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林蘭22歲結婚,與第一任丈夫育有兩個兒子,兩個兒子只差一歲,不幸的是在林蘭26歲的時候,丈夫因一場車禍意外去世,留下她們娘仨。

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林蘭每天以淚洗面,一方面心疼丈夫年紀輕輕就離開人世,一方面可憐自己兩個兒子以後怎麼生活,他們都還那麼小,她又不能出去上班。

幸運的是丈夫去世獲得了5萬元賠償金,但是婆婆公公揹著她領了賠償金後,只給她三萬元,其餘兩萬留著養老。

可是這三萬元怎麼夠花啊,兩個孩子以後需要錢的地方多著呢,現在還小,可以維持生活。

3年後,這三萬塊錢花得不多了,如果再不出去賺錢,以後她們娘三的生活也是個問題,林蘭和婆婆公公商量後,決定外出打工,孩子由他們老兩口照顧,婆婆公公同意了。

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還不到30歲的林蘭,年輕漂亮,在外面找個工作是綽綽有餘,但是她必須找一個工資高一點的地方打工。

幾經周折,她找到了一個工地後勤管理工作,工資不錯,林蘭工作很認真,也很努力,為的是能給孩子們在縣城買套房子。

林蘭離異有兩個孩子的事,工地上的人都知道,大家也都很同情她,平時也很照顧她,她也很感激大家。

也有一些離婚的男工友,想找林蘭結婚,可每次提到要帶著兩個兒子一起嫁過去的時候,就被對方拒絕。

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林蘭深知自己這輩子再嫁人無望了,就拼命地工作,攢錢,不想再結婚的事了。

就這樣勤勤懇懇地工作了8年,終於攢下了一套房子的錢,可以在縣城買套房子了。

她回到縣城給兩個孩子買了一套90平米的房子,讓婆婆接送兩孩子上學,她則繼續在外面打工賺錢。

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36歲的時候,林蘭遇到了一位包工頭,這位包工頭家在河南,由於常年在外包工,妻子跟別人跑了,他一氣之下跟妻子離婚,他比林蘭大8歲。

這名包工頭叫汪勇,在老家有兩套房子,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還在上學,他常年在外包工,離婚後,兩個孩子由他的母親來照顧。

可能同是單身,又都有孩子了,常年感受不到另一半的溫暖,所以汪勇和林蘭兩人格外吸引對方。

汪勇慷慨大方,給林蘭花錢也捨得花,林蘭自從丈夫死後,沒有哪個男人真正關心過她,所以汪勇的出現,讓她一下子找回了久違的溫暖。

在汪勇的瘋狂追求下,林蘭答應了做汪勇的女朋友,林蘭告訴汪勇她還有兩個兒子,汪勇並不在乎,他只在乎林蘭這個人。

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很快,林蘭便和汪勇同居了,他們都是奔著結婚去的,兩個中年人的戀愛不像小青年那樣山盟海誓,你濃我濃,他們的目的是給對方一個家,老了有個伴兒。

兩人交往了1年後,決定領證結婚,但不辦酒席,他們最終結婚了,領了證,但是汪勇希望林蘭跟他一起回河南生活。

林蘭覺得自己的兩個兒子還在老家縣城上學,一下子不好往過弄,汪勇表示,沒問題的,可以轉到他們那邊上學。

林蘭最終同意了汪勇的建議,將兩個兒子轉到了河南上學。她則留在河南汪勇家照顧4個孩子。而汪勇繼續在外面打工。

都說後孃不好當,林蘭去了汪勇家,處處為她們的家著想,還與她的繼女相處得特別好,跟親閨女一樣對待它。

汪勇的母親卻是個狠角色,處處刁難林蘭,生怕林蘭搶奪他們家的家產,林蘭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跟她一個長輩斤斤計較。

這些年林蘭盡心盡力地打理著汪家,照顧這一大家子人,還與汪勇共同在河南買了一套房子,準備給老大結婚用。

汪勇,也知道林蘭的好,所以一直對林蘭特別好,儘量不讓林蘭受委屈。

汪勇的兒子大學本科畢業後又考了研,畢業後在一家公司上班,年齡也越來越大了,好不容易談了個物件,等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女方提出的條件,讓林蘭和汪勇很為難。

汪勇兒子的女朋友要求在訂婚前將房子過到他們名下,另外要18萬8的彩禮錢,再買一輛車,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女方要求林蘭和汪勇離婚,見了離婚證才結婚。

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這樣的要求無疑讓汪勇和林蘭很難接受,畢竟他們快10年的感情了,現在讓離婚,實在是有點強人所難。

但是汪勇的兒子卻非這個女的不娶,一時間將汪勇和林蘭逼到兩難的境地,尤其是汪勇,一面是自己的親兒子,一面是自己現任妻子,實在很難做出選擇。

就在汪勇兩面為難的時候,林蘭主動提出離婚,林蘭覺得她和汪勇結婚時,汪勇就有兩套房子,婚後那套房子是留給汪勇兒子的,雖然汪勇答應將其中一套老房子過戶給林蘭的大兒子,但是林蘭的兒子還不到結婚年齡,到時候給不給還兩說,再說汪勇兒子的女朋友現在就這麼強勢,結婚後指不定又出什麼么蛾子。

所以,林蘭決定和汪勇離婚,帶著這些年自己的積蓄和兩個兒子回老家。

至於她和汪勇這些年的不動產財產她也不想要,如果真要要的話,免不了上法庭,能不能打贏還是另一回事,所以她放棄了。

林蘭只帶著她自己這10年的積蓄離開,可就在林蘭準備離開的時候,汪勇卻提出一個讓林蘭難以接受的條件。

汪勇希望林蘭拿出20萬來幫助他娶兒媳婦,林蘭有點難受,與汪勇大吵了一架,林蘭說:“這些年我在你家盡心盡力地照顧這個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我們婚後的不動產,我不要了,留給你,為什麼還要我出20萬來幫你娶媳婦呢,我的兩個兒子怎麼辦呀,你想過沒有?”

汪勇認為林蘭的錢都是他賺的,理應拿出20萬來,林蘭不樂意,所以,最後兩人不歡而散。

林蘭最終也沒有給汪勇那20萬,辦了離婚手續後,收拾上行囊,帶著兩個兒子離開了。

二婚夫妻結婚10年恩愛有加,卻因兒子結婚,竟選擇離婚

這場二婚的婚姻僅僅維持了10年,就這樣不歡而散了,兩個人的感情也散了,說到底重組家庭,沒有雙方共同的孩子,是很難長久的。

可憐林蘭又得獨自自己一個人帶著兩個兒子生活,今後的路還不知道怎麼走,還好她老家那套房子沒有賣,自己存了一定的積蓄,要不然,這以後的日子真的是很難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