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腳踏車也算酒駕?那酒後在車內休息算不算呢?專家這麼說

上週的10月11日,海南海口一則訊息引起了網友的廣泛熱議。一男子在酒後騎腳踏車路過路口的時候被交警攔下,認定為酒駕。而該男子則與交警爭辯稱:“喝酒騎腳踏車怎麼了?我又不是開機動車”。而隨後民警將其帶去進行了血液酒精測試,血液酒精濃度達到了112mg/100ml,已經達到醉酒標準了。

最終的結果是該男子批評教育並被罰款50元。這件事在網上可以說引起了軒然大波,一時之間各種觀點層出不窮。但是事實上酒後騎腳踏車被判酒駕罰款這個事是確確實實有依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駕駛腳踏車、三輪車、電動腳踏車不得醉酒駕駛。那名男子的血液酒精濃度達到了112mg/100ml,已經達到了條例當中醉酒駕駛的標準,而且這種行為也確實有一定危險(多數是對自己而言)。所以被罰的並不冤。

腳踏車酒後駕駛都要被罰款,我國對於酒駕的查處力度可見一斑了。而在之前河北石家莊還判過另一個案子,起因是因為段先生喝了酒之後在車內休息,由於音響開的太大聲影響到了周圍群眾,群眾報警了。而民警到了現場之後發現段先生在車內休息,懷疑酒駕,就給他拉去做了酒精測試。結果酒精濃度高達159mg/100ml,已經超過50%的醉駕標準了,就直接被吊銷駕照以醉酒駕駛處理了。

被處罰之後覺得很冤枉的段先生選擇了上訴到法院解決,而最終法院也判決了段先生沒有酒駕,撤銷了酒駕判決書。

到這裡似乎才符合常理,酒駕二字的關鍵點在於“駕”字,如果沒有駕駛,怎麼能算得上酒駕呢?

有一些地方交警認為只要在主駕駛位上休息,就有駕駛的嫌疑。而也有的地方交警認為只要喝了酒在車內啟動車輛,就算是吹空調也有駕駛汽車的嫌疑。但是最終實際的判處當中,最為重要的還是車輛究竟有沒有發生位移。

無獨有偶,今年二月發生過的另一起關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新聞也引發過討論。江西交警查處酒駕過程中發現一名男子戴著頭盔推著摩托車,滿身酒氣的走過來,被交警攔下後那大哥堅持聲稱是推過來的,沒有騎。但是這哪能不引起人懷疑呢?交警肯定不信啊。

調監控後發現那大哥真是徒步推了幾公里走過來的……

汽車作為第二個家,酒後在車內休息肯定是沒有問題的,不過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阿貴哥還是建議各位車友們喝了酒之後不要坐在主駕駛位,以避免交警誤判,少些口舌之爭。不知道您是不是也這麼認為呢?

本文來源於 汽車之家車家號-阿貴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