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碩士因自身殘疾沒有透過教師證體檢,殘疾人不能當老師嗎?

今天,有一則訊息打動了我。這個訊息的大概意思就是,有一位女碩士在進行教師資格證體檢的時候,被相關的組織拒絕了,原因就是因為她的身體癱瘓,官方覺得她不能當老師。但是,我覺得,對於這種人,官方也應該特事特辦,不能讓這位優秀的人失去了當老師的夢。

我知道,對於老師隊伍的考核是十分嚴格的,無論是知識還是身體,最起碼要達到基本要求。但是,為什麼殘疾人就一定不能去當老師?殘疾人就不配嗎?殘疾人就不能將知識傳遞給他人嗎?想到此處,我十分憤怒,我想說,教師教書育人,關鍵在於她是否能正確引導學生的身心和知識的成長,而不是我們非要關注於這個老師身體的殘疾。

我們有法,有規則,有紀律,但是這些死板的東西,有時候我們也要特事特辦,不能把對於正常人的標準去對待類似於這位老師的一類人,那樣,對這一類人是極其不公平的。人人都有追求夢想的勇氣,即使是身有殘疾也沒放棄想當老師的夢,我們為什麼要利用那些規則去限制他們的夢想?不覺得這是對她不公平的嗎?

大家都知道張愛玲老師,坐在輪椅上的她,一直在為大家帶來生活的希望,一直在不斷引導著我們,她就是老師,解答我們的困惑。她也殘疾,但她也沒放棄,我們也沒有因為她有殘疾而對她另眼相看。那麼,我們為什麼要為難一個想當老師的一個微弱的夢想呢?

女碩士因自身殘疾沒有透過教師證體檢,殘疾人不能當老師嗎?

女碩士因自身殘疾沒有透過教師證體檢,殘疾人不能當老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