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進醫生:如何讓“熊孩子”服從你和與你合作

文 | 靜進醫生

合作

美國學者阿克塞爾羅德(R。Axelrod)1984年出版了《合作的進化》一書,有趣地闡述了具有“自私”稟賦的人類,何以和平共處,且能夠彼此合作(cooperation),解讀彼此意圖而展開有趣的博弈。的確,人類並不都是天使,彼此間進行合作博弈時,總要先考慮、權衡自己的得與失。當今社會,人們之間的合作無處不在,它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基礎。

在每個家庭中,成員間也是透過合作博弈,達成微妙平衡,以維繫家庭的和諧與穩定。家庭功能崩潰,或是破裂,則是合作失敗的結局。

親子關係也是如此。我們從簡單問題開始。在你與孩子互動時,他什麼時候最該與你合作,什麼時候他最不樂意合作,他認為你是值得合作的物件嗎,他是否以合作方式來回報你的養育之恩,他惱怒和焦慮時會向你求助嗎,除了學習和做作業時你要求他合作,你是否在他最需要時幫助過他,或與他合作雙贏過。

我想,多數父母的期望是,孩子無論何時都要乖巧和聽話,應該無條件地服從你的指令,尤其在學習上。但總有些情況下,父母因熊孩子的“抵賴“和不合作,不是暴跳如雷發飆,就是沮喪挫敗,鎩羽而歸。免不了仰天長嘆,我怎麼養了這麼個不省心的娃呀,天啊…

服從,是個中性詞,在人的行為中表示屈服於父母、上級、權威的指示或命令。根據因果律,服從的結果也可能是好的,如積極學習而提高成績。也可能是不道德的,如屈服於威權或惡棍,去做偷雞摸狗的勾當。

阿克塞爾羅德認為,

合作的前提大都服從“一報還一報”(tit for tit)原則。

或可理解為: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你若對我不好,我就不服從、不配合你。人和人之間的合作,通常服從“囚徒困境”潛規則,

親子之間的互動也不例外。

靜進醫生:如何讓“熊孩子”服從你和與你合作

兒童對家長的服從與合作,本身包含著“即利他,又利己”或是“自己要活,也讓別人活”的內涵。他也會冷不丁與你“以牙還牙”方式對抗,因為他覺得你”不夠好“,憑啥要我與你合作?

兒童的不合作行為,大多為父母合作態度不理想造成的結果,或是對父母“惡意”的某種回報。

兒童對長輩的合作與服從,似乎都包含著“你讓我舒服和愉悅,我也會讓你舒服和愉悅“法則,雖然限於年齡,孩子不大理解”一報還一報“的動機,但出於本能,他都會依此稟賦與你周旋。

如果生活中,你沒有足夠的、善意的、平等的心態和做法與孩子扯平彼此間的“投入與回報“,那麼合作的天平就會失衡,要麼你河東獅吼、拳腳相加也無濟於事,要麼孩子百般牴觸,概不與你合作,甚至反目成仇。

靜老師說

上述話題扯開來講,再大篇幅也說不盡。我的理解,父母大抵了解和掌握“一報還一報“的基本原理、原則,儘可能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就實屬不易了。

親子間,涉及孩子學習和幹家務時,你得懂得與孩子互動目標是,與他共同達到理想水平,或是對局中雙方儘可能得到最高分。你的威逼利誘,有可能達到暫時效果,但從長而計,孩子終會識破你的“伎倆“,玩不到最後雙贏。

☆ 首先,父母沒必要居高臨下,追求好上加好。

現實生活中,親子關係並非是零和博弈。通常是父母示範行為潛移默化影響到孩子,可能是雙方做得都好,也可能做得都很差。親子雙方的合作行為,不可能總是達到雙贏。合作不順時,父母退一步、緩一緩,透過迂迴方式給孩子一次“舒服和愉悅“經歷,他就可能”一報還一報“,還給你一次”舒服和愉悅“。有時,不得已你得做”兩報還一報“。

例如,玩耍、尋求娛樂是兒童的天性和本能需求。可平時你壓根沒空、沒心思、角色平等地與孩子玩耍,也不給他創造機會。做作業時,你反倒虎視眈眈坐到他旁,催促快、準、狠做好作業。這不平等,不符合”一報還一報“。

