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再好,以下四樣東西,最好不要外借

01

老話說:“借來借去,借成仇。”

人都要靠自己,不到萬不得已,不要伸手討要。

除了父母之愛,任何一種感情,都經不起考驗。

鑑於此,關係再好,以下四樣東西,最好不要外借。

關係再好,以下四樣東西,最好不要外借

02

借錢,易傷感情。

電視劇《我是餘歡水》裡,餘歡水和呂夫蒙是一起打拼的好友。

餘歡水的老婆想買車,尋思著乘機會把借給呂夫蒙的13萬元錢討回來。呂夫蒙答應還錢,很爽快,還說,只要看中了車,錢不夠的話,他願意資助一些。

餘歡水夫妻倆,一邊看車,一邊和呂夫蒙保持聯絡。忽然,呂夫蒙的電話連線不通暢,好不容易接通了,卻聽到他急著要去非洲的訊息。話還沒有說清楚,就掛電話了。

後來,餘歡水持續追債,呂夫蒙持續躲債,謊稱自己在非洲,手機訊號很差。

討債不成,呂夫蒙倒打一耙,說一句——為了這點小錢,至於嗎?跨洋逼債,是不是要絕交?

有追劇的粉絲認為,呂夫蒙不還錢,是看明白了餘歡水的老婆有二心,夫妻感情有了裂痕。錢要留著,不能被“外人”帶走了。

但不管怎麼說,因為借錢不還的事情,好朋友從此鬧翻了。

借錢裝孫子,還錢變大爺。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邊,並不少見。

作家三毛說過:“付出金錢,買來的東西不會等值。付出精神,掙來的金錢也不等值。向人借錢,總恨不得對方慷慨解囊。

歸還欠債,偏偏心疼不樂的居多。”

很多人,把借來的錢,當成自己的錢,花得心安理得。當錢花完之後,再去借,從未想過還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