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兒童來說,誤服退熱藥可能是最常見的不良事件之一。由於美林和泰諾林為了兒童更好地配合服藥,所以都做成了水果甜味的劑型,兒童比較喜歡喝的口味,因此常常有孩子擅自誤服退熱藥。另外,不同劑型有不同濃度,例如有小美林和小泰諾林和大美林,大泰諾林的區別,有時候也會被家長錯服,例如小泰諾林滴劑(100mg/mL)常常被當作濃度更低的混懸液大泰諾林(32mg/mL)使用,美國自2011年即已停用濃縮嬰兒滴劑,其目的也是為了減少這種錯服誤服而造成兒童的退熱藥中毒可能。
那,如果孩子一不小心,誤服/錯服過量的退熱藥,咋辦?
目 錄
如何正確使用退熱藥?
孩子誤服/錯服過量的退熱藥,咋辦?
退熱藥過量/中毒有什麼症狀?
出現退熱藥過量,何時需要活性炭治療?
布洛芬(美林)過量/中毒如何處理?
對乙醯氨基酚(泰諾林)過量/中毒處理?
解毒劑(N-乙醯半胱氨酸)如何使用?
1、如何正確使用退熱藥?
對乙醯氨基酚(泰諾林)
12歲以下兒童的對乙醯氨基酚治療劑量為每劑10-15mg/kg,每4-6小時1劑,每24小時的用量不超過5劑,最大劑量為75mg/(kg·d)。
注意這裡顯示的是15ml一瓶裝的泰諾林
注意這裡顯示的是100ml一瓶裝的大泰諾林
布洛芬(美林)
對於6個月到12歲的兒童,推薦的口服布洛芬劑量:
退熱的常用劑量為10mg/kg;每6-8小時1次。每24小時的用量不超過4劑,最大日劑量為40mg/kg
注意這裡顯示的是20ml一瓶裝的小美林
注意這裡顯示的是100ml一瓶裝的大美林
2、孩子誤服/錯服過量的退熱藥,咋辦?
1. 收集並準備好資訊:
就醫前帶好誤服的
藥物包裝盒容器和產品說明書
,以及
記錄下誤服的準確時間
,記錄
可能的攝入量
,以及是否同時攝入其他物質。這個非常重要,以便醫生能夠明確攝入成分和劑型的詳細資訊。
另外兒童發熱感冒時,一直強調不要給兒童服用『感冒藥』,是因為感冒藥很多都含有退熱成分(如下表)。也要注意與退熱藥重複給予而過量或中毒可能。
2. 考慮是否需要立即上醫院?
如果
攝入量少於該藥物產品說明書推薦的每日總劑量時
,
大多不會導致毒性,若無症狀,可以在家或者在醫院短時間的觀察即可,若無法確定劑量,建議在醫院觀察。
症狀通常在藥物攝入後的4小時內發生,包括噁心、嘔吐、腹痛、頭痛、嗜睡、視力模糊、耳鳴、共濟失調(運動的協調不良、平衡障礙)和頭暈。
布洛芬(美林)兒童最大日劑量為40mg/kg,通常布洛芬劑量≤100mg/kg時不太可能出現中毒症狀
,也只需要觀察即可,
4-6小時後沒有任何症狀表示相對安全。[uptodate]
而
乙醯氨基酚(泰諾林)最大劑量為75mg/(kg·d),通常兒童單次劑量<150mg/kg(注:重點是單次劑量),不太可能出現中毒,常常只需要觀察
。 [Acetaminophen Intoxication: A Critical-Care emergency]
但是,
如果多次(24小時內>200mg/kg對乙醯氨基酚),多日(48小時平均>150mg/kg/24小時,或>72小時,平均每天>100mg/kg/24)的服用過量,或未知劑量的服用,以及出現症狀或者肝功能損害的患者,則可能出現嚴重的臨床後果,需要重視,住院觀察治療。『注:在一些病例報道中,也有在超過3天的平均每天對乙醯氨基酚攝入量不到100mg/kg/24小時,而出現嚴重的肝衰竭表現的患兒。因此,對於反覆多次的對乙醯氨基酚的過量攝入,一旦出現症狀,那麼需要高度警惕嚴重進展情況』
由美國中毒控制中心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oison Control Centers)基於觀察性研究制定的共識指南建議,在對乙醯氨基酚急性過量後,將滿足下列標
準
的兒童和青少年轉診至急診科評估對乙醯氨基酚毒性:
急性單次或24小時內暴露劑量達200mg/kg或10g(以較低值為準)
攝入的對乙醯氨基酚劑量未知
因有意自傷而攝入對乙醯氨基酚
已知有對乙醯氨基酚暴露,並有中毒的徵象(如,嘔吐、右上腹痛和神志改變)[uptodate]
3、熱藥過量/中毒有什麼症狀?
