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啊!吳籤獲刑13年,罰款6個億!“
“哦,這事早已傳遍寰宇。元芳,你怎麼看?”
“天道好輪迴,善惡終有報!”,可憐那些受害的追星女孩子,一不小心誤終生。”
“什麼叫附加驅逐出境?難道不在國內服刑嗎?是在國內服完刑後,再驅逐出境!”
“這是為何?因為他是加拿大人。真沒想到一個來自加拿大的垃圾,竟然還擁有千萬粉絲”。說明華夏娛樂市場的確很大,二來也印證資本造神運動影響巨大。不可不察。”憂慮的感嘆~
“可不是,當初就有不少名人出面為吳籤洗白。當時京圈大佬,有人表揚吳籤一身正能量,懂禮貌。”
一身正能量,轉眼就成階下囚,豈不打臉?還大讚其國外長大的,特別乾淨又純淨呢!這言外之意是說我們國內長大的孩子咋了!?
“更有甚者,一些女藝人如馬XX跪舔吳籤,說什麼明星*粉是粉絲最好的福利。揚言吳亦凡這是“活菩薩”,把性侵粉絲美化成“親民之舉”。” 真真是醜態百出,三觀盡毀。
“以前,藝人都叫文化工作者,學藝先學德;現在,藝人都成了流量工具,搔首弄姿、出洋相,無藝無德照賺錢。”
“醜國CIA反華十誡中,第一條,就講,用物質來引誘和敗壞他們的青年,替他們製造對色情奔放的興趣和機會,進而鼓勵他們進行性的濫交。讓他們不以膚淺、虛榮為羞恥。一定要毀掉他們強調過的刻苦耐勞精神。”
“看來,國家只有徹底整頓娛樂圈,引導正能量,民族才能有希望。
涉及年輕人價值觀導向,國家不可不防,不能不重視。”
“但是,資本很狡猾,現在熱衷捧紅那些拿著外籍身份的藝人。以為外籍就是護身符。”
“何謂外籍?看看那金星曾一語中的。”
25日從稅務部門釋出通告,吳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透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
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WU YI FAN)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00億元。
最後小鵝想說:
“肆意妄為,“頂流”也頂不住法律法規的洪流。顏值不是違法的擋箭牌,流量也不是胡來的護身符。越是公眾人物,就越應該模範遵守法律法規,以身試法,法律不會善罷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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