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17歲丈夫打妻子十幾年,父母屢次帶女兒回孃家,女兒仍跑回婆家

最近,汪麗梅和老伴兒馮國富頂著炎炎烈日在相關單位四處奔走,就是為了讓35歲的女兒馮秀月脫離苦海,因為女兒長期挨女婿打。

本來上一次女兒捱打後,已經回到孃家住了4個月,可就在8月中旬的一天,馮秀月又離家了,再也沒回來,聯絡也聯絡不上,老兩口擔心女兒被女婿控制了。

汪麗梅記得那天是外孫6歲的生日,馮秀月在鎮上訂了一個蛋糕,她出去取蛋糕,不一會汪麗梅就接到了女兒的電話,馮秀月在電話裡哭到,自己被羅棣堵住了,對方還揚言讓她付出代價。

羅棣就是馮秀月的丈夫,也是汪麗梅的女婿,自從那個電話之後,女兒就沒回家,兩位老人怎能不著急?

早在今年4月份,馮秀月就起訴了離婚,之後回孃家居住,但中途曾兩次被羅棣強行帶回家中,到現在為止,法院仍然沒有判決馮秀月離婚,如今馮秀月不回孃家,唯一解釋就是又被羅棣帶回家了。

老兩口為了順利接回女兒,特意找來電臺情感調解員,和他們一起來到女婿家,果不其然,馮秀月和羅棣都在家中。

大17歲丈夫打妻子十幾年,父母屢次帶女兒回孃家,女兒仍跑回婆家

馮秀月

老兩口一眼就看到了女兒臉上的淤青,不用說也知道發生了什麼,可是女兒一反常態,說自己因為睡覺多了,所以臉才腫的。

女婿羅棣也堅決不承認對妻子動了手,他只說妻子的臉是不小心撞門框撞的,並且還說是馮秀月主動回家要與自己重修於好,自己絕無強迫之意,馮秀月也說自願留在丈夫身邊。

馮秀月的態度,讓父母又心急又無可奈何,連一同到來的調解員都感覺困惑,懷疑老兩口到底說沒說真話。

馮秀月雖然嘴上讓父母不要干涉自己的婚姻,卻總用身體擋在父母和丈夫之間,因為她知道丈夫脾氣不好,害怕傷害到父母,她這一舉動又讓人感覺她有苦難言。

老兩口想帶女兒走,馮秀月說什麼都不肯,馮國富現場打電話找人求援,馮秀月拉起羅棣轉身就走了,留下在場的人一臉錯愕。

為了證實所言非虛,老兩口拿出一張證明,上面有很多村民的簽字,他們都證明羅棣對馮秀月動過手,老兩口還告訴調解員,女兒不是一次兩次遭受女婿這樣的對待,而是長年累月。

既然如此,為何又離不了婚?

大17歲丈夫打妻子十幾年,父母屢次帶女兒回孃家,女兒仍跑回婆家

馮秀月父母

馮秀月生性軟弱,一次次原諒著羅棣,可是作為父母不能眼看著女兒遭受如此磨難,他們一次次解救,又一次次無功而返,這離不開馮秀月的不配合。

就在老兩口打算蹲守女婿門口時,羅棣的一個朋友走過來,勸老兩口回家,不要再做無意義的等待。

對方聲稱羅棣絕沒有動手的行為,他作為朋友可以做證,希望老兩口不要再破壞兩人已經重修於好的感情。

老兩口回家後拿出一本日記給調解員看,上面是馮秀月幾個月前手寫的離婚訴狀,馮秀月直言,與羅棣經人介紹後在一起八年,遭遇了十多次打,而且羅棣經常不給自己生活費,所以提出離婚。

再看著櫃子裡馮秀月拿回家的衣服,明顯是下決心不想和羅棣過了,所以老兩口猜測,女兒絕無和羅棣和好之意,現在這樣子要麼是害怕羅棣,要麼是為了孩子在忍。

老兩口家裡也沒什麼親人,所以面對羅棣欺負女兒時找不到幫手,他們經常想,如果大女兒還在世就好了。

老兩口生過兩個女兒,大女兒外向潑辣,小女兒內向老實,可是大女兒已經不在了。

大17歲丈夫打妻子十幾年,父母屢次帶女兒回孃家,女兒仍跑回婆家

家人想帶馮秀月走

馮秀月就是那個內向老實的小女兒,她在認識羅棣之前還有過一段兒婚姻,嫁給了和她同樣老實的男人,可前夫公公總是對她動手,才離了婚。後來她經人介紹嫁給比自己大17歲的羅棣,沒想到仍然沒逃過被欺負的命運。

根據老兩口猜測,女兒就是被欺負怕了,也被欺負慣了,才變成如今這樣逆來順受。

老兩口多次找到村幹部,村幹部也多次介入調解,可村幹部每次找到羅棣時,羅棣態度都比較誠懇,就是不太承認自己的行為,而馮秀月又總是配合著丈夫,讓想幫助她的人找不到她被欺負的證據,也就不了了之。

