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教育部辦公廳於 2021 年 1 月 15 日釋出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 我校特制定《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協議》,請各位同學、家長知曉並遵照執行。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的自控能力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資訊,有 的沉迷遊戲聊天等等,以上弊端嚴重阻礙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經濟
負擔,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
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此手機管理制度:
一、鑑於學生自控能力不強,授權並支援配合我校對學生的手機進行統一管理。
二、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攜帶手機、使用手機;
情況特殊的學生如需攜帶手機入校者, 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寫明手機型號,顏色、價格等資訊,並承諾學生不違規使用手機, 若違規使用,願服從學校處理。
三、為正確學生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培養,避免盲目跟風攀比。培養學生的節儉意識。學校禁止學生將 高檔手機和電子產品帶到學校。原則上提倡學生使用的手機價值不超過 1000 元。
四、在收發手機管理保管過程中,如若發生遺失或損壞,最高按 1000 元折舊計算賠償。
五、學生在校期間, 自行妥善保管好手機,如若丟失,損壞等其他情況,責任由學生本人 自己承擔。
六、學生手機每次放假回校後均須主動按要求、準時上交手機至班主任處交由班主任保管,在放假回 家時由班主任再歸還其使用。期間任何人不得以非正當理由提前支取手機,家長在上課期間如有急事,
可以找班主任代為聯絡。
七、學生違規使用手機,或者使用多部手機,例如:
交 1 部,留 1 部等等違規現象,一經發現,學校 予以收繳手機。所有沒收後的手機代為管理 1 個月後再歸還學生,並通知家長協助教育管理;
情節嚴重 或多次違反者,直接沒收手機致學期末結束。
八、所有學生被沒收的手機一律必須由家長本人按相關沒收時間,親自來學校領取。
九、其它電子產品如膝上型電腦、MP4、 IPAD、等其它帶遊戲娛樂功能的電子裝置有不正當使用的行 為的,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十、對多次違反上述規定不聽教誨改進,並造成情節影響惡劣的學生,學校將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十一、其它關於電子產品管理細節參照《電子產品管理制度》
執行。
某學校
2021 年 9 月 1日
回 執
我是
專業
班
(同學)
的家長,因
原因,需要攜帶手機至學校進行
使用,手機型號:
顏色:
購買價格:
手機號碼:
家長聯絡電 話:
。
我已認真閱讀此《學生手機管理制度協議》
,我同意支援和配合學校按以 上協議對孩子的手機進行統一管理。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簽名日期: 簽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