1. 布洛芬(美林)攝入過量/中毒
大多數患兒沒有症狀,體格檢查也無顯著異常發現。
若確有症狀出現,則
通常在藥物攝入後的4小時內發生
,包括
噁心、嘔吐、腹痛、頭痛、嗜睡、視力模糊、耳鳴、共濟失調和頭暈。
劑量小於等於100mg/kg時不太可能出現症狀。
危及生命的毒性反應很少見,通常在攝入劑量大於400mg/kg時發生
。
致命性中毒的特徵可能包括:呼吸暫停、心動過緩、心律失常和QT間期延長、低體溫、陰離子間隙增高型代謝性酸中毒、多尿伴腎衰竭、昏迷和/或癲癇發作。
2. 對乙醯氨基酚(泰諾林)攝入過量/中毒
兒童和青少年急性對乙醯氨基酚中毒,取決於年齡和最大可能攝入量,初始表現通常輕微且無特異性,也不能預測隨後的肝毒性。
對乙醯氨基酚的中毒分急性(單次劑量中毒)和慢性(反覆多次過量用藥)
單劑對乙醯氨基酚急性中毒的臨床病程通常分為4個連續的階段
慢性中毒(反覆過量用藥)往往症狀不典型,較難診斷,需要根據家長仔細地回憶病史,識別出典型的表現,以及實驗室檢查來判斷。
4、出現退熱藥過量,何時需要活性炭治療?
若患兒是在過量的
美林的1小時內,泰諾林4小時內
就診且
神志清醒
,那麼建議
使用1劑活性炭
。活性炭在攝入後1小時內給予的獲益最大。如果無症狀兒童是攝入了中毒劑量的對乙醯氨基酚,超過1小時,4小時內也可給予活性炭。
對於布洛芬(美林)中毒/過量,若患兒無症狀、已明確無共同攝入物且攝入劑量小於100 mg/kg,有些臨床醫生可選擇不予以活性炭
。
布洛芬攝入治療劑量的對乙醯氨基酚後
2、3或4小時予以活性炭治療,似乎意義不大
。
對於
精神狀態改變,或者使用鎮靜藥治療
且可能無法保護氣道的患者,
不宜使用活性炭
。
如果患者在攝入
對乙醯氨基酚後超過4小時才就診且無症狀,則活性炭治療沒有啥作用了
。
在孩子
同時服用瀉藥(如,山梨醇)時
,活性炭有可能導致嘔吐和脫水等不良反應,因此應
謹慎使用。
5、布洛芬(美林)中毒如何處理?