只有老兩口堅信女兒的遭遇,畢竟女兒回孃家時不會瞞著他們,可一有外界介入,馮秀月就三緘其口,這也給了羅棣拒不承認的勇氣,羅棣經常對上門調解的人說,你們能把馮秀月領走就領走,我絕不攔著,但是領不走的話,就別多管閒事。

馮秀月果然沒讓丈夫失望,每次都領不走,即便自己回孃家,還會找機會回去。

老兩口諮詢了律師,這種情況,只能走法律途徑來保護女兒安全了。

大17歲丈夫打妻子十幾年,父母屢次帶女兒回孃家,女兒仍跑回婆家

羅棣理直氣壯

俗話說,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區分,馮秀月遇人不淑,一定程度上是被她軟弱的性格慣出來的。

馮秀月生在一個比較孤單的家庭,父母沒什麼兄弟姐妹,可能從小就給她孤單感,養成了她內向又軟弱的性格。

第一任丈夫雖然老實,可公公總對馮秀月動手打,馮秀月看丈夫毫無作為,感到失望,這時離婚是比較正常的,可在第二段婚姻裡,馮秀月就把自己的軟弱發揮到淋漓盡致了,屢次捱打,卻屢次替原諒丈夫,這才給了羅棣“屹立不倒”的勇氣。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話,因為人性是本惡的,所謂善良無非是受到了道德或者法律的約束,一旦發現自己可以肆意妄為卻不被約束時,人性的惡就會被釋放出來。

不管是馮秀月的前公公,還是現任丈夫,在某種程度上都是被馮秀月的軟弱給慣出來的,試問他們若碰見一個零容忍的兒媳或妻子,還能給他們一次次動手的機會嗎?

所以,當我們同情弱者時,需要問一問他們,為何甘願被人欺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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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上門調解

馮秀月為何捱打還不想離婚?根據我觀察,這是一種典型的斯德哥爾摩情結。

馮秀月只在父母面前敢說實話,到了外人面前,根本不敢說實話,又處處否定自己的遭遇,她袒護丈夫的動機何在?應該基於以下兩點:

一是從心底深深地畏懼丈夫,已經被丈夫打怕了,她不但自己怕,還擔心自己一旦和丈夫離婚,丈夫會上門找父母麻煩,那時她又沒有能力保護父母,肯定會深深自責。

二是捨不得孩子,馮秀月的兒子只有6歲,她擔心一旦離婚,如果孩子判給自己,羅棣就不去履行撫養義務了,以馮秀月的性格又很難外出打工,可能養不起孩子。

不管哪點理由,都不應該成為理由,而這兩點理由之所以被馮秀月合理化,在於她有著深深的斯德哥爾摩情結,這種情結的精髓在於,誰對受害者不好,受害者就離不開誰,產生一種逆來順受的依賴感。

馮秀月為啥依賴丈夫?一來她缺乏獨自生活能力,二來她離過一次婚,加之親人不多,她把第二段婚姻當作了自己的救命稻草,打心底害怕自己被丈夫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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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

要想擺脫目前的困境,馮秀月必須從精神上強大起來,認識到問題所在,否則外人沒法幫助她。

為什麼馮秀月捱打的事實就在這裡擺著,而且在今天這樣一個用法律說話的社會,還沒人治得了羅棣?原因終歸在馮秀月自己身上啊。

每次老兩口找到村幹部,找到婦聯等相關單位,大家上門堵住羅棣時,都是馮秀月替丈夫開脫,包括這一次也是,老兩口本來想救女兒,把她帶回家,可她又不爭氣的主動拉起羅棣的手溜了,讓同來的調解員都不知道自己此行意義何在。

這就是外界無法插手馮秀月家庭矛盾的根本原因,只要當事人不承認,就等於沒證人,只要沒證人,有啥證據都沒用,何況還沒啥直接證據?所以相關工作人員即便上門,也只能勸導一下雙方,除此外無法懲治羅棣。

馮秀月應該認識到,這種婚姻是低質的,無意義的,除了耗費自己的時光,每天都活在提心吊膽中有啥意思?兒子在這種家庭氛圍中成長,又會有何健康可言?

希望馮秀月認識到自己目前的處境,為了自己的前途當機立斷。

大17歲丈夫打妻子十幾年,父母屢次帶女兒回孃家,女兒仍跑回婆家

律師解讀

後記:

若想助力女兒擺脫苦海,老兩口需要多開導女兒,讓她明白離開羅棣,才是對父母和孩子的真正負責。

以馮秀月現在的狀態,估計自己做到很難,老兩口需要帶她去看一看專業心理醫生,矯正她錯誤的認知。

除此外,馮秀月還需要留下捱打的證據,比如拍照或影片,以及第一時間鑑定,如果她自己無法完成,兩位老人還需要多費一些心。

做好這些後,可以讓村委、婦聯或執法部門介入,並且依法申請安全保護。

做到這一切都需要馮秀月的配合,如果她仍然執迷不悟,處處袒護害她的人,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