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鑑定女兒非親生,妻子說不出孩子生父,丈夫一怒追要13萬賠償

家住成都市雙流區的鐘林在前不久接到了一個晴天霹靂的訊息,他發現4歲的女兒並非親生,這對一個男人來說,不是晴天霹靂是什麼?如今面對這種尷尬的局面,他該怎麼解決?

鍾林找不到妻子黃婷,因為他此時已經與妻子離婚了,女兒判給了她,所以她拿著鑑定報告找到岳母,開門見山問道,這種情況,你說怎麼辦?顯然,讓鍾林替妻子養別的男人的孩子,太難為他了。

岳母十分淡定地說,你找我有什麼用?我過來住就是度假的,時間一到就撤了,管不了那麼多。鍾林反問,你管不管這孩子和你家有血緣關係,和我沒有血緣關係,這個事實是抹不掉的。

可黃婷一直對鍾林避而不見,鍾林一味衝岳母發火能解決什麼問題呢?他只能是白來一趟。

鍾林今年27歲,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工作,5年前,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在崇州某工廠打工的20歲的黃婷,他看黃婷照片覺得不錯,決定見面,兩人見第一面後就確立了戀愛關係。

認識3天后,兩人就有了實質關係,不久後,黃婷告訴鍾林,自己懷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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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林

鍾林聽到黃婷這麼說後,就反問,這個孩子你想不想要?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鍾林說,反正你也見過我父母了,要麼我們結婚吧。

從此,兩人進入談婚論嫁階段,此時距離兩人認識只有一個月,鍾林只知道黃婷在一個單親家庭長大,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弟弟,除此外,對她之前的經歷、人品、性格愛好,可以說一無所知。

鍾林父母也未反對,覺得兩個孩子都是成年人了,既然兒子女友懷了孕,兩人還決定在一起,就把他們的酒席辦了。

轉過年的春天,黃婷生下一個女兒,小兩口和父母同住,和其他家庭一樣,過著平淡又幸福的日子。

女兒兩歲那年,黃婷來到成都市金牛區某批發市場銷售窗簾,而鍾林因為工作關係來到瀘州工作,夫妻從此兩地分居,年幼的女兒由鍾林父母照看,老兩口雖然感覺辛苦,但孫女十分乖巧可愛,也甘願付出。

沒過多久,黃婷又離開成都遠赴杭州打工,從這時起,鍾林感覺到妻子對自己的態度發生了急轉彎式的變化,不僅不透露上班地點,連發給她的訊息,她都很少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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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林頗受打擊

不久後,鍾林就接到了催債電話,對方告訴他,你妻子已經欠了1萬多元,逾期幾個月沒還了。

鍾林逼問黃婷怎麼回事,黃婷說,她喜歡上一個女孩,兩人在一起了,花銷自然大,所以才欠了錢。

鍾林覺得妻子這個理由太扯了,女兒才兩歲,妻子喜歡上一個同性?鍾林隱隱感覺妻子撒了謊,對方應該是和異姓在一起,他本想和妻子一刀兩斷,但黃婷卑微的求他原諒,加上女兒年紀小,鍾林就把這口氣嚥進肚子裡了。

之後,兩人都回到成都上班,再次相聚,可雙方心裡的那根刺兒顯而易見,經常處於無話可說狀態,除此外,鍾林經常接到催債電話,他又承擔起替妻子還款的責任。

黃婷仍然沒有醒悟,不但不管孩子,還經常徹夜不歸,找茬和丈夫吵架,到了今年春天,黃婷終於提出離婚,鍾林身心俱疲答應了。

鍾林隨口一說,按程式得給孩子驗個正身,沒成想當天晚上黃婷就帶親屬來家要孩子,這讓鍾林更加堅定做鑑定的決心。

一個月後鍾林拿到報告,女兒和他沒血緣關係,此結果對全家打擊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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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的女兒

鍾林將女兒送到岳父母家撫養,妻子避而不見,岳父母又顯得十分淡定,讓他感覺到這場婚姻從一開始就是騙局,對方全家就是有意讓他當冤大頭。

兩邊家人協商,由黃婷一次補償給鍾林136000元損失費,簽了協議之後,鍾林一直沒有等到賠償,黃婷更是玩起了藏貓貓,所以鍾林再次來到岳母家找人。

岳母見實在躲不過去,就給女兒打電話讓她回來,兩家人再次坐到一起協商。

黃婷開口說的話能把人氣死,她說,自己也不知道孩子是誰的,當初只是搏一搏。黃婷哥哥說的話更讓人受不了,他覺得鍾林也有責任,因為黃婷之前問鍾林要不要這個孩子,鍾林給的答案是要。

