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買個兩百多萬的車,竟然空調都沒有!”

“買個兩百多萬的車,竟然空調都沒有!”浙江杭州的毛女士花220萬買了一輛保時捷跑車,開回家後發現這臺車的空調是壞的。毛女士重新把車開回4S店,工作人員說是空調的壓縮機有問題,隨後工作人員重新預定了空調的壓縮機,並且承諾可以贈送保養和延長保期,但毛女士沒有接受。毛女士堅持退車的理由是門店在銷售車子的時候存在欺騙行為。毛女士在與工作人員溝通時發現,其實這臺車在她買車前一個月就檢測出空調壓縮機有問題,當時是做了加氟處理,但是門店在售車的時候似乎刻意隱瞞了這一點。毛女士說門店在交車之前,在付款之前都沒有跟自己提有關這個問題的任何一個字。

網友:“買個兩百多萬的車,竟然空調都沒有!”

但是門店的王經理否認了這一點,她說壓縮機有問題是在毛女士車子離場以後,回來檢查才知道的,之前添加了氟,售後那邊就已經確認這臺車子的空調就已經達到不再洩漏的合格的標準。王經理又說,在最終節點之前,門店會把這臺車子發生的所有問題都跟客戶一五一十告知清楚,並且落實到相應的檔案、協議上去,這個毛女士現在手頭上也都有一份。

從當時的協議看,當時對在這臺車進行檢查時,發現空調沒有製冷劑,沒有漏點,另外一根雨刮器噴水管有些堵,這些都在協議中有所表示。協議裡也有一句話:車輛已經經過了必要的維護,包括但不限於新增冷媒在內。

網友:“買個兩百多萬的車,竟然空調都沒有!”

毛女士說她這個檔案是在她付了錢之後才拿到的,當時自己也沒有仔細看。然後她又說了一個重點,她說交車那天,銷售就讓自己先簽了一堆的“法律文書”,簽完之後再帶她去看車,這等於沒有驗車就強行讓自己簽了買賣合約。而銷售解釋沒有先驗車的原因是當時天在下雨,在屋裡把合同之類的先簽完。毛女士說:“先給我埋個坑,然後再讓我往裡跳,然後再給我車,這種車我不要,本身就是有問題的車,是在你們門店這裡發現的問題,那我可以選擇不買。

你為什麼讓我簽了字交了車,這個變成了我的售後了!”先把這個事情的頭緒理一下:門店的做法:1、售車前對這臺豪華車做過檢測,發現問題有2個,一是車的空調沒有製冷劑,二是車的雨刮器噴水管有點堵。之後對車做了維護,並且給空調加了製冷劑。

2、售車時讓顧客簽了協議等,協議上寫明瞭驗車時車輛存在的問題。但在問題一欄只寫“車輛存在雨刮器水管堵塞,需要換雨刮水管”,而對於空調沒有製冷劑,寫的是“車輛已經經過必要除錯維護包括但不限於新增冷媒在內”。

3、售車時是先簽協議,再看車。

毛女士認為:門店隱瞞了車子的問題。車子空調洩漏的問題事先就存在,本身就是一輛問題車,但是門店讓自己簽字交了車,就把這個變成了售後的問題,這明顯是給自己挖個坑,讓自己往裡跳。

網友:“買個兩百多萬的車,竟然空調都沒有!”

那麼毛女士的說法有沒有道理,門店的做法是否涉嫌欺瞞消費者?焦點是這個空調的問題,門店認為已經事先告知,進行過加氟處理(新增冷媒)。理由是門店之前給毛女士的協議上面所寫:車輛已經經過必要的除錯維護,包括但不限於新增冷媒在內。

但是看了這段話,沒有人會認為門店是在說空調有問題,這只是一個正常維護而已。因此,也難怪毛女士不會認同。反過來說,如果當時門店說這個空調的壓縮機有問題,毛女士是斷然不會再買這臺車的。

網友:“買個兩百多萬的車,竟然空調都沒有!”

所以,無論如何說,門店在銷售的這一環確實存在缺陷。雖然門店說,關於空調洩漏的問題,他們也是在毛女士買好車出了問題後才知道的。也就是說門店事先知道了車子的空調缺乏製冷劑,但並不知道缺乏製冷劑可能是空調洩漏。這是門店銷售的一個不足,畢竟對於200多萬的豪車,任何一個細節都應該明確告知消費者。

顧客要有足夠的知情權。所以在這裡,我支援毛女士的訴求:退車,或者換車。這裡,也給購買價格昂貴商品的消費者提個醒,第一步先驗貨再籤協議,第二步看清協議上的每一點尤其是涉及商品質量的。比如這臺豪車,為什麼協議上會有“車輛已經經過必要的除錯維護,包括但不限於新增冷媒在內”,這個“不限於冷媒”就是一大問題。此時,就要來第三步:要求銷售方做出必要的解釋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