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聲現象
一、聲音的產生
1、聲音是由物體的振動產生的;
(人靠聲帶振動發聲、風聲是空氣
振動發聲、絃樂器靠弦振動發聲、鼓靠鼓面振動發聲,等等)
2、振動停止,發聲停止;但聲音並沒立即消失。(因為原來發出的聲音仍可以繼續傳播)
3、發聲體可以是固體、液體和氣體;
二、聲音的傳播
1、聲音的傳播需要介質;固體、液體和氣體都可以傳播聲音;一般情況下,聲音在固體中傳得最快,氣體中最慢;
2、真空不能傳聲;
3、聲音以波(聲波)的形式傳播;
注:有聲音物體一定在振動,在振動不一定能聽見聲音;
4、聲速:物體在每秒內傳播的距離叫聲速,單位是:m/s;聲速的計算公式是v=S/t
聲音在空氣中的速度為340m/s;
三、回聲
聲音在傳播過程中,遇到障礙物被反射回來,再傳入人的耳朵裡,人耳聽到反射回來的聲音叫回聲
(如:高山的回聲,夏天雷聲轟鳴不絕,北京的天壇的迴音壁)
1、聽見回聲的條件:原聲與回聲之間的時間間隔在0。1s以上(教室裡聽不見回聲,小房間聲音變大是因為原聲與回聲重合)
2、回聲的利用:
利用回聲測量距離:S=1/2Vt
(車到山,海深,冰川到船的距離)
四、聲音的特性
1、音調:聲音的高低叫音調。頻率越高,音調越高(頻率:物體在每秒內振動的次數,表示物體振動的快慢,單位是赫茲)
2、響度:聲音的強弱叫響度;物體振幅越大,響度越強;聽者距發聲者越遠,響度越弱;
3、音色:辨別是什麼物體發出的聲音,靠音色
五、超聲波和次聲波
1、人耳感受到聲音的頻率有一個範圍:20Hz~20000Hz,高於20000Hz叫超聲波;低於20Hz叫次聲波;
2、動物的聽覺範圍和人不同,大象靠次聲波交流,地震、火山爆發、颱風、海嘯都要產生次聲波;
六、聲音的利用
1、超聲波的能量大、頻率高用來打結石、清洗鐘錶等精密儀器;超聲波基本沿直線傳播用來回聲定位(
蝙蝠辨向)製作(聲納系統)
2、傳遞資訊
(交談,醫生查病時的聽疹,B超,敲鐵軌聽聲音等等)
3、傳遞能量(飛機場幫邊的玻璃被震碎,雪山中不能高聲說話)
七、噪聲的危害和控制
1、噪聲:
(1)從物理角度上講,物體做無規則振動時發出的聲音叫噪聲;
(2)從環保角度上講,凡是妨礙人們正常學習、工作、休息的聲音以及對人們要聽的聲音產生干擾的聲音都是噪聲;
2、樂音:從物理角度上講,物體做有規則振動發出的聲音;
3、常見噪聲來源:飛機的轟鳴聲、汽車的鳴笛聲、鞭炮聲、金屬之間的摩擦聲;
4、噪聲等級:表示聲音強弱的單位是分貝。符號dB,超過90dB會損害健康;0dB指人耳剛好能聽見的聲音;30dB~40dB是較為理想的安靜環境;
5、控制噪聲:
(1)在聲源處減弱(安裝消聲器)
(2)在傳播過程中減弱(植樹、隔音牆)
(3)在人耳處減弱(戴耳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