黃家人就不想一想,鍾林是沒懷疑過孩子身份才說要的啊。

當鍾林讓黃婷履行136000的補償費時,黃婷默不作聲,反而黃婷哥哥以各種藉口推脫。

雙方在調解現場再次爭吵,黃婷又推翻了之前的協議,她堅持要走司法程式,雙方不歡而散。

鍾林並不害怕和黃婷對簿公堂,理在他這一邊,他決定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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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婷沒有露臉

很明顯,黃婷一開始和鍾林交往的目的就值得商榷,種種跡象表明她很可能為了讓肚子裡的孩子名正言順而找鍾林結婚。

兩人第一次見面就確定的戀愛關係,這件事本身就是反常的。鍾林見黃婷之前,中間人先給他看了照片,他覺得黃婷長得不錯同意見面,倆人第一次見面就確定了戀愛關係。

如果說男性重視外貌容易衝動有情可原,可對一個20歲女孩來說,和陌生異性初次見面就確定戀愛關係是不是有點過於草率了?

兩人交往的第三天,就有了實質關係,什麼是實質關係,你懂,這和上一點同理,對女生來說過於草率,一個見面第三天就如此的女生,你覺得靠譜不靠譜?

關鍵是一個月內黃婷就把自己嫁出去了,堪稱閃婚,還是以奉子成婚的名義,這時鐘林對她尚且缺乏瞭解,她對鍾林不也一樣缺乏瞭解?這麼著急就把自己嫁出去,只有兩種可能,一是她對自己不負責,對待感情婚姻比較草率隨意,二是為了掩蓋某些事實別有用心。

從後面婚姻走向來看,黃婷兩種情況都有,又隨意又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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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林提振不起精神

黃婷如此隨意,離不開三觀不正的家庭教育,看看黃婷的母親和哥哥對待這件事什麼態度,一目瞭然。

鍾林搞清楚孩子不是自己的後,拿著鑑定結果找到黃家人,黃家人面對事實無法抵賴,才被迫簽了補償協議,如果鍾林不去做這個鑑定,估計就會永遠瞞天過海下去了。

比如黃婷母親面對女婿時,就是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以女兒是成年人能自己處理問題為藉口,打算撇清自己的關係,鍾林盯得緊時她才做做樣子,過後並沒有替女兒履行對女婿的賠償協議。

至於黃婷哥哥面對妹夫時的狡辯,簡直就是顛倒黑白了,他以妹妹曾徵求過妹夫留不留孩子的意見為理由,將責任推到了無辜的妹夫身上,試問黃婷哥哥,一個正常的丈夫在面對妻子這樣提問時,能想到孩子不是自己的嗎?

從黃家人對鍾林的態度看,只有四個字能夠形容,三觀不正,但凡三觀正一點兒,也養不出這樣的女孩,更不能處處替她開脫錯誤。

鍾林感覺黃家人面對孩子真相時的淡定,貌似早有預謀,目前看不排除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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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

鍾林只能用吃一虧長一智形容了,婚姻終於毀於太沖動,太年輕,白白付出了4年好時光。

在感情和婚姻上,男性普遍成熟的晚,而且比女性更容易衝動,鍾林在和黃婷戀愛結婚時只有22歲,這對現在的男生來說,的確還是一個還沒成熟的年紀。

男人在婚戀中更容易以貌取人,不管多大年齡都適用,別說剛20出頭的年紀了,所以鍾林看到黃婷後迅速戀愛結婚,是不成熟的表現,但這種不成熟和黃婷的別有用心有質的區別。

總體來說,鍾林雖然戀愛婚姻草率,但他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知道黃婷已經懷孕的訊息後,決定承擔起男人的職責,很快就做通父母工作娶了黃婷,到了婚後,鍾林雖然在外打拼,但對婚姻也非常忠誠。

反觀黃婷,婚前隱瞞懷孕經歷,婚後在外又屢次背叛家庭,所欠債務還是鍾林幫助一一還掉的,鍾林不但替她養著別的男人的孩子,還在替她還錢,他把一個丈夫的責任感發揮到了極致,也沒換來黃婷的珍惜。

經過這件事後,鍾林再也不會是以前的鐘林,只能吃一塹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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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婷與母親和哥哥

結語:

黃婷揚言要和鍾林對簿公堂,真不知道誰給她的勇氣,也真不知道她想透過這種方式得到什麼。

也許在她看來,透過走法律程度可以降低自己的賠償費,可鍾林4年來對她的付出,以及替她還掉的債務,這些錢怕是根本打不住的。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過錯都完全在於黃婷一方,鍾林手中證據確鑿,即便雙方對簿公堂,黃婷也沒有一點兒勝算。

只有孩子是最可憐的,父親無法再繼續撫養她,而母親又很不負責任,或許她連自己身世都無法得知。

上一代人犯的錯誤,要下一代人去承受,要想杜絕這樣的悲劇,很多事還需要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