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開庭時請帶記號筆

律師-開庭時請帶記號筆

律師參與庭審是極其常規的工作,除公職律師、專做非訴訟業務的律師外,不參加庭審的律師基本沒有。

律師參加庭審,面對最多的東西是證據,既有自己一方透過的證據,也有對方提高的證據。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開庭審理70%的時間都是在審查、質證證據。特別是在一證一質的模式下,證據的質證尤其重要,因為質證完畢,庭審基本就結束了,法庭辯論只是把質證意見歸納一下而已,質證時已經說過的法官一般都不允許再重複了,不少律師庭審中不斷被法官打斷髮言、被法官告知不再重複、被法官批評訓斥,就是因為沒有把證據標註明白。

律師-開庭時請帶記號筆

1。一個案件的證據往往很多,有些是重要的,有些是不重要的,哪些重要哪些不重要需要標明。

2。庭審中有些證據的質證意見法官已經聽明白,有些可能沒有聽明白,需要在辯論時再進一步強調,這也需要標明。

3。庭審質證時,對方會認可我方提供的證據,也會對我方提供的證據提出異議,發表質證意見,哪些認可了、哪些提出異議了,需要標明。

因為沒有標註明白,對方無異議的證據又發表了很多意見,法官已經釋明聽明白的證據又發表了很多看法,不重要的證據當成重要的證據反覆說、重要的證據卻沒有提,被法官打斷髮言、訓斥是正常的。

律師-開庭時請帶記號筆

我遇到過一個律師,人家的做法很值得學習。

該律師很年輕,人家開庭時帶了不同顏色的多支記號筆。

重點證據、重點內容都用記號筆標識,一目瞭然,法官很喜歡。

庭審中有異議的證據立馬用記號筆標註,發表質證意見時人家只對這部分發表意見,無異議的不提。

法官釋明已經聽明白的人家也立即標明,不再重複。

一套乾淨利索的操作下來後,法官連連稱讚,旁聽人員紛紛伸大拇指點贊,我方也由衷讚歎,案件結果不言而喻。

該律師的做法讓我很受啟發,我們庭審時為什麼不帶記號筆呢?很多自詡的老律師、大律師,在法庭上雲天霧地、漫無邊際,被法官批評,為什麼不學學這位年輕律師的做法呢?

細節決定成敗,我建議學習這位年輕律師的做法:開庭時請帶記號筆!

律師-開庭時請帶記號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