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2萬買賓士, 簽完合同就被銷售開出去撞了, 4s店: 自己認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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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子名字叫作周女士,她很憤怒,甚至說了一句,我當時殺他的心都有了,為什麼她會如此的憤怒,她想殺的人到底是誰呢?其實這也是她四s店裡面的一件事情,讓她覺得非常的憤怒,原來她當初買了一輛車,車的價格在32萬元左右。

在3月20號的時候,她就到四s店裡面去交車款,要買這個車給提下來了,本來喜提新車是非常開心的一件事情,但是那個時候,她的車被四s店的銷售員給弄壞了,她就一下子遭遇了很多倒黴的事情,周女士當時在交車,確認單上籤了字,簽字的時候,她也沒看到車,當時也沒想到自己的車,竟然會被撞得這麼爛。

她辦完所有的手續,一切都皆大歡喜,馬上就要提車的時候,她終於來到交車區域了,沒有想到就在下一刻,讓她始料未及的一幕就這樣發生了,當時這個工作人員帶她上了車,並且給她講解了一下這個車的情況,然後這個人又說了一句,外面的車比較多,先幫她把車給開出去吧,而當時周女士心想,這大概是個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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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她開到停車場就行了,結果沒想到,這個業務員不知道是不是對車不熟的,她離開去外面,正好是一條環形公路,這條公路上面車來車往、人流如織,這個時候,周女士這個車一不小心就跟另外一輛車發生了碰撞,她這件事讓周女士非常的憤怒,然後就找了她們的客服,銷售經理等眾多人進行一個溝通。

但是她溝通的時候,就覺得非常的糟糕,說這個事情本來就是業務人員在交車流程上存在一定的過錯,否則根本就不會造成這樣的一個局面,所以說這個時候,周女士就認為,四s店必須要為了這件事情買單,而後來,周女士又開始評估這個中間折損的價值,想知道她這個車到底是花了多少錢為了維修,但是她的評估和著對方的評估是不太一樣,當時其實周女士認為,她自己並不是不講道理,她想要提出第三方來評估價值,然後來進行一個賠償。

但是這個四s店怎麼都不願意同意,她表示說在交車確認單上籤了字以後,周女士來到了車上,跟著銷售人員進行一個所謂的介紹,隨後她在開車出門的,這個銷售的經理則認為,在她把這個車給開出門之後,交車手續就算是完成了,再後來發生的一系列事情,就跟四s店無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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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們認為,她們並沒有任何過錯,如果周女士非要為這件事情硬槓的話,那麼請她走法律程式,現在全部簽收完畢,她還想為這個事情做出任何的一個盤算,而大家都不願意下交車單,並且也沒有完成對車輛的控制,還不處於實際掌控的狀態的話,那麼這就意味著這輛車,其實還不屬於她自己實際交付的情況。

所以說現在,四s店還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她不代表有一種授權行為,只要在交付前的行為中,出現了任何的交通事故,四s店都應該承擔責任,其實在這件事情裡面,大家都可以看到,雙方都是有一定的過錯。

而這個過錯不應該由雙方里面的哪一方獨自來承擔,都是很不對的,所以說現在最好的方式,還是讓四s店給周女士方面賠禮道歉,並且給周女士一些賠償,這應該就算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局面了,不過以後,要是遇到這種四s店裡面提車的情況,最好還是自己親自去開車出門,就不要假手於人的,別人開車可能還真的不是這麼好。

好了,大家對於女子32萬買賓士,簽完合同就被銷售開出去撞了,4s店:自己認栽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