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金,為寶物,喜金木旺地。進神喜,福星,平頭,懸針,破字。
乙丑金,為頑礦,喜火及南方日時。福星,華蓋,正印。
丙寅火,為爐炭,喜冬及木。福星,祿刑,平頭,聾啞。
丁卯火,為爐煙,喜巽地及秋冬。平頭,截路,懸針。
戊辰木,山林山野處不材之木,喜水。祿庫,華蓋,水祿馬庫,棒杖,伏神,平頭。
己巳木,山頭花草,喜春及秋。祿庫,八吉,闕字,曲腳。
庚午土,路旁乾土,喜水及春。福星,官貴,截路,棒杖,懸針。
辛未土,含萬寶,待秋成,喜秋及火。華蓋,懸針,破字。
壬申金,戈戟,大喜子午卯酉。平頭,大敗,妨害,聾啞,破字,懸針。
癸酉金,金之椎鑿,喜木及寅卯。伏神,破字,聾啞。
甲戌火,火所宿處,喜春及夏。正印,華蓋,平頭,懸針,破字,棒杖。
乙亥火,火之熱氣,喜土及夏。天德,曲腳。
丙子水,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貴,平頭,聾啞,交神,飛刃。
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處,喜金及夏。華蓋,進神,平頭,飛刃,闕字。
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俸杖。聾啞。
己卯土,破堤敗城,喜申酉及火。進神,短夭,九醜,闕字,曲腳,懸針。
庚辰金,錫蠟,喜秋及微木。華蓋,大敗,棒杖,平頭。
辛巳金,金之幽者,雜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貴,截路,大敗,懸針,曲腳。
壬午木,楊柳幹節,喜春夏。官貴,九醜,飛刃、平頭、聾啞,懸針。
癸未木,楊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華蓋,短夭,伏神,飛刃,破字。
甲申水,甘井,喜春及夏。破祿馬,截路,平頭,破字,懸針。
乙酉水,陰壑水,喜東方及南。破祿,短夭,九醜,曲腳,破字,聾啞。
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華蓋,平頭,聾啞。
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貴,德合,平頭。
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九醜,杖刑,飛刃。
己丑火,電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華蓋,大敗,飛刃,曲腳,闕字。
庚寅木,松柏幹節,喜秋冬。破祿馬,相刑,杖刑,聾啞。
辛卯未,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祿,交神,九醜,懸針。
壬辰水,龍水,喜雷電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祿馬庫,退神,平頭,聾啞。
癸巳水,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變化。天乙,官貴,德合,伏馬,破字,曲腳。
甲午金,百鍊精金,喜水木土。進神,德合,平頭,破字,懸針。
乙未金,爐炭餘金,喜大火及土。華蓋,截路,曲腳,破字。
丙申火,白茅野燒,喜秋冬及木。平頭,聾啞,大敗,破字,懸針。
丁西火,鬼神之靈響,火無形者,喜辰戌醜未。天乙,喜神,平頭,破字,聾啞,大敗。
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華蓋,大敗,八專,杖刑,截路。
己亥木,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闕字,曲腳。
庚子土,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墳墓,喜木及火與春。華蓋,懸針,闕字。
壬寅金,金之華飾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頭,聾啞。
癸卯金,環鈕鈐鐸,喜盛火及秋。貴人,破字,懸針。
甲辰火,燈也,喜夜及水,惡晝。華蓋,大敗,平頭,破字,懸針。
乙巳火,燈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祿馬,大敗,曲腳,闕字。
丙午火,月輪,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平頭,聾啞,懸針。
丁未水,火光也,同上。華蓋,羊刃,退神,八專,平頭,破字。
戊申土,秋間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馬,杖刑,破字,懸針。
己酉土,秋間禾稼,喜申酉及冬。退神,截路,九醜,闕字,曲腳,破字,聾啞。
庚戌金,刃劍之餘,喜微火及木。華蓋,杖刑。
辛亥金,鐘鼎實物,喜木火及土。正祿馬,懸針。
壬子木,傷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醜,平頭,聾啞。
癸丑木,傷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華蓋,福星,八專,破字,闕字,羊刃。
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正祿馬,福神,八專,平頭,破字,懸針,聾啞。
乙卯水,露也,喜水及火。建祿,喜神,八專,九刃,曲腳,懸針。
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祿庫,正印,華蓋,截路,平頭,聾啞。
丁巳土,土之沮,喜火及西北。祿庫,平頭,闕字,曲腳。
戊午火,日輪,夏則人畏,冬則人愛,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伏神,羊刃,九醜,棒杖,懸針。
已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華蓋,羊刃,闕字,曲腳,破字。
