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實施後,時速144不扣分是鼓勵飆車?這5點告訴你

4月1日,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具體的辦法文章很長,給大家總結為以下5點,供參考學習。

1、時速144以內不計分是鼓勵飆車?

新交規中規定,超速20%以內不記分,超速20%-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於是就有開玩笑不嫌事大的博主,說這是鼓勵大家飆車。這裡要說,千萬別聽有些人瞎忽悠,這可不是鼓勵大家飆車!

這條修改,是為了減少由於限速導致超車發生的危險情況,試想你正在超車,又趕上了限速攝像頭,連忙剎車減速,這樣其實是非常危險的行為,這時候,提高免罰的區間,正是為了減少危險,而不是鼓勵大家飆車!

2、高速“龜速”行駛也罰款!

在許多人眼中,會把開快車和危險劃等號,但是在高速上,如果速度太慢,不僅會影響出行效率,還會增加行駛的危險性。新交規中,把低於道路限速也列入了罰款專案,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也會被扣3分。

3、加大開車加塞、使用手機罰款力度

惡意加塞和開車途中接打電話可以說是大家最痛恨的事了,在新交規中,這兩項也是被加大了處罰力度,都會被扣3分。

4、減少罰“12分”專案,放心大膽開!

在執法的過程中,也有一些特例,比如說遮擋號牌,是要被一次性扣完12分的,對於許多意外發生的司機來說,這個處罰就有些過重,於是在新交規中,就減輕了這部分的處罰力度,改為扣3分。對於不按交通標識行駛,扣分也從3分變為了1分。

還有未按規定時間審車和不繫安全帶的處罰記分也都調整為1分。而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等不再記分。

5、買分賣分最高罰10萬!

平時許多不開車的司機可能都想著靠12分掙點零花錢,車車提醒你:這個想法很危險!新交規明確規定針對買分賣分以及組織他人實施買分賣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行為,最高可以被處以10萬元的罰款。

當然,如果不小心分被扣超,也不用太著急,學交規或者參加交通公益活動可以額外加6分的系統福利,可一定不要忘記哦!

最後,也是提醒各位老司機: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新車守規範,幸福把家還!

本文來源於 汽車之家車家號-1024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