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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漕運”,實際上就是古代社會對糧食和其他資源的徵管,
而“總領所”是南宋時期的一項特殊的政治制度。
這種制度的產生始於紹興,
是北宋由漕漕制逐漸演變為南宋獨有的供漕制度,可以說,總領所制度不僅是南宋時期所特有的,更是南宋時期供漕體制的基礎。
據《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紹興十八年,臨安、平江、淮、湖、廣三地,
每年都有一百萬兩銀子,
都是由戶部出。
南宋的漕運制度也是在這一年才徹底成型,在此之前,一直處於一個過渡期,所以宋代的漕運制度仍然是以北宋的供漕制度為主。
一、兩宋在漕運制度上的變化
探討宋代供漕制度的變遷,
實際上是對北宋供漕體制向南宋供漕體制轉變原因的一次探索,其中必然少不了對南北宋時期的社會變化有所涉及,而供漕體制方面的變化最明顯的就是發運使方面的變化。
1、北宋和南宋時期的漕運制度淺析
南宋的都督,
不是憑空冒出來的,
而是有歷史因素的推動,這就是北宋的“轉運使”。
在北宋的時候,轉運使的職責就是管理貨物,也就是負責運輸,與漕運不同,在北宋的時候,
轉運使是不會插手和珅的事情的。
和事,指的是北魏時代的官員購買糧食的一種方式,一種是用來儲備糧食,以備不時之需。
所以和一是歷朝歷代都十分重視的一種政治制度,
在北宋的時候,
有一位官員專門負責這件事,叫做“漕運”。
漕司之下,又有轉運司、州縣等官員,負責具體的事務,所以,
在歷史上,
運兵司也被稱為“大漕”。
據《宋史》所載,“久而久之,
道路疏漏,
嘉佑三年,朝廷下旨,嚴懲司格的旨意,
以及轉運使的通令,
不能按時進貢。”
由此可見,
北宋的漕運系統是非常嚴格的,
對於轉運使、漕運、轉運司之類的職位,
也是十分的清楚。
最大的優勢就是,如果出了什麼問題,
他可以第一時間找出相應的負責人,
讓他有更多的時間去調查,而不會那麼麻煩。
南宋之所以能夠發展出一套屬於自己的漕運體系,這和南宋的社會環境有著很大的關係,南宋前期戰亂不斷,因此,這一制度的核心內容就是軍需。
這樣的話,
原有的水運體系就不能滿足目前的情況了,所以南宋才會建立起自己的總領區。
2、北宋至南宋的轉型期,運使功能的變遷
前面所說的兩宋兩代漕運的最大變化就是發糧,那麼,
運使功能的變遷
王安石變法以後,
這一職位到底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歷史上有記載:“凡購買、收繳、上繳之物,都要以便宜為貴,以方便運輸。”
最顯著的改變就是轉運使的功能,
這一次的改革是對宋朝制度的顛覆,也就是說,
從上面的資訊來看,
應該是在熙寧年間以後。
這一次的調換,
在南、北宋時期,
由此可以看出,
漕運使的功能發生了改變。
胡師文為轉運使,後來改為轉運,各大轉運司都有自己的職責,所以才有了這一點。”
到了南宋,
“崇寧,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中有一句話:“過江之後,河匪多,司第己。”紹興二年,轉運使被廢止。
而南宋之所以能取消轉運使,是因為當時的交通狀況與北宋有了很大的不同。
但到了南宋,
轉運使也開始涉足和政,
加上自己的政策改變,使得南宋對長途運輸的需求減少,所以,轉運使的功能也就失效了,紹興二年,南宋就有了廢除轉運使的條件。
總領所的雛形已經初具規模,即三大分鎮,“軍糧由原來的運輸使統領負責,
因為水路的發展,
以供國家使用。湖北、淮南已行分鎮,兩浙行都在此,自有一條水路。”
從這一點來看,在南宋時代,
再由各地運送,
所以取消轉運使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且從南宋開始,
運輸使者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轉運使這個職位正在慢慢的失效。
二、南宋總領所制度淺議
由於轉運使的職位被取消,勢必會引起南宋的漕運體制的變革,而這一變革最大的改變,便是三大總督的設立。
運送使者和轉運使者的任務就可以看出,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
南宋的水運體系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而這種變化的過程也是模稜兩可的。
在三大總領所建立之前,
南宋時期,
1、南宋時期,總領所的位置比較模糊
這一時期,南宋的制置使、宣撫使兼辦軍務,
模糊的發展階段主要集中在建炎、紹興前期,
處理與貿易有關的事務。
這種體制有一個很大的缺陷,
又叫供求結合。
之所以會有這種漕運,是因為南宋前期戰事不斷,
即把軍事和財政混為一談,
雖然這是因為時代的原因,但並不是宋代的制度。
所以朝廷的財政和軍費都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
就是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將駐紮在這裡的官員分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是負責安撫使的軍事物資,另一部分則是淮東、淮西、湖北三大總領。
所以總領所的設立,
就是負責另外一方面的事務,
而另外一部份,
所以這一次的設立,可以說是對北宋時期的漕運制度的一次改革,也是對南宋前期的供漕制度的一種調整。
不過,在南宋初期,
例如國庫、糧食等,
總領所的設立也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所以在很多人的眼中,
由於交通的混亂,
這主要是因為總領所建立以後,掌握了戶部大部分的權力,而總領府又掌握了軍需物資的管理權,
總領所就是一個新興的金融機構。
那麼總領所就是一個新的金融機構。
也有人認為,
所以戶部在和豐的大部分資金都會流向總領館,
也就是說,領事館擁有一定的軍費,但是供應區的稅收和糧食的分配,卻是由戶部來決定的。
所以總領只是戶部的一個分支,因為這個猜測,
領事館其實就是戶部的一個分支,
所以領事館的位置並不明確。
2、南宋時期領事館的位置與形成原因探討
從更多的歷史資料來看,總領所的確是南宋的第一代,也是一種全新的制度,而不是猜測中的那種,因為總領所是戶部的一部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記載,可是事實卻並非如此。
不過,
這種制度在沒有任何先例的情況下,也是最早出現在南宋的,李心的傳記裡寫得清清楚楚,“從來沒有人知道過這種情況。”
所以,
從總領所的功能上就可以看出它的特殊之處,
事實上,
總領所可以自行徵收賦稅、軍糧自行購買、酒課自行徵收、榷務自行管理等等。
這些功能在以前的漕運中都沒有,遠遠超過了宋代以前的“應該由上而下”的政策,
例如,
所以,從北宋到南宋的發展,可以看到,漕運制度的改革,從發運使的廢止,
這是一種完全不同的制度。
都反映了宋初的社會性質和國家的變遷。
而南宋的總領所,則是因為當時的社會環境,才有了這個總領所,這個總領所的作用,就是為了滿足軍隊的需要,以及各種稅收的管理,所以,
到總領所的產生,
這個總領所的範圍更廣,
但這種體制僅僅是針對南宋特定的社會背景而設定的,對於南宋來說,
權力也更大。
卻具有很大的作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