《實用急性中毒全書》(任引津等主編)中給出的治療方案如下供參考:
1)應立即給予口服牛奶、雞蛋清等保護胃黏膜
2)保護肝腎功能,給予肌苷、 葡醛內酯、 維生素 C 等。必要時給予糖皮質激素。
3) 對症及支援療法。
upotdate | 兒童和青少年布洛芬中毒 —— 處置參考:
✤ 不建議實施胃排空(洗胃,催吐)。
✤
目前沒有治療布洛芬中毒的解毒劑。
✤
在
過量使用布洛芬的1小時內
就診且
神志清醒
,那麼我們建議
使用1劑活性炭。
✤ 攝入劑量小於等於100mg/kg
的患者以及
觀察4-6小時後仍無症狀且沒有自殺傾向的患者
(不論估計的劑量)或可
安全出院
。大多數攝入布洛芬的兒童和青少年都屬於此類患者。
✤
對於探索性攝入布洛芬的幼兒,只要
沒有症狀
、可以
確定最大攝入劑量
且看護者可以信賴,則通常
可以在家中處理
。
✤
對症治療
:嘔吐可以給與
昂丹司瓊止吐
,食管反流病和燒心口服
抗酸劑(如,氫氧化鋁和氫氧化鎂)或H2受體阻滯劑(如,法莫替丁或雷尼替丁)
,補液糾酸治療等。
✤
過量使用布洛芬後
出現症狀患兒,嚴重中毒徵象的患兒
(如pH<7。3、急性腎功能不全、神志改變),應接收住院治療並監測是否會發生神經系統症狀或腎衰竭可能。
✤
與所有中毒患者一樣,必須
確定是否還攝入了其他物質
(如,對乙醯氨基酚、阿司匹林)。
✤ 大劑量藥物(≥400mg/kg)
可能會導致昏迷、嚴重代謝性酸中毒、低體溫、低血壓、節律失常、多尿伴急性腎損傷以及癲癇發作。
首要任務是維持氣道、呼吸和迴圈穩定,控制癲癇發作
,少數情況下需要血液透析或連續血液濾過,甚至需要請醫學毒理學專家會診。
6、對乙醯氨基酚(泰諾林)過量/中毒處理?
1)
攝入4小時以內
,且攝入的劑量可能會引起中毒(>150mg/kg),且在暴露後4小時內就診的兒童,予以活性炭;
2)
攝入4~24小時後
,需定時測得的血清對乙醯氨基酚水平,描記在以上藥物中毒的治療線圖上。
在攝入4小時後,活性炭作用就不大了。
此列線圖僅在單次過量攝入對乙醯氨基酚後使用。該線圖表示過量服用對乙醯氨基酚後可能產生毒性的水平。血清對乙醯氨基酚水平應在攝入四小時或更長的時間後獲得,以確保已出現峰值水平。服用緩釋製劑的患者應在第一級後4小時繪製第二級,以評估血清濃度升高水平。該線圖繪製應注意攝入時間的關係,以確定中毒的可能性和治療的需要。在攝入時間不確定時應謹慎使用。
此列線圖不適用於超過24小時以上攝入,或者多次攝入,以及醫源性靜脈注射過量時。
對於血清藥物水平提示可能中毒的兒童,給予解毒劑 N-乙醯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 NAC)。
3)
超過24小時,且大量攝入者。
可能會表現出以下損害的症狀和體徵:肝損傷或肝衰竭(如噁心、嘔吐、黃疸、腹痛)、腎損傷、凝血障礙(如消化道出血)、肝性腦病、腦水腫或者低血壓。但血清中可能檢測不到對乙醯氨基酚。
做相應的檢查包括,肝腎功能生化檢查,凝血功能,以及生命體徵監測。
按照慢性慢性對乙醯氨基酚中毒來治療,對乙醯氨基酚的血清濃度和毒性並不相關,因此,不應使用關於該藥中毒的治療列線圖。
推薦
不要予以洗胃或吐根糖漿來進行胃排空
。儘管已證實這些方法可在青少年和成人中降低對乙醯氨基酚的血清峰濃度,但其
效果顯著不及活性炭
。
此外,
洗胃可增加中毒患者發生誤吸的風險
,並且吐根糖漿引發的持續嘔吐還可能會
延誤患者口服N-乙醯半胱氨酸(NAC)
7、解毒劑(N-乙醯半胱氨酸)如何使用?
