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看到這樣的新聞,那就是兩個孩子的父母為了孩子在公共場合玩玩具的事情,而大打出手。不是進了警察局就是進了醫院。
這樣做,真心讓人覺得非常難堪啊!不僅沒有給孩子做到榜樣的作用,說不定還給孩子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陰影呢。
可是,如果公共場合,孩子們搶玩具,就不能管了嗎?那倒也未必。只是,要看家長如何引導孩子了。
第一,不管孩子們的紛爭如何,請不要出手傷害別人家的孩子。
有的家長可能看到自己家的孩子被其他孩子欺負了,護犢情深,立馬上去就是給別人家的小孩一巴掌。
這樣做,不僅不會讓孩子學會遇到此類問題如何解決的方法,還會讓孩子學會以暴制暴的不好的影響。
這個時候,如果對方的家長看見了,自然也不會善罷甘休。你能確保你打得過對方?你能確保自己和孩子不受傷?
拜託,這是個法制社會,遇到問題,請學會找警察叔叔啊。這一點,也是你要教會孩子的。
遇到問題,如果就頭腦發熱自己上了,以後孩子遇到問題,一點都不思考,就直接動手的話。難免會遇到比較危險的情況。所以,家長時刻記住自己的榜樣作用。
第二,公共場合,如果孩子去搶別人的玩具,怎麼辦?
這一點,建議家長在去公共場所玩之前,就給孩子做好思想工作。在出發之前,家長要告訴孩子,公共場所的玩具是大家的,大家都可以玩。
如果你想玩的玩具正是別的小朋友在玩的,那麼你要學會等待。等別的小朋友玩好了,你再去玩。
或者是,讓孩子拿其他的玩具去跟別的小朋友換。如果對方願意的話,就換。不願意的話,不可以勉強。
千萬不要去搶別人的玩具。因為這樣做是不對的。
第三,公共場合,如果別人來搶孩子的玩具,怎麼辦?
你不去搶別人的,可是難保別人不來搶你的呀!
如果遇到這個問題,請教孩子學會說,不行!不可以!
是的。讓孩子告訴對方,這個玩具我正在玩,你不可以搶。如果你也想玩,那就要等我玩好了你再玩。
如果對方不聽,就是要來搶,怎麼辦呢?
第一時間告訴父母或者任何可以幫忙的大人。
父母可以再次告訴對方,這個玩具我家孩子正在玩,你不可以搶。如果你也想玩,那就要等我家孩子玩好了你再玩。
如果對方也請了父母來,恰巧,對方父母是個不講道理的人的話。這個時候,可以請遊樂場或者這個公共場所的負責人來解決。
實在不行,有事找警察啊!
第四,公共場所,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
公共場所裡面,你不知道將會遇到什麼樣的人。所以,有必要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以防萬一。
因為,有的小孩子攻擊性比較強,而他們的父母卻不以為意。這個時候,如果自己家的孩子不會自我保護的話,很容易就會吃虧的。
那麼,要教會小孩如果看到對方不友善的話,可以離那種人遠一點。如果遇到有人欺負自己的話,第一時間用嚴厲的語言制止他。
比如大聲地說,不可以!你這樣做不對!
如果不奏效,請讓自己待在安全範圍內,並第一時間尋找可以幫助自己的人。
熊孩子有很多,且熊孩子做事情不問後果。所以,真的不要為了一時的氣憤,而不小心傷害到了自己。
其實,這點,用在大人身上同樣適用。遇到瘋子,請遠離。
公共場所有公共場所是秩序,大家一同遵守才會玩得更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