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隨筆——我的前四分之一生(校園欺凌的起因)

回憶篇 2009年——2014年 上篇

(鋪墊:2007年——2009年 初中生活)

我上初中是2007年9月份。那時候,由於父母的望子成龍和小鎮上的潮流趨勢,我沒有在我們那個小鎮上初中,而是被父親送到了離家60公里外的縣城,在一所不大不小,不好不壞的中學度過了我的初中生活。這也成為了當時的我在兒時的玩伴跟前唯一可以有點小小優越感的所在。

在整個初一上學期,我的成績還算是比較不錯的。我記得很清楚,當年我們那個學校07級的初一新生總共招收了700多人,我在入學考試中考了149名,而在接下來長達五個月的第一學期的四次考試中,我基本上都穩定在前一百名。這倒不是因為我有多努力,而是從小學過渡到初中的這段時間,學習方式和學習思維基本沒有什麼變化,再加上在我現在看來當時那點連屁都算不上的小聰明,促成了我一整個學期的勉強不錯的成績。基於這一點,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到縣城上學和在鎮上上學其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唯一讓我感覺爽到爆的事情就是,因為那時候不像現在,學生們都可以把銀行卡上的錢自助圈存到飯卡上,所以父母每個星期都會給我100塊錢的現金。在小學的時候每個星期父親也就給我五塊錢的零花錢,進入初中後猛地一下子每個星期都有了可以由我自己自由支配這100塊錢的“鉅款”,當時那個興奮勁兒就別提了。我可以隨便買零食,買飲料,去吃蛋糕店的小蛋糕,去吃學校門口路邊攤的饃夾菜。每個星期結束還能攢下一二十塊錢,攢個幾周就充遊戲(那時候我玩的遊戲叫武林外傳,好像是完美出的。不知道大家聽過沒有)。現在回憶起來,當時的我,談不上有多快樂,但也絕對算得上是無憂無慮。本以為我的初中生活就會這樣平平淡淡的慢慢過去,可是後來出現的一件事,著實對我今後的初中生活產生了不小的影響。

大家都是從那個時候過來的,想必大家也知道,無論是市裡縣裡還是村裡,每個初中,每個班裡,都有那麼幾個同學,以學習差為榮,以染髮打耳洞為榮,以頂撞老師為榮,以在班裡橫行霸道為榮,以打群架為榮,甚至以騷擾女同學,以耍流氓,上床為榮,在懵懂之年做盡成人之事,整天拉幫結夥,要麼就是跟校門口成天閒的沒事瞎晃悠的小混混廝混在一起收保護費,總之跟“好”字沾邊的事他們是一點也不幹。即使現在回想起來,我仍舊堅持稱十幾年前的這幫十三四歲的學生為“渣滓”。他們是校園欺凌的罪魁禍首,也是社會上違法犯罪的極惡之源。無關乎年齡,有些人,生下來,對這個國家和社會來說,就是一種負擔。

