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臼湖的經歷,農村環境治理需“綜合”

摘要

被洪水淹過的土地能不能耕種,不同時代的人有不同的回答。作者生活、工作在南京石臼湖“水域”,對被洪水淹過的土地能不能耕種深有體會:引進化工企業前,石臼湖發水淹沒過的土地,來年一定是豐收年;引進化工企業後,即便引水灌溉可能也要減產,作者特作此文供公眾參考。

石臼湖的經歷,農村環境治理需“綜合”

被洪水淹過的土地能不能耕種?

石臼湖是自然饋贈的禮物

石臼湖位於江蘇與安徽交界處,其“水域”覆蓋的範圍大約為南京的溧水、高淳,安徽的當塗、郎溪。石臼湖與其他湖泊一樣,洪水氾濫時也危害周邊地區,但“瑕不掩瑜”:石臼湖素有“日出鬥金”的美譽;氾濫的洪水即便造成周邊地區的土地淹沒,其水體固有的“有機營養”也能在來年作出“補償”——來年一定是豐收年!

石臼湖享有“日出鬥金”的美譽可能無法驗證,但作者卻有親身體會:每年夏天,石臼湖有龍捲風這一自然現象,風雨經歷之處常常“播種”湖中的特產,白鯧魚、湖豚;人民公社時,有一鄉書記向湖中投放了螃蟹苗,沿岸的人們不需要餵養,用草繩引入湖中就能收穫大螃蟹,連續多年。石臼湖難道不是自然饋贈給沿湖人的最好禮物嗎?

石臼湖的經歷,農村環境治理需“綜合”

石臼湖是自然饋贈的禮物

石臼湖“經歷”

石臼湖何時形成可能也無法考證,但現代工業,特別是化工企業使給石臼湖造成的“傷害”,作者與其卻共同“經歷”。石臼湖洪水氾濫得到治理後,有人就想起了利用特殊的水質養殖,但上游的化工企業卻不“答應”,石臼湖水體明顯“富”營養化,其中的“富”並不是富有的“富”,而是不宜魚類生存的營養,多數養殖戶期望可能落空。

目前,石臼湖上游多數化工企業得到了清理,人們又能在石臼湖畔釣魚,並有收穫,但恢復往日“日落鬥銀”還尚需時日。問題是,石臼湖“水域”究竟適宜發展何種產業,又決定著石臼湖將來的“經歷”;石臼湖又介於兩省之間,其“經歷”可能更為複雜,金山銀山就是綠水青山又是誰說呢?在作者看來,誰說的並不重要,綠水青山是自然與人類的共同需要。

石臼湖的經歷,農村環境治理需“綜合”

石臼湖這塊土被淹沒能耕種

農村環境治理需“綜合”

我們應當客觀承認,被洪水淹過的土地不能耕種是常態。洪水經過之處,留在土地上不是工業垃圾,就是農用薄膜,抑或是生活汙水,這種土地當然不能耕種,即便耕種也沒有好的收成。農村環境治理需“綜合”,專家們不要將眼光僅停留在農作物秸稈的焚燒上,城鄉統籌保護農村環境才是專家研究的重點,保障環境保護公共設施正常執行是著力點,不要讓政府的資金支援“打水漂”。

石臼湖的經歷,農村環境治理需“綜合”

石臼湖“水域”究竟適宜發展何種產業?

@法律新視點漫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