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一位網友在朋友圈裡發了一張果樹上的梨被鳥兒啄壞了的照片,並附言道:“可惡,討厭,專挑好的吃”。我本是個愛鳥人士,立即回覆道:“不就是吃了你幾個梨,值得那麼生氣嗎?小鳥為了保護你的梨,捉了多少蟲你知道嗎?”沒有想到就這麼兩句話,立即激起幾個網友怒氣,紛紛朝我噴火,說我不懂農民的苦就不要瞎說,到手的果子,毀於一場鳥害誰不心疼?不是你的果,說話不腰疼。

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其實我很理解農民的苦衷。我的老家就是在農村,以前我家院子裡也有幾棵梨樹和柿子樹,每到果實成熟季節,人還沒有償到,倒讓鳥兒佔了先,一個個啄得咧開了嘴。為了避免鳥吃,全家人想盡了辦法,做假人,扎綵帶,輪流值班趕鳥,可也無濟於事,最後沒剩下幾個好果子,說真的當時恨這些鳥兒直牙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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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兒要不要保護,當然要保護,鳥兒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鳥兒,保護生態多樣性,就是保護人類自身。但保護鳥兒,也不能任其氾濫,生態講的是平衡,而不是失衡。任何物種都要有制衡的因素,人也不能例外,人雖然處於生態金字塔的頂端,但也要建立一種權力約束機制。鳥的天敵是什麼?除了人,除了病毒,也許你就再也找不到了。所以人在制定生態保護政策時,要自始至終貫徹平衡的理念。

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上了年紀的人都記得,上個世紀我國把麻雀列為四害之一,1958年掀起全國消滅麻雀的運動,全國上下,鋪天蓋地,圍捕麻雀,大有要把這一物種趕盡殺絕之氣勢,成了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笑話。物極必反,1988年,我國認識到生態保護的重要性,出臺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徹底扭轉了這種局面,對野生動物實行嚴格的保護政策。雖然後來有過三次修改,但都是加強和細化保護政策。經過幾十年的保護,包括鳥兒在內的各類野生物種數量迅速恢復,群體在快速增長,形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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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鳥類是人類的朋友,鳥語花香,鶯歌燕舞是我們理想的生活環境。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鳥多了,給人類造成的負面影響也越發嚴重,尤其對農業生產造成威脅,象有些地方種下的花生、豆類、水稻的種子在大放葉之前就會被小鳥糟蹋,嚴重的還要種二遍。果園是鳥害的重災區,一些不設防的果園,每到果實成熟季節,由於鳥害到手的果實被毀於鳥嘴。如何能在保護環境前提下,讓鳥類不給人類造成危害,迫切需要專家們認真研究,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從曾經全民捕殺麻雀,到當今嚴格保護鳥類,政策的跨度之大可想而知。人的思想也會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想當年從文化大革命禁錮人們思想,到後來撥亂反正,再到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社會才逐步趨於穩定。野生動物保護也應該有個左右修正的過程,不斷調整政策,達到生態總體平衡的目的。

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面對現實的鳥害,我們應該怎麼辦?當然應該趨利避害,在保護鳥類的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將鳥害降到最小化。可是我們的植保部門,我們的農業科研部門有哪一家開展了這方面的研究呢?大家都在研究蟲害、病害、草害,有誰在研究鳥害?至少政府部門沒有設立這方面的研究課題,農民朋友面對嚴重的鳥害,毒不得,抓不得,捕不得,只能採取一些原始的土辦法來驅趕鳥兒,但作用甚微,老百姓怨聲不斷。

一邊全民愛鳥護鳥,一邊農民抱怨鳥害,我們該如何走出這個怪圈?

客觀地說,愛鳥護鳥,生態平衡,是一項公益事業,本應由國家來承擔,而不應該由農民來承擔利益損失,國家應該對由於鳥害給農民造成的損失給予補貼或賠償,當然這必須扣除因鳥吃蟲給農民帶來的增益。

“該重視鳥害問題了。”在與農民朋友、農業管理人員交流中,大家表達了這樣的呼聲。但願決策者能聽到這樣的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