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科學》(三)哲學不是科學

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我們來研究一下:先定義科學,定義哲學,然後在是不是的角度切入問題核心。

我們已經定義了科學:

科學是指可驗證學問的總稱,其核心為自洽化和可再現化,因為長期積累,表現為系統化和公式化。

我們再來定義哲學:

哲學是對意義本質的思考,包括宇宙的意義和生命的意義。

(參見拙作第一篇《意義就是價值》)

哲學是思想的產物

表現為對概念進行再賦值,對思想進行再思想

哲學必定是形而上的,任何哲學形而上觀點的形而下闡述,都表現為不夠準確和難以理解,所以哲學必定難以理解。

(這句話就是這樣,用形而下闡述形而上,非常難以理解。

我可以用一句好懂的話來替代,但這句好懂的話,漏洞百出,既不是哲學,也不是哲學探討,只能作為讓人理解哲學的敲門磚。

這句好懂的話就是:

哲學為什麼艱深難懂?因為哲學就是研究艱深難懂的學問,當然不好懂。

特別註明,請任何人都不要把這句話當成是我的觀點。)

我們還要定義兩個概念:

哲學家和“哲學家”家

哲學家,是思想成體系的人的總稱。哲學家必須有思想和觀念流傳到世界上,才能被人們意識到其存在。哲學家的思想和其他所有人的思想都一樣,受到“時代”和“教育”這兩大枷鎖的禁錮,所以必然會有歷史侷限性。哲學家的思想未必正確,能在其生存時代不可證偽,這樣的人就可以叫做大哲學家。

“哲學家”家,現在學哲學的人,不管學歷達到什麼程度,絕大多數都是這樣的人——說起理論來,這個哲學家說什麼,那個哲學家說什麼,可以滔滔不絕口若懸河。滿肚子別的哲學家的思想拼湊起來的價值觀體系,他們是對“哲學家”有研究的人,而不是對“哲學”有研究的人。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想研究哲學,一定要遠離哲學家研究。“哲學”和歷史上的“哲學家”,沒有因果關係。

故而,哲學是不是科學,顯而易見了。

因為哲學研究的是宇宙和生命的意義本質,其內涵都是形而上的,而科學層面的可驗證性,都是形而下的,所以哲學必然是無法驗證的。

因為哲學會採用一些科學的方法作為研究手段,所以在這樣的層面上,便有了哲學是科學的觀點。

哲學不是科學,哲學會採用一些科學方法作為研究手段,可能會表現為方法上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