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多地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變化, 合法上路要“3不改”

電動車、電動三輪車是駕駛比較簡單,使用成本比較低,但實用性又很高的交通工具,如今在道路上很常見,不過,電動車、電動三輪車也有缺點,就是安全防護性較差,發生交通事故相比汽車,會有更大的人身傷害,因此,從源頭減少隱患,降低事故發生就很重要。

11月1日起, 多地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變化, 合法上路要“3不改”

想要從源頭減少隱患,就要從車輛入手,雖然電動車、電動三輪車的安全性不算高,但能夠出廠的車輛,一定在安全性上是有基礎保障的,但是,一些車主的違規改裝,破壞出廠安全性保障,加大隱患,而對於這種行為,各地也加強管理,給予加裝行為“立規矩”。

11月1日起, 多地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變化, 合法上路要“3不改”

電動車、電動三輪車比較常見的改動,就是為車輛增加車篷、遮陽傘等裝置,小行家在刷影片,看到一位車主駕駛的加裝車篷,前方視野嚴重遮擋,而三輪車的時速一般都在30~40公里/小時,快速行駛,更容易導致事故省,因此,交警提醒電動三輪車的車主,為了安全拆除車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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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為了車輛的安全行駛,在11月,廣東中山啟動為期一個月的“摩電”違規治理,對於車輛上路違規行為,要加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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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中山,11月還有包括安徽合肥、河北邢臺、石家莊等多地,都啟動電動車的治理,除了對於無牌、未戴頭盔、闖紅燈等治理,改裝也是查處重點方向。

那麼,隨著多地加強管理,電動車、三輪車合法上路要做到“3不改”,除了上面提到的車篷、遮陽傘的改裝,還有2種改動,同樣具有安全隱患,而且多地也在查處,車主注意了。

1、 不改最高設計時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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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絕大部分交通工具,都有最高設計時速,這樣的目的就是為了時速能在安全可控範圍之內,保障車輛的安全性,比如新國標電動車,最高設計時速就是25km/h,作為非機動車,這也是允許生產、銷售、使用的最高時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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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總有商家、車主不滿意新國標時速,對於時速進行改動,但小行家就看到,近期有媒體報道,有經銷商銷售20輛非法改裝電動腳踏車罰4萬、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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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上虞公安也曾通報過一個案例,新國標電動車太慢,擅自解除限速裝置,電動車經銷商被罰30000元,關於時速改裝其實經常看到,在11月各地嚴查,這種情況不要再有。

當然,除了新國標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等等,都有最高時速要求,車主和商家都不要隨便去改動。

2、 不改車輛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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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的結構設計不僅是為了美觀,每一種結構設計的存在,都會考慮到車輛的安全性,而如果結構被肆意改動,就很有可能破壞原車出廠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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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口通報多個電動車商家被處罰,小行家進行了解,基本都是因為改變車輛的結構被處罰,常見的包括後座加長,加裝儲物箱、加裝防護支架等,讓車輛的外形結構發生較大改變,因此,多個商家也被處3000元~8000元不等的罰款。

11月1日起, 多地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變化, 合法上路要“3不改”

以上就是電動車、三輪車關於改裝的“立規矩”,常見的包括“不改車篷、不改時速、不改結構”的“3不改”,不僅是11月要注意不要改,以後車輛上路,都不要改動,另外,上面雖然只提到了改裝對於經銷商的處罰,但實際上,如果駕駛存在違規改裝的車輛,也會有相應處罰的。

駕駛改裝電動車(非機動車)處 罰

11月1日起, 多地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變化, 合法上路要“3不改”

以北京為例,對於駕駛拼裝、改裝的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車輛予以收繳。

駕駛改裝電動車、電動三輪車(機動車)處罰

11月1日起, 多地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變化, 合法上路要“3不改”

對於駕駛改裝屬於機動車性質的電動車、電動三輪車,依據相關規定:會被扣六分以及罰款五百至一千元,並扣留車輛,責令其消除違法狀態。

小行家總結

11月1日起, 多地電動車、三輪車上路有變化, 合法上路要“3不改”

電動車、電動三輪車作為道路交通參與者之一,為了上路更安全,現在都是“雙管齊下”的管理模式,上牌、戴頭盔、不闖紅燈、不逆行是針對“駕駛人”的安全管理,而不改裝是針對於“車輛”的安全管理,而所有的目的,都是為了大家行駛安全、道路安全。

那麼,對於電動車、三輪車“3不改”您有什麼看法,也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