰國時期,秦穆公和晉惠公兩軍交戰的事件,晉惠公之所以敗給秦穆公,就是因為他多行不義之舉,導致人心向背。

雖然晉軍佔據著人力上的優勢,但是因為不守道義導致士氣低落,最終敗給了國力尚且貧弱的秦穆公,最後又在三次敗給秦穆公之後,被秦穆公活捉。

而接下來,秦穆公對待晉惠公的態度,則更好地證明了人生守道,適度為之的智慧法則。

當時秦穆公對於如何處理晉惠公的問題猶豫不決,說到:“俘獲晉惠公,本來是大獲全勝回來的,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而發生喪事,大夫又能得到什麼呢?況且晉國人用憂愁來感動我,用天地威靈來約束我,如果不考慮這些的話,那就是違背天地,加重晉國人的憤怒,這必定是不吉祥的,要釋放晉惠公回國才行。”

而公子縶就說:“不如殺了國君,以免相聚為惡。”

人生不可以勢取強,過分取強必然因強而敗

二、

子桑則說:“放晉惠公回去,把他的太子作為人質當然更有利。如今既然不能滅掉晉國,殺掉他們的國君,只會互相增加仇恨。況且古人說過‘不要製造事端,不要趁火打劫,不要加重憤怒’,加重憤怒,使人難以承當,欺凌別人,也會不吉利的。”

於是秦國答應了晉國的求和,放回了晉惠公,但是晉惠公因此次戰敗之後,不僅丟掉了國土,而且還被其他諸侯永遠的當成笑柄,到死都沒有翻身。

因為晉惠公前幾次背信棄義,有幸保留下來的河西之地,如今也成為了秦國的囊中之物,而秦穆公也憑藉這次的正義之舉,以弱勝強,完勝了晉惠公,將秦國的疆土擴到了黃河之邊。

在這個事件中,秦穆公前去討伐晉惠公的舉動,之所以被稱為“義舉”,那是因為晉惠公不義在先,而且是三次背信棄義,秦穆公的前去征討,算得上是師出有名。

而最可貴的,就是秦穆公在取勝之後並沒有顯露驕縱之色,甚至還放晉惠公回國。

這種行為更是符合了《道德經》之中老子所說:“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強”的智慧。

當一個人面對問題的時候,達到基本的目的就及時停手,不期望獲得自以為過分圓滿的回報。在守好人生限度的同時,不顯露任何因主觀情緒驅使的驕縱之色,也避免因為物極必反,給自己帶來新的問題。

《菜根譚》有一句話說:鋤奸杜幸,要放他一條去路。若使之一無所容,譬如塞鼠穴者,一切去路都塞盡,則一切好物俱咬破矣。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要想剷除杜絕那些邪惡奸詐之人,就要給他們一條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路徑。如果使他們走投無路、無立錐之地的話,就好像堵塞老鼠洞一樣,一切進出的道路都堵死了,那麼一切好的東西也都會被咬壞的。

人生不可以勢取強,過分取強必然因強而敗

這個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是有緣由的,看似複雜的現象背後有一個本質規律,而對於世間的所有人來說,真正通達規律的智者,就是在最大程度上讓自己的言行合於道。

就像秦穆公一樣,敗時不餒,勝時不驕,在最大的程度上避免了情緒偏頗,可能帶來的新問題。

以合於道合於自然的處事手法,讓自己更好的存在於這世間,使自己的生命狀態更趨向於好的結果。

作者|品讀國學智慧,感受古人文化,體悟不一樣的世界,看見不一樣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