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祿馬,八專,杖刑,破字,懸針。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建祿,交神,九醜,八專,懸針,聾啞。
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華蓋,退神,平頭,聾啞,杖刑。
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伏馬,大敗,破字。截路。
以上六十甲子,盛大者忌變為小弱,小弱者欲變盛大也耶。先貧賤而後富貴則榮華,先富貴而後貧賤則卑辱;不可以其先貧賤而不論其富貴,亦不可以其先富貴而不論其貧賤也。且生年屬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則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松柏論,萬一上見楊柳木或柘榴木,則舍大就小,不以松柏論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則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楊柳論,萬一見松柏木或大林木,則棄小論大,不可以楊柳論也。以至天上火、劍鋒金、大海水、大驛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燈火,金泊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聖,或先重而後輕,皆當從其變者而論之,不可拘於一端。
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乙丑,自庫之金。火不能克。蓋已藏之金自無克害衝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丑、己未之火。閻東叟雲:“乙丑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兇;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為兇會。”《玉霄寶鑑》雲:“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曦之火。無水制之則有燔灼炎熱之患,水不可過,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五行要論》雲:“丙寅火含靈明衝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采發應,主魁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兇,乙卯、乙酉水最毒。
戊辰,兩土下木。眾金不能克,蓋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為佳。《五行要論》雲:“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剛德清健之數,生於春夏,能特立獨奮,隨變成功;更逢旺氣,則有凌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
己巳,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於我無傷;忌見生旺之金。閻東叟雲:“己巳在巽,為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規東南,方成材用,雖外陽內陰,別無輔助,則其氣虛散,更為金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
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傷其氣。木多卻有歸,蓋木歸未也。閻東叟雲:“庚午、辛未、戊申、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鎮靜,和氣融洽,福祿優裕,入格則多歷方岳之任,有普惠博愛之功。”
壬申,臨官之金,利見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為災害。《玉宵寶鑑》雲:“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復旺,旺則傷物;不可見火,見火則自傷。”
甲戌,自庫之火。不嫌眾水,只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克,其患難逃。《五行要論》雲:“甲戌火為印為庫,含至陽藏伏之氣,貴格逢之,富貴光大。惟忌復生,防吉中有兇。”
乙亥,伏明之火。其氣湮鬱而不發,借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發,未木生之則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眾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論》雲:“丙子自旺之水,陽上陰下,精神俱全,稟之者天資曠達,識量淵深;春夏為濟物之氣,多建利澤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愛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論》雲:“丁丑、乙酉,在數為渙弱之水,陰盛陽弱,稟之者器識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氣,則陰陽均協,為貴達崇顯之氣。”
