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奔酒場,推杯換盞嘮家常。多日不見把酒歡,無證醉駕進牢房。”
這是一首打油詩,講述的是一件“二進宮”的真實故事。只不過,這個二進宮雖說是酒駕醉駕,但當事人聞某的速度一點也沒受到影響。據悉,兩者之間的間隔時間僅僅只有10個小時。
近日,桐廬法院對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男子聞某因醉酒且無證駕駛機動車被判處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千元。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讓人哭笑不得的真實劇情。
原來,此前的聞某因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案發當天早上9點多,刑滿釋放的聞某剛走出看守所的大門,他就被早已久候多時的數位狐朋狗友接上了車。
剛剛恢復自由,聞某肯定有說不完的感慨萬千。與數月不見的“鐵哥們”又聚在一起,聞某肯定又言語千萬。既然有說不完的話題,為什麼不說呢?既然與朋友們言談很歡,怎麼能少得了美酒呢?再者說,朋友也得為其接風洗塵呀!
於是乎,他們一塊到某飯店吃晚飯。大家在飯桌上把酒言歡。酒逢知己千杯少,更何況還是和好久不在一起的知己呢?朋友們當然喝得差不多了,聞某豈能落於下風呢?他也沒少喝!
酒足飯飽的聞某見開車的朋友酒喝多了,他便自告奮勇當仁不讓的自己開車去江北。晚上7點多,無駕駛汽車資格的聞某駕車行駛至富春江一橋時,遇到了交警查酒駕。
經現場呼氣測試,測試值為131mg/100ml,經抽血檢驗,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0。5mg/100ml。
不難看出,聞某最起碼犯了三個最明顯的錯誤:
一、無證駕駛。
二、酒駕醉駕。
三、得意盡了歡但忘了“形”。
前兩個是法律法規常識,大夥都懂得。至於第三個,它也是很多人愛犯的臭毛病。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聞某的得意忘形還是比較好點的,因為它他沒達到得意忘形的至尊版——樂極生悲。
這事兒在網上發酵以後,網友們的評論也是“靚點”紛呈:
“難道這不是最經典的覺得監獄飯香嗎?”
“那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在裡面的感覺的!”
“這是出來放個風,兄弟們一個月後再見!”
懷念裡面的生活,迫不及待的還想進去!”
“人家只是捨不得裡面的生活罷了,三餐準時,準時睡覺準時起床。”
“這個人其實想說,裡邊的伙食太好,裡邊的鄉親太親,捨不得出來。”
“11個月不夠一年,這是要湊個整數啊!”
“這是 與監獄結下了不解之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