再則,父母也容易將孩子的成功歸於自己的教導,指望孩子還可以更好。這種看法也容易導致孩子抵消你的“優勢“感,最終導致孩子用”消極“來牴觸你。不信你試試。

因此,父母”高標“自己,是徹頭徹尾的自找倒黴。在非零和世界裡,為了你自己做得好,沒必要非得孩子做得更好。

靜進醫生:如何讓“熊孩子”服從你和與你合作

☆ 其次,父母勿輕易承諾,也勿輕易毀約。

我相信,大多數情況下,只要孩子與你合作,你的合作就會得到好處。決定你與孩子的合作,首先合作的結果會讓孩子感到愉悅或有成就感。其前提,必然是彼此間的承諾與信任。

那些你自認為可行的承諾與規則,有可能是不適宜的,或是不那麼“善良“的,在你實施的時候,已經讓孩子覺得沒勝算,打退堂鼓。因為,他知道從老爸老媽制定的規則中自己得不到”一報還一報“的好處。

囚徒困境的法則揭示了人的本性,現實中存在著很多”寧願背叛而不願被佔便宜“的策略,所以導致父母與孩子間發生的衝突,代價高昂,有時會愈演愈烈。

所以,你制定規則時,須換位思考下,這規則會否讓孩子感到“舒適和可接受“,否則規則形同虛設。於是,規則被打破一兩次,彼此間的信任也就蕩然無存,孩子幹嘛還要與你合作呢。因為,你最初規定的做法,要麼不過腦、要麼輕率、要麼想當然、要麼朝令夕改,本身就會引起孩子的不舒服、不配合、不合作,或來個”口是心非“和你玩貓膩。

☆ 其三,懂得給孩子回報。

裡不是指縱容、姑息,或是沒完沒了“廉價“的獎賞,如動輒大喊”耶,你真棒!“。孩子的任何努力,都有可能企盼著一個簡單而有力的回報。孩子每一次的成功,若能得到及時而理性的”回報“,自然會啟用他大腦裡的”獎賞機制“,於是自我勉勵會自動形成,會在第二輪”一報還一報“活動中爭取新的成功。

因為“一報還一報“不僅使孩子做得很好,而且假定在以後的學習生活中儘可能做得更好。說明,父母與孩子間達成的規則,具有相容性和可操作性,且在以後的合作中不斷得到強化與遵守,也可泛及到其它規則的建立與嘗試成功。

如果你制定的“一報還一報“規則起初達到雙方滿意,意味著它就具有穩定性,那麼及時、理性、有力的回報就是維護規則的最佳潤滑劑。並且,能使你在與孩子的博弈中佔據主動地位。至於什麼樣的回報算是及時、有力而理性的,你自己去慢慢品吧。畢竟千人千面,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事實上,孩子們很清楚,也善於區分哪些”一報還一報“的規則符合自己的口味,哪些不適合自己。

有時,父母得向孩子討教和學習。

另外,無條件的合作,將會寵壞孩子,併為以後的親子關係埋下不良伏筆。要說明的是,

有規則的合作,是比無條件合作更好的教養基礎。

嬌縱慣養就是無條件無規則的合作。

☆ 第四,不要耍小聰明。

囚徒困境原則,有時特別容易讓父母對孩子耍小聰明。自以為是解讀或揣摩孩子的一兩次過失,然後上綱上線,或是道德綁架地說教、訓斥。在規則前提下,父母使用複雜的思維定勢來推斷孩子的某些行為,實質是將簡單規則複雜化,有時這些推斷壓根是錯誤的。出門是否帶傘,根本不需要我們操心老天會否在意我們的行為,我們只是根據經驗,判斷出門有可能遭下雨。但在與孩子互動中,我們有時自動啟動精明而複雜的思緒,認為這樣可做到萬無一失,其實不然。不管你在解讀和判斷孩子的行為時,如何下足功夫、試圖揭秘他們行為背後的動機,你的聰明終歸不會有好的結果。

與孩子的互動博弈中,一切都是動態和不可預測的,但它是充滿希望而艱辛的歷程,沒有一種複雜的規則精於此道。父母小聰明的做法,有可能讓你在孩子一次不合作中讀出過多畫外音,覺得他破壞了規則,就得由他承擔一切後果,再加上道德譴責。因為,你覺得為他做出了太多犧牲,而他沒有做到“一報還一報“。所以,你的說教裡充滿了負面情緒與評價,時不時過度解讀孩子的每一種行為及其動機。

這種思維定勢的結局是,父母有可能採取“持續報復“行為,迴避對孩子的正面肯定,到頭來在”一報還一報“規則中走向反面,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