戊寅,受傷之土。最為無力,要生旺火,以資其氣。忌己亥、庚寅、辛卯諸色木克,主短折之兇。《五行要論》雲:“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氣,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謂陽靈襲中,福慶之辰;貴格得之,道德蓋世,貴極人臣,惟親王、貴公子多於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壽遐遠,始終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抑又甚焉。貴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來,以致其福。《五行要論》雲:己卯,自死土,建於震位,風行雷動,散為和氣,德自沖虛。稟之者類有道行,隨變而適,有養生自在之福壽,惟不利死絕,則為久假不歸之徒。”
庚辰,氣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喪其器,病絕火無害。若甲辰、乙巳火,惡不可言;亦不能克眾木,蓋我氣亦聚耳。閻東叟雲:“庚辰之金具剛健沈厚之德,稟聰明疏通之性。春夏福禍倚伏,秋冬秀穎充實;入格則兼資文武,帶煞則好弄兵權。”
辛巳,自生之金。精神具足,體氣完備,炎烈熾化而不亡。忌丙辰、乙巳、戊午之火。蓋金生於巳,而不能生敗於午,絕於寅而氣散,復見生旺之火,烏可當之?《五行要論》雲:“辛巳金為自生學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兇之吉;入貴格則主學行英偉,致身清貴,常懷濟物之心。”
壬午,柔和之木。枝幹微弱,木能生火,卻忌見火多,多則燼矣。雖生旺之金,亦不能傷。蓋金就我敗,得金反貴。水土盛者亦貴。惟忌甲午金傷之。《五行要論》雲:“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絕則魂遊而神氣靈秀,稟之者挺靜明之德,抱仁者之勇,建立功行,可謂靜而有勇,延年益壽。”
癸未,自庫之木。生旺則佳,雖乙丑金不能衝破,各歸其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玉宵寶鑑》雲:“壬午、癸未謂之楊柳木者,蓋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葉稠,得其時則富壽,非其時則貧夭。”
甲申,自生之水。其氣流衍,宜有所規。亦借金生,不忌眾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論》雲:“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學堂,得之入局主智識聰慧,妙用無窮。”
乙酉,自敗之水。假眾金以相之,蓋我氣既弱,借母以育。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則夭折窮賤。
丙戌,福壯祿厚之土。木不能克。忌見生旺之金。若遇火盛則貴不可言。
丁亥,臨官之土。木不能克。嫌金多,須得火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論》雲:“丁亥、庚子二土中含金數,內剛外和。稟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濟之以水火旺氣,能建功立事,敢為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曰神龍之火。遇水方貴,為六氣之君火也。《五行要論》雲:“戊子含精神輝光全實之氣,作四時保生之福,入貴格則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貴終吉。”
己丑,為天將之火,又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氣,發越峻猛,貴局乘之,為將德,為魁名而建功。《燭神經》雲:“醜,胎養之火,其氣漸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濟物之功。”
庚寅、辛卯,歲寒之木。雪霜無以改其操,況金能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閻東叟雲:“辛卯木自旺,春夏則氣節挺拔,建功立事;生於秋則狂狷折挫,勁氣不伸。”
壬辰,自庫之水。若池沼水積之地,忌金來決破。若再見壬辰,是謂自刑,別辰無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過,汗漫無歸。《五行要論》雲:壬辰水為正印,含清明潤沃之德。稟之者含容弘大,心識如鏡。春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類奸詐無德。”
癸巳,為自絕之水,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壯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則源泉混混,盈科而進也。《五行要論》雲:“癸巳、乙卯,自絕自死之水,乃至陰退,藏真精嗇,養凝成貴氣。貴局乘之,類是妙道,君之夙體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敗之金,亦曰強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兇。《五行要論》雲:“甲午金為進神魁氣,具剛明之德。秋冬則吉,春夏或兇;入貴格主科場建統眾之功,非時帶煞,則暴戾克忍,寡恩少義。”
