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至7歲的幼兒如果不聽話,用這種方法最管用

如果是很小的孩子,你可以用“面壁思過”作為後果:把孩子放到椅子上或沙發上,或者房間的一角,讓他在那兒待兩分鐘左右。時間一到,讓孩子離開面壁思過的地點,並立即讓他完成你之前定的規矩。如果他再次拒絕,繼續讓他面壁思過,就這樣反反覆覆,直到孩子聽從為止。這個過程對於2~5歲的孩子效果最為明顯。對於這個年齡的孩子,這是讓他聽話的最好辦法了 對於六七歲的孩子,你也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不過,你也可以用其他方法警告他,如剝奪玩具或不讓他做某件他最喜歡做的事。對8~10歲的孩子而言,面壁思過這種方法就不太合理了。很多家長抱怨說,孩子太皮了,試過各種懲罰,但都沒什麼效果。據我觀察,幾乎每個孩子對懲罰都很在意,“但如果家長說話不算數、沒有立即執行後果,孩子就不能從中吸取教訓;”如果孩子做了同樣的錯事,家長定的懲罰後果卻不一樣,那孩子就會犯迷糊,從而不會當回事。有些懲罰後果實施了三四次,下一次孩子可能仍然不會立即按你的要求做。這並不意味著後果不起作用,而是因為有些孩子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吸取教訓。只要堅持足夠長的時間,後果就能立刻有效。請記住,你的目的不是不惜代價讓孩子學會遵守規矩,而是根據孩子的行為,執行正確的積極後果和消極後果,並讓孩子從中吸取經驗,糾正自己的不當行為。你在警告時沒有提到的懲罰,就儘量不要執行,也不要誇大懲罰嚇唬孩子。否則,不僅不會讓孩子聽話,反而會激怒孩子,淡漠親子關係。還有兩點需要注意。

2至7歲的幼兒如果不聽話,用這種方法最管用

1。 孩子“回心轉意”,那也不能心軟。如果你已經開始實施懲罰,比如,你已經把孩子抱到牆角了,孩子說“我錯了,我現在就去把電視關掉”,但你也不能放他去,你要告訴他:“現在已經晚了。但下一次,要乖乖照我說的做。”說完,你要繼續執行已定的懲罰,不能心軟。2。 只要孩子聽話,就要表揚他。這是至關重要的一點:如果孩子中途變了主意,按你的要求去做了,那你要記得誇誇他。不管孩子是在最開始服從要求,還是到最後一刻才服從要求,你的表揚都要一樣熱烈。如前文所言,稱讚孩子的時候,要避免模稜兩可的說法,也不要提到孩子不好的行為,如:“你幹得非常好,但是我第一次說時你怎麼就不聽呢?”“非得到最後你才聽”。稱讚是一件高興的事,你的言語、肢體動作都要讓孩子感到高興才對。將這種方案至少運用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