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知識應該分4個步驟:
1。不知。
任何人都不可能生而知之,所以對於知識最初的一個層次就是不知道。
所以,無知並不可怕,因為無知者無畏,不願意承認自己無知,最可怕。
人最難的不是每天堅持學習,而是認識自己,只有認識了自己,認識到自己很無知,並進而接納自己的無知,才有可能產生內驅力,進而想辦法提高自己。
2。知道。
認識自己,接納自己,提高自己,成就自己。
從無知到知道,已經有了不小進步。
畢竟生而為人,為的就是有所成就,為這個世界增添點不一樣的色彩,否則何必來世上一趟呢?
如果人人都等到最後,來一句“生而為人,我很抱歉”,就算盡到了自己的責任,這個社會豈不完蛋了?
既然來一趟不容易,那就活出了人樣來,讓那些看不慣自己的人也來瞧一瞧,讓他們也感受一把羨慕嫉妒恨的滋味。
想混出人樣,前提就是先要了解一下一個世界,知道一個世界的執行規則。
即便專門做刑事案件,至少也要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的執行規則。
3。寫出來。
學習了知識,做到了“知道”。
或者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有了成功或失敗案例,就應該總結一下經驗或者教訓。
總結成功經驗,可以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總結失敗教訓,因為亡羊補牢未為晚矣。
胡適老先生曾說過——怕什麼真理無窮,進一寸有一寸的歡喜。
有時候,總結經驗和教訓,寫出來發表出去,不僅對自己有利,對別人何嘗不是一種饋贈,足以讓別人更快到達目的地,或者避免走太多彎路。
這又何況不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
4。講出去。
教是最好的學。
都說教學相長,實際上長的最快的是那些喜歡分享成功經驗的人。
因為“知道”,有時只是自以為知道,並非真的掌握了,一旦能把自己學到的知識寫出來,形成文字或許才是真的掌握了。
但是實際上能把知識講出去,並讓對方真正聽懂,還是真的掌握了這些知識或者技能。
否則的話,很有可能只是紙上談兵。
當然有不少人擔心,把自己辛辛苦苦總結出來的經驗或者教訓講出去,自己會受損失。
實際上根本沒有這個必要 。
其一、你講出去,別人還不見得能真正學會。
其二、即便別人學會了,也不見得比你強 。
其三、如果真的學會了,而且比我們還更強,那叫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我們應該高興才對。
因為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從對方身上學到更多的東西。
對於一個高手來講最悲哀的事情,不是周圍的人超過了自己,而是放眼四周自己一枝獨秀、鶴立雞群。
此時,高處不勝寒,很快就有可能從高處跌落,被打回原形。
作者:鄒玉傑律師
九章刑辯創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