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意識是什麼?(九)事物的感知是真實存在的嗎?

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對感知的真實存在有不同的認識。如何證實感知的真實存在,有多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是第三方的認同。如果有兩個或以上的主體對一樣事物有相同的感知,那麼這個事物就是真實存在的。但這時候人們往往會想,既然我們會懷疑感知的真實存在,那麼也有理由懷疑另一個主體的真實存在,因此這樣的佐證存在著迴圈邏輯矛盾,就如同證明上帝存在或不存在一樣難。不同意這種方法實際上就是認為這個世界上完全只有一個自我意識,找不到任何可以對照的主體,所有的事物都是自我意識有意或者無意構造出來的,有些連意識自己也隱藏遮蔽了整個過程和機理。所以我們不必探究虛構的外部世界,答案全在我們自身內部;另外一種可能就是自我意識存在於一個更高維度的系統內,在這個系統內不存在一個可以互助的同類,我們的能力也不足以瞭解系統的玄機、識破系統的後臺,因此更加無法知曉其目的和程序,有時候聰明也是一種煩惱。

第二種方法是不同感知的認同。如果用兩種不同的感知對一樣事物有類似的感知,那麼這個感知也是真實存在的。隨著我們的感知手段越來越豐富和先進,我們掌握更多的資訊來解答以往對事物感知的疑惑及推測,進一步證實感知的真實存在。然而,雖然我們能動用大量的感知來證實事物的真實存在並且不存在反例,但是我們還是不能窮盡所有的感知,我們離真相越近越感到可望而不可及,終究還是隔著深壕和迷霧,差了關鍵而生死未卜的一跳。

第三種方法是夢境的甄別方式。如果我們能從夢境中返回現實,那麼就可以證明夢中的感知不是真實存在的,因為我們夢中的感知是無法同現實中第三方的感知相聯通。雖然每一次夢境我們都能返回現實,但這並不能保證我們的現實就不是上一級現實的夢境。我們只能等待,時間可能解開最後的謎題。

第四種方法是感知的可延續性。我們的下一代不光是生命的延續,也是我們感知的延續。如果事物感知是依賴自我意識而存在的,而自我意識消失會帶走所有構想的事物,那麼我們生命的延續又有什麼意義、我們對生命延續的本能又出於什麼目的呢?自我意識應該不會有這樣顛覆性、紊亂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