使用指徵:
在急性攝入速釋製劑後,
血清濃度高於對乙醯氨基酚中毒治療列線圖中的“治療”線
。
解毒劑乙醯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 NAC)在
急性攝入對乙醯氨基酚後8-10小時內使用最有效
。
疑似
單次攝入劑量超過150mg/kg(總劑量超過7.5g時不考慮體重)
,並且在攝入藥物8小時後才能獲得血清濃度的患者。
攝入藥物的
時間不確定但超過24小時
,並且
血清對乙醯氨基酚濃度大於10mg/L(66µmol/L)
的患者。
就診延遲(攝入後>24小時),並且
有肝毒性的實驗室證據
(輕則氨基轉移酶水平輕度升高,重則出現暴發性肝功能衰竭)和攝入過量對乙醯氨基酚的病史。
對於
延遲就診(攝入後>24小時)
、
血清中存在未代謝的對乙醯氨基酚和/或有肝損傷證據
的患者,許多醫學毒理學專家仍推薦使用NAC
對於
因缺少資訊或多次攝入而無法估計攝入時間的患者,只要能在患者的血清中檢測到該藥
,都要開始NAC治療。
對於
血清轉氨酶活性升高且病史符合該藥攝入過量的患者
,不論血清濃度如何,我們也都會開始治療。
使用方法
口服
為期72小時的口服療程
:首先給予140mg/kg的負荷劑量,隨後每4小時給予一劑,每劑70mg/kg,至72小時位置,共17劑(總劑量為1330 mg/kg)
靜脈
21小時靜脈治療方案:NAC的總劑量為300mg/kg,靜脈給藥,持續21小時。靜脈用NAC與5%葡萄糖、0。45%生理鹽水(即,1/2濃度的生理鹽水)和注射用水配伍。
體重≤20kg的患者:
•負荷劑量:以3mL/kg稀釋液溶解150mg/kg藥物,靜脈給藥,60分鐘完成
•第二劑:以7mL/kg稀釋液溶解50mg/kg的藥物,靜脈給藥,4小時完成(每小時12。5mg/kg NAC)
•第三劑:以14mL/kg稀釋液溶解100mg/kg的藥物,靜脈給藥,16小時完成(每小時6。25mg/kg NAC)
體重>20kg但<40kg的患者:
•負荷劑量:以100mL稀釋液溶解150mg/kg的藥物,靜脈給藥,60分鐘完成
•第二劑:以250mL稀釋液溶解50mg/kg的藥物,靜脈給藥,4小時完成(每小時12。5mg/kg NAC)
•第三劑:以500mL稀釋液溶解100mg/kg的藥物,靜脈給藥,16小時完成(每小時6。25mg/kg NAC)
在接受NAC靜脈治療的幼兒中,已有液體過剩及給藥錯誤導致低鈉血癥、癲癇發作甚至死亡的報道,以及過敏反應的病例,因此口服方法作為首選。將輸注方案調整為先以50mg/(kg·h)的速率輸注4小時(200mg/kg),然後以6。25mg/(kg·h)的速率輸注16小時(100mg/kg),或可減少不良事件且不影響療效
5)其他治療包括抑酸劑治療,透析在對乙醯氨基酚中毒的治療中便無用武之地,絕不能考慮用血液透析來代替NAC治療。
《實用急性中毒全書》(任引津等主編)中給出的治療方案如下供參考:
參考文獻
1。 uptodate | 兒童和青少年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中毒的臨床表現和診斷 & 兒童和青少年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中毒的治療 & 兒童和青少年布洛芬中毒 & 兒童非處方咳嗽和感冒藥中毒的處理方法
2。 Dart RC,et al。 Acetaminophen poisoning: an evidence-based consensus guideline for out-of-hospital management。 Clin Toxicol (Phila)。 2006;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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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墨爾本皇家兒童醫院 |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 Paracetamol poisoning
https://www。rch。org。au/clinicalguide/guideline_index/Paracetamol_poiso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