乙未,偏庫之金。亦火制,而土生之則福壯氣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論》雲:“乙未金在數為木庫,又為天將。具純仁厚義之德,無往不吉。貴格得之,是不世之英傑,魁鎮士倫;常格得之,帶煞衝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壽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氣極微,假木相助,其氣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閻東叟雲:“丙申,病火。以木為文明之德,以水為曠達之性,以土為福慧之基;惟金為暴瘧,縱有吉辰,革為不和之氣。”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見土,若納音土多,一生屯蹇。金不能克,蓋金氣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見水多木盛而為貴格。閻東叟雲:“戊戌之木,孤根獨立,和之以水火旺氣則有英明秀實之德,入格則文章進達,福祿始終,然乘天將之氣,主備歷艱險,節操不移,方見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眾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見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貴。閻東叟雲:“己亥之木,得時則清貴,非時則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能克眾水,不忌他木,蓋木至子無氣;若遇壬申之金,謂之明位祿,其貴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眾木不能克,蓋醜為金庫,醜中有金,見木何傷?《玉宵寶鑑》雲:“庚子、辛丑土愛木而惡水,見木為官,見水不相宜。”
壬寅,自絕之金,癸卯,氣散之金。若見眾火則喪氣,惟水、土朝之則吉。《五行要論》雲:“壬寅、癸卯為虛薄之金,具仁柔義剛之德。科冬剛健無兇,兇為吉兆;春夏則內兇外吉,吉乃先兇。入貴格則志節英明,帶煞則兇暴不能終也。”
甲辰,偏庫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謂同氣之求,以資其不足。若見戊辰、戊戌木生之,為貴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論》雲:“甲辰為天將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氣,入貴格則為特達,為文魁,利秋冬,不利於夏。”
乙巳,臨官之火。水不能克,蓋水絕於巳;得水濟之,則為純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五行要論》雲:“乙巳火含純陽巽發之氣,光輝充實,春冬向吉,夏秋向兇。”丙午、丁未,銀漢之水。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過,反傷於萬物;死絕太多,又不能生萬物。《五行要論》雲:“丙午,至崇之水,體南方溫厚之氣。稟之者類有道氣虛變,穎異有為,魁眾出倫;丁未具足三才金數,得衝正之氣。稟之者主精神氣全,性根高妙盡變之道。”戊申,重阜之土。木絕於申,不能克。若見金水多助,則富貴尊榮之格也。
己酉,自敗之土。其氣不足,借火以相助之。見丁卯、丁酉火則吉,切忌死絕。畏辛卯、辛酉木,災蹇夭折。庚戌、辛亥,漸成之金。不可見火,恐有所傷。若得水、土相之為貴。閻東叟雲:“庚戌,火墓之金,有剛烈自恃之暴。秋動庶幾沈厚,春夏動生悔吝;君子執兵刑之權,小人恣獷悍之性。辛亥金稟乾健、純明、中正之氣,春、秋、冬三時吉,夏七吉三兇。貴格乘之,體仁守義;若帶刑殺,肆暴貪功。”
壬子,專位之木,癸丑,偏庫之木。遇死絕則富貴、生旺則貧賤;水多則夭折;金多土盛為佳。《五行要論》雲:“壬子,幽陰之木,陽弱陰盛,柔而無立,類仁水德。用事惟對以丙午水,則為水、木衝粹之德,類入神仙異士標格,非常流也。”
甲寅,自病之水,乙卯,自死之水。雖然死病,土不能克,蓋支幹二木可以制土。若見壬寅、癸卯之金,則為優裕。《五行要論》雲:“甲寅、壬戌二水為伏逆,陰勝於陽,主奸邪害物,惟濟之以火土損益,方成大器。”
丙辰,自庫之土。厚且壯,喜甲辰火,惡戊辰木。此土凡木不能傷,蓋丙,火也,辰為火偏庫,土已成器。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論》雲:“丙辰土為正印,建五福吉會之德。稟之者類皆亨大有為,不富即貴,惟犯衝者多為僧道。”
丁巳,自絕之土。又不為絕,蓋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之鄉,乘天屬之恩,故不為絕。木不能克,火多益佳。《玉宵寶鑑》雲:“丁巳含東南火德旺,數得之者,含容福壽。”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庫之火。居離明之方,旺相之地,其氣極盛,他水無傷。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五行要論》雲:“己未,衰火,含餘藏寶之氣,春夏之月,運入沈潛之鄉,則明達峻敏,福慶深遠,夏得之,非和氣也,秋得之,則先吉後兇。”
庚申、辛酉二木,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見金,致毀其器。若見甲申、乙酉水則入格。《玉宵寶鑑》雲:“庚申,自絕木,為魂遊神變,遇此日生者,類非凡器,常格主賦性穎異,家族不羈,入貴格則是英傑之才,立不世之功;辛酉,失位之木,木困金鄉,乘之者涉世多艱,惟對癸卯金則剛柔相濟,挺拔出群,決取巍科。”
壬戌,偏庫之水,癸亥,臨官之水,名曰大海水。蓋支幹、納音皆水,忌見群水,雖壬辰水庫亦不能當。不忌他土,死絕則吉,生旺則氾濫無所歸也。《玉宵寶鑑》雲:“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氣伏而不順,唯此水、土損益之,乃成大器。癸亥具純陽之數,內體至仁,稟之者天資夷曠,志氣浩然,發為功案,利澤日時,帶煞則兇狡之流。”
(選自 三命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