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懲罰孩子了,提供幾個替代技巧

我們為什麼要懲罰孩子,為什麼很多家長認為懲罰一個不聽管教的孩子是應該的呢?可能下面這些是家長的答案:

“如果不懲罰孩子,他們就不會知道自己做錯了,以後可能還會繼續做”

“我很生氣,如果不懲罰,他遲早會被慣壞的”

“我懲罰孩子,因為那是唯一對他有用的管教方法。”

……

問題在於,懲罰可能讓孩子更逆反。一個孩子應該經歷自己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而不是懲罰。懲罰孩子,我們實際上剝奪了他從內心深層對自己錯誤行為的反省過程,而這個過程又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讓孩子感受到我們對他不當行為的不滿,但是如果我們的反應過於強烈的話,孩子會感到他的不當行為讓他不再被愛,或者被蔑視,那麼我們就在濫用做家長的權利,並有可能讓孩子在人格發展中摻雜了過多的負疚感和嫌棄自我的成分。

代替懲罰的幾個技巧:

1、請孩子幫忙。

如果孩子對超市裡的東西動來動去,可以讓他幫忙拿一些需要購買的東西。

2、明確表達強烈不同意的立場(但不攻擊孩子的人格)

如果小孩在超市裡跑來跑去,可以這樣明確表達:我不喜歡你這樣,小孩在過道亂跑會嚴重干擾其他人購物的,並且也容易磕碰到。

3、表明你的期望

我希望你能夠不要亂跑,不要干擾到別人購物,也不要讓自己受傷。

4、提供選擇,並採取行動

要麼你好好走,要麼就坐在購物籃裡。

5、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並讓孩子體驗錯誤行為的自然後果。

如果小孩因為亂跑打爛了超市裡的雞蛋,明確告訴他,這些都是需要賠償的,而這些錢需要從你的零花錢里扣。

懲罰是一種非常沒有效果的管教方式,常常會讓孩子的行為朝著我們預期相反的方向發展。管教必須以相互尊重和信任為前提才能有效,使用暴力或濫用家長的權利,是一種壓迫式地管教,受懲罰的人幾乎不會受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