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初期,統治者對遊牧民族的態度,對朝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歷代王朝,中原內地都是以農耕為主,圍在中原外部依靠草原而生活的是遊牧民族,他們以水源和草原為生,過著遷徙的生活。

農耕民族以土地為生,生活相對穩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對抗災害也比遊牧民族要更有優勢。

唐朝初期,統治者對遊牧民族的態度,對朝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遊牧民族善於騎射,身體健碩,卻不像農耕民族那樣能夠對抗自然災害。兩種民族的生活環境與生活方式不同,在頻繁的接觸中,自然而然會產生一些衝突。

面對中原內地相對穩定的農耕生活,遊牧民族利用自己的機動性強的特點,開始掠奪農耕民族的糧食與人口。

唐朝初期,統治者對遊牧民族的態度,對朝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自此農耕民族與遊牧民族出現了矛盾,農耕民族無法離開自己賴以生存的土地,所以不得不始終對遊牧民族抱以防守的姿態,長此以往,就產生了“夷夏之分”。

對於遊牧民族生產力較低、文明落後的狀況產生了蔑視心態。歷代王朝都非常注重對遊牧民族的防犯,因為兩個民族間的穩定與否直接影響王朝的穩定。

唐朝初期,統治者對遊牧民族的態度,對朝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唐代在這方面做得非常好,以至於開創了貞觀之治,那麼他們到底是怎麼做到的呢?

一、唐朝初期,兩個民族間的關係及對遊牧民族的政策

1、遊牧民族覬覦中原的富庶

唐朝剛剛建立之時,中原戰事仍然是此起彼伏,周邊遊牧民族對於中原的富庶覬覦已久,一直不肯放棄尋找機會。

尤其以東突厥的勢力最為強勁,中原內部有許多割據勢力都曾依附於他們自稱臣,包括竇建德、薛舉、王世充等,這種狀況歷朝歷代都是少見的。

大業十三年,李淵借突厥來犯的機會,將太守副留守王威等人殺死,並派人去突厥“連和”,藉機壯大自己的勢力。

建唐之後,李淵並沒有忘記突厥對自己的支援,一直與突厥聯誼,卻不曾想,突厥卻來犯,彼時還有吐蕃和回紇等少數民族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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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親冊封之形式經常被利用

《唐會要》中記載唐朝共有15位公主被嫁到邊疆與少數民族和親,即使在唐初國力十分強盛的時候,也發生過18次和親。

和親的少數民族涵蓋了突厥、吐蕃、回紇等等。和親不僅能夠有效調節民族矛盾,甚至還可以間接參與少數民族的政治與軍事,可以為皇權政策謀取到大量的利益。

眾所周知的文成公主嫁到吐蕃,就為唐朝獲取到了吐蕃的軍事支援,為唐朝政治穩定提供了十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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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也曾透過重用少數民族將領來穩定民族情緒

唐朝與突厥的戰爭時有發生,雖說如此,唐朝對於少數民族將領並沒有歧視,反而是視才華而重用。

比如《新唐書》中就有記載20位歸順唐朝的蕃將或是後代,其中有六個人就在高祖時任職,這就包括我們所知道的著名將領高仙芝、哥舒翰等。

這些將領被太宗器重,因為戰功顯赫或是高官或是厚祿,並不會因為自己的少數民族身份而被忽略。正是唐朝統治者有這樣的心胸,才會使得朝政穩定。

唐朝初期,統治者對遊牧民族的態度,對朝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這樣的少數民族政策來自於唐朝統治者本身

1、唐朝前期統治者開明統治,國力強盛

只有強國才會有軍事力量,唐初期社會經濟快速復甦,人口也是迅速恢復到304萬戶,人口高達1235萬,這樣的大國對周邊的少數民族有著自己的強國自信。

加上兵力強盛,既不怕攻也不怕追。而唐代統治者本著胡夷一家的民族融合政策,包容對待少數民族的文化與習慣。

所以當少數民族面對國力強盛的大國,同時又感受到大國胸懷時,兩個民族自然就能夠比較和諧的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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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朝本身就是民族融合的產物

首先李唐唐高宗的母親獨孤氏本身就是鮮卑化的匈奴,所以李唐皇權擁有少數民族血統,所以他們天生就會包容少數民族。

另一方面唐朝的政權也是在前朝文化大融合之下誕生的,魏晉南北朝時,北方遊牧民族入住中原與漢族雜居一處,已經完成了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民族大融合,唐朝作為後世王朝延襲了民族融合的原則。

唐朝初期,統治者對遊牧民族的態度,對朝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從歷史上不難看出,魏晉幾百年間農耕與遊牧民族間的融合為唐朝的融合與包容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再加上李唐自身的少數民族血統,這一切都使得唐朝更加開放和包容。

值得一提的還有為唐朝建國立下汗馬功勞的關隴集團,也有鮮卑六鎮民族和胡族後裔。這絲絲縷縷的錯綜關係中,唐朝採取了比歷代王朝都開放更自由的方式,來對待少數民族。

從而促進了民族間經濟與文化的交流,帶動了整個王朝的發展,形成了貞觀之治的良好局面。

參考文獻:《新唐書》、《唐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