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闢謠闢成笑話,是誰給了他們闢謠的勇氣

李易峰已連續霸佔了兩天熱搜,一系列騷操作敗壞了路人好感:多次嫖娼、工作室嚴正宣告、開直播闢謠、對女人不感興趣等等讓人啼笑皆非的言語和行為,徹底斷送了他的演藝生涯。

從一線小生、正能量藝人短短一夕之間聲名狼藉、人人喊打,李易峰不是第一個,顯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他們在聚光燈下熠熠生輝,風光無限,從人品到事業無一不是表率、無一不令人仰視。他們吸引一眾粉絲為他們搖旗吶喊,壯勢壯威,他們享受著他們在鏡頭前塑造出的正面陽光的形象,分裂在鏡頭後貪婪的做著違法亂紀的自己。

明星闢謠闢成笑話,是誰給了他們闢謠的勇氣

張庭前腳直播賣力賺錢哭說太累,後腳就被傳喚涉嫌傳銷;趙薇說慈善是一輩子的事,轉身就夥同丈夫在投資市場空手套白狼;鄭爽綜藝裡愛護小動物直爽可愛,私下就奔赴國外代孕棄養;吳秀波好男人人設沒立多久,就婚內出軌小三小四;清高絕塵的古風小王子霍尊原來是個“柳下惠”;吳亦凡的律師函還沒有產生法律效力,他先被法律制裁了;鄧倫的稅催了幾次也沒結清,官媒爆了……

求錘沒錘之前、沒受到點名和曝光之前,他們義正言辭、信誓旦旦,又是律師函又是闢謠,還親自直播闢謠。他們的闢謠內容也如出一轍:沒做,沒幹,法庭見。來一波明星闢謠大賞(內容改編非原文):

李易峰:當下謠言對我既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又影響到了我正在推進的業務。停止吧造謠者,我不能活在每天發律師函闢謠,每天跟謊言鬥爭中。

李易峰工作室:嚴重失實,別有用心,謠言傳播。

黃曉明楊穎;沒離婚,我們感情好著呢。果不其然,他們離婚了。

陳羽凡:沒吸毒,誰吸毒了啊。追究造謠者,讓其負法律責任。人民日報:你說啥?

吳亦凡:對不起,佔用大家時間了。如果有這類行為,請大家放心,我會自己進監獄!!我對自己上述的所有話負法律責任!!

明星闢謠闢成笑話,是誰給了他們闢謠的勇氣

楊冪劉愷威:20日網友:他倆離婚了。21日工作室:胡說。22日工作室:他們離了。

華晨宇:我和張碧晨是好哥們。是的我們的確有一個孩子。

董潔:你冤枉我,抹黑我。卓偉,董小姐,給你張照片看看。

闢著闢著,最後大家才發現他們的闢謠本身才是最大的謠言,闢謠24小時不到就被實錘的也大有人在。有失望、有憤怒,甚至有極端的粉絲從狂熱的追星族變成了可怕的回踩族,記得賈乃亮嗎?那個十億帶貨達人,一朝被粉絲捧上天,一朝也會被粉絲摔在地。還記得肖戰嗎?成於粉絲失去理智的支援,敗於粉絲失去理智的支援。還記得喬任梁嗎?生於“熱心網友”的鼓勵,死於“熱心網友”的謾罵……

闢謠和回踩表面上看似沒有什麼關聯,實際上都源自於明星藝人在鏡頭前塑造的形象。藝人是為了用虛偽的謊言和麵具繼續保持“辛辛苦苦”營造起來的形象,而粉絲則是對於偶像濾鏡破碎難以接受,他們不願意相信偶像也是普通人,也會犯錯,甚至犯法。

明星闢謠闢成笑話,是誰給了他們闢謠的勇氣

到這裡所謂的粉絲分為兩派:一派瘋狂回踩,一派無腦支援。回踩的用著最惡毒的語言謾罵著曾經“最喜歡的人”,支援的即使偶像犯法也聽不得別人對偶像一點不好的評價,不管評價是客觀還是主觀。這兩派其實也是殊途同歸:在網路上罵戰。

明星有明星的職責,他們因為工作的關係,不得不時刻保持在大眾面前的良好形象,粉絲有粉絲的私心,他們希望自己粉的人是一個完美到無可挑剔的神。於是明星鏡頭前壓抑自己美化自己,鏡頭後瘋狂發洩,粉絲又在他們營造的形象中追捧他們無限縱容他們,明星以為自己受到了全世界的眷顧,開始目無法紀,粉絲以為完美的人就是沒有錯。直到有一天,偶像犯法了,明星和粉絲雙雙傻眼……

我們都知道,明星和普通人並無二致,這世上也不存在毫無缺點的聖人,周圍人什麼樣那些明星也什麼樣,甚至更差。去掉濾鏡去掉美顏,理智支援,放棄追星;做回自己減少壓力,放棄靠虛假堆出來的形象,踏踏實實工作。

我看我的劇,你演你的戲。你是普通人,守該守的法,遵該遵的紀,改正已有的錯,別闢不該闢的謠。我把自己當“明星”,像朋友一樣,平等交流,辯證的認識你。我們都嚴格要求自己,同時理性的看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