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停車位到底該歸誰?《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隨著私家車數量的增多,住宅小區的停車位也越來越緊張,停車難幾乎成了每個小區業主都要面對的現實問題。由於車位有限,資金較為充足的業主自然想要獲得自己的專屬車位,免受找車位之苦,但只有認定了車位的權屬,才能認定小區業主能否獲得專屬車位。

住宅小區停車位到底該歸誰?《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根據約定確定。如果業主想要獲得專屬車位,可以採用購買、租賃等方式獲得。因此,小區業主在購買和租賃小區車位前,一定要仔細檢視車位是否屬於規劃區內的車位。否則及時交納了購買價款也無法獲得專屬車位。

住宅小區停車位到底該歸誰?《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如果不是規劃區內的車位,而是利用共有道理或其他場所而設定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屬於共有部門的車位由小區業主共同享有,不能為特定業主單獨享有。如果開發商或物業前期收取了共有車位的停車費,所收取的費用也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需要向業主返還。

住宅小區停車位到底該歸誰?《民法典》是如何規定的?

需要小區業主注意的是,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的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開發商不能忽視小區業主的合理需求,而首先將車位轉讓或租賃給小區業主以外的人。如果您作為業主,發現自己的停車權益被侵犯,一定要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