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師罵是“豬頭”?除了傷心,你還能這樣做

近幾年,老師辱罵、體罰學生的事件已是屢見不鮮。

隨著辱罵、體罰與關心、懲罰的界限逐漸模糊。

老師真的有權利辱罵、體罰學生嗎?

學生被辱罵、體罰了又該怎麼辦呢?

其實,當老師對你做出以上行為時,他/她已經違反義務教育法啦!

被老師罵是“豬頭”?除了傷心,你還能這樣做

一、老師可以辱罵、體罰學生嗎?

老師在教學中應平等對待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

不歧視學生,不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否則將涉及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9條)

二、學生被老師辱罵、體罰了怎麼辦?

(一)收集證據。

被辱罵的錄音、錄影,或者和同學的聯名信聯合舉證。

被體罰後,如情況嚴重,應趕緊報警並申請做傷情鑑定。

(二)向學校、家長反映情況。

(三)向當地教育局反映情況。

1、對收集好的資料和證據做好整理

2、撥打教育部教育事業服務熱線12391舉報

3、訪問教育部官網https://zwfw。moe。gov。cn/

點選互動,選擇舉報

4、到所轄地教育局進行舉報

(三)必要時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老師辱罵、體罰學生後會怎麼樣?

如教育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後,老師確實存在以下行為的,則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