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耶穌背十字架往各各他山

太26:59-68,27:26-33

耶穌整夜被宗教領袖們審訊,直到天亮。他們早就定了意,要殺害耶穌,只是沒得機會,現在已經把耶穌抓來了,要找一個所謂的理由,來判定耶穌的死刑。於是找了許多人來,作假見證控告耶穌,卻都沒有真實的證據,而且連見證人所說的話也都不一樣。最後,大祭司該亞法施出一計,對耶穌說:“禰什麼都不回答嗎?我指著永生的上帝宣誓,要禰告訴我們,禰是不是基督,是不是上帝的兒子?”耶穌明白,在上帝的律法中規定,如果有人聽見了別人公開宣誓,自己是見證人,卻不說話見證;那就是犯罪了。所以耶鮮才說:“我是!”大祭司馬上接著說:“祂說了冒犯上帝的話了,大家都聽到了;我們還要什麼見證人呢?大家意見如何?”於是群起而攻之,一致定該死的罪。有些人就打祂、罵祂、吐祂唾沫,蒙著祂的眼,用拳頭狠打,還說:“基督啊!禰說預言吧!是誰打禰?”

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以色列人沒有決定判決死刑的權柄,所以天一亮,他們就把耶穌押解到羅馬官員,巡撫彼拉多那裡。彼拉多為了保著自己的官職,努力討以色列人當權派的好,雖然明明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來,還是把祂交給人,去釘十字架。釘十字架的犯人要先遭受殘酷的鞭撻。有的犯人就死在鞭傷之下。那時候,羅馬人的刑鞭是真皮做成的,鞭鞘上繫著碎玻璃塊。犯人光著背,被迫彎腰近90度·羅馬兵身強力又壯,狠命地一鞭抽上去,尖銳鋒利的玻璃就牢牢地嵌入到繃緊著的背部肌肉裡。打手要拼足力氣,才能把鞭子抽出來跟著鞭子抽上去,揚起來,犯人皮飛肉綻,血肉橫飛,以致圍觀的人,許多不能忍心再看下去,就悄悄地溜走。

鞭打、戲弄夠了,就把沉重的十字架放在耶穌的身上。耶穌揹著自己的十字架,頭上戴著荊棘冠冕,遍體鱗傷,血跡斑斑;耶穌為著擔負你的罪、擔負我的罪,祂毫無怨言,祂忍著劇痛,祂邁著艱難的步伐,走向各各他刑場。連日連夜的折磨、鞭傷流血又流汗,耶穌的身體精疲力竭走路搖搖擺擺,才走了不遠的路就摔倒了好幾次。正好碰到一個從韭洲利比亞來過逾越節的猶太人西門,是一個身體強健的壯年人,羅馬兵就強逼他揹著耶穌的十字架,跟隨耶穌同赴刑場。

(參可15:16、路23:25-32;約19:16-17;利5:1)

問問你:

1、該亞法施出的是什麼計策?

2、耶穌為了擔負你的罪,擔負我的罪,祂有沒有發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