後來慢慢長大後,我還真的抽時間想了想,好好分析總結了一下。得出的結論是,這種群體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這類學生的父母往往是有點小錢,有點小背景,有點小人脈的。他們從生下來到長大,一路上順風順水,受不得半點委屈。他們習慣了在自己的小圈子裡呼風喚雨,習慣了在同輩面前唯我獨尊,從小的嬌生慣養使得他們時時刻刻以自我為中心。小時候身邊的人都寵著他,無論何事幾乎是有求必應,這使得他們的心無時無刻不處在一種飽和的滿足感當中。進去初中以後,他們忽然發現在學習上他們沒有優勢(也可能是他們這類人對學習壓根沒興趣,小學時候不用努力也可以做到中等),他們得不到老師的偏寵,得不到其他同學的讚揚,再加上離自己原來的小圈子距離也變遠了,沒有人再慣著他們了,於是,本性暴露出來。在學習上他們獲得不了內心的滿足感,這種強烈的落差使得他們不得不為了重新獲得滿足感而把注意力轉向其他的地方。怎麼刺激怎麼來,怎麼新鮮怎麼來,不顧一切地去追尋可以使他們獲得滿足感的東西,極與眾不同之能,盡標新立異之事。可是在校園裡,人們的狀態無非就兩種,除了學習就是生活。他們在學習上得不到什麼,生活上常規的教室宿舍餐廳式的三點一線更是不能讓他們得到什麼。於是,他們只能做盡一切跟成年人的價值觀背道而馳的事,怎麼能耍帥怎麼來,怎麼能顯得假成熟怎麼來,抽菸,喝酒,染髮,打架,這些都是小混混們熱衷的。又正好他們又有點小錢——比其他同學多一些的父母給的零花錢,小混混們不喜歡你喜歡誰?這就導致了一帶二,二帶四,只要他們動了這個念頭,再單純的孩子,也會變壞。他們也很享受,因為這些與小混混們一同乾的事,普遍都能讓他們獲得想要的滿足感。老師嫌他們他們覺得帥,同學怕他們他們覺得帥,父母罵他們他們也覺得帥。久而久之,如果父母有精力且有能力把他們掰正也好,否則,他們只能在“歪脖子樹”式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畢竟,他們的家庭也只是比其他同學的家庭好那麼一點點而已,他們的父母也不是達官顯貴,歸根結底也只是普通人罷了。護得了他們一時,卻養不起他們一世。至於第二類學生,如果說第一類學生的家庭多多少少還能作為他們的後盾,為他們兒時的荒唐之事買單的話,那麼第二類學生,那才是真正悲哀的存在。對於這類學生而言,他們的家庭不足以作為他們的後盾,甚至可以說他們沒有任何可以稱之為後盾的後盾。他們的家庭不僅沒錢,相反很窮很窮,甚至某些人家裡都快要到窮的揭不開鍋的地步。這類學生,多是單親家庭,或是留守兒童(我初中就有兩個同學,一個父親死的早,母親立馬跑路,家裡就剩一個行動不便的爺爺和大字不識一個的奶奶,就這他還隔三差五地偷他爺爺的看病錢逃學去上網,一跑短則三五天,多則十天半月。錢花完了就回來,消停兩天再偷再跑。另一個家境慘的更純粹,父親坐牢,母親改嫁,爺爺去世,家裡就剩下一個撿破爛過活的奶奶,天天偷錢逃課,三五塊的也不放過,大到打架滋事,小到坑蒙拐騙無惡不作)。這類人從小就過得很慘,多是受原生家庭的影響作用,無論精神還是物質,極其的匱乏。小時候一年到頭看不到一件乾淨衣裳,別的孩子在小學時候有父母陪,有零花錢用,而他們一到放學或者放假就只能回村裡玩泥巴。物質生活尚且如此,學習方面就更不用說了,純放養式狀態,家裡人除了勉強保障他們的溫飽,其他的什麼也管不了。這種狀態下,這類學生的學習成績,人均班級倒數。他們或許也受過欺凌,也受過嘲笑,這在小學時代或許沒什麼。小孩子嘛,受再大的委屈,睡一覺起來繼續活蹦亂跳。可一旦進入初中,年齡增長,圈子變大,同學更多,他們自以為見識多了起來,學習上他們百分之百得不到關注,那麼能怎麼樣?只能走歪路。因為只有跟小混混在一起,他們才能耍帥,他們才能欺壓同學,他們才能獲得他們想要的體面與尊重。混的久了,心裡也就麻木了,再加上本就是十來歲的小屁孩,心智不成熟。什麼親情,什麼友情,什麼前途,什麼未來都算個屁啊!“只活當下,有奶便是娘”是對他們最真實的寫照。與第一類學生相比,他們才是真正可憐的存在,前者犯錯,尚且有父母兜著,尚且有著一些家底夠他們揮霍。後者呢?他們有什麼?有的只是家人的眼淚罷了,有的只是早早輟學的結果罷了。就這麼過個十年二十年,幡然醒悟倒還好說,無非一輩子做最底層的苦力,碌碌無為的過完一輩子。如果思維定式導致他們一直是這個樣子,輕則人人嫌棄,重則鋃鐺入獄。

好了,說的有點跑題了。現在就接著第二段說的,那件對我後來的初中生活產生了不小的影響的事。

那是一個即將放假的星期六中午(那時候法定雙休還沒有普及,我們都是單休),因為班裡有個同學已經逃課一個星期了(同樣也是留守兒童,家裡很窮),班主任問誰知道他在哪裡。沒人回答。哎,現在想想那時候的自己是真的傻,真的是小屁孩一個,不懂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道理。見沒人說話,我就舉手告訴了老師。因為那個星期開學的時候,我路過一個網咖門口,親眼看見他走了進去。給班主任彙報完之後,我竟然潛意識裡還有種值得被表揚的沾沾自喜的感覺。完事出了校門之後,我就看到那個同學和一個小混混站在一起,他們看到我直接把我拉進旁邊的小衚衕裡。我真的我到現在都想不通他們為什麼能知道的那麼快?

“誰讓你告訴老師的,就顯你長個嘴是吧?”

“……”

沉默了一下,我剛要開口說話,“啪”地一聲,另外一個小混混就給了我一巴掌。我當時直接蒙了,呆呆地看著他倆。我沒有哭,不是因為我不想哭,而是因為我已經忘了哭。

“說吧,怎麼解決?”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要不我給你錢吧。明天來學校我把我的生活費給你。對不起。。。”

他盯著我看了一會兒,現在想來,我估計他也是怕把事情鬧大,扔下一句“以後再敢多嘴,把你的腿打斷”,就轉身離開了。

我揹著書包,走向長途汽車站,因為我要坐班車回家。走在路上,我手摸著臉,腿一路都在抖,腦子裡想的竟然不是捱打的事,而是家裡的爸爸媽媽。眼淚什麼時候掉下來的我都不知道。

坐上了車,靠著視窗,看著窗外,那些原本因為大腦空白暫時沒有出現的情緒一瞬間全湧進了腦子。我委屈,我害怕,我恨自己的懦弱膽小,恨自己的多嘴,我更想家裡的爸爸媽媽,我想快點見到他們。只是在那一瞬間,我的腦海裡也隨之產生了當時的我自己都沒有察覺的想法。也是這個想法,讓我本該順順當當的初中生活,變得不再那麼順當了……

好了,今天的故事就分享到這裡了。下午扣字扣了兩個多小時,原稿被誤刪掉了,然後晚上又扣了兩個多小時。。嗯。。現在正好11點整。

放在結尾,希望大家能喜歡我的分享,能與我的經歷產生一絲共鳴,亦或者透過我的故事能勾起大家的回憶。畢竟,只要是存於記憶中的東西,不論好的壞的,都是我們經歷過的。那些點滴,名為青春。那些記憶,值得珍藏。

生活隨筆——我的前四分之一生(校園欺凌的起因)

我是Truman,我們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