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都同情張玉環及家人,很少有人同情受害者及家人的呢?

真正的傷痛者是不願把自己的傷痛去大肆訴說的,只會一個人默默承受。因為,能夠說出來的痛苦,已然不算痛苦了! 或許張玉環的事蹟吵得越熱,受害者家屬的心就越痛吧!本來已經埋藏在最深處的傷痛又一次被挖了出來,卻無處可說可訴!

死者家屬為什麼要說對不起,自己的小孩不明不白死了,當年的兇手現在王者歸來,怕遭到報復。為什麼要搬走?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惹不起躲得起。如果張玉環確實是清白的,其實最值得同情的還是張玉環,若是兇手就另當別論啦,受害家庭雖失了兒子打擊確實傷心,但還可以再生,至少家還在!如張玉環不是兇手卻被冤枉坐了26年牢,在監獄中的苦楚就不言自明瞭?一個被冤枉而導致妻離子散, 父亡不能從孝,家也散了。這樣的人生磨難其實比起受害人失子還痛苦得多!

為什麼都同情張玉環及家人,很少有人同情受害者及家人的呢?

因為大多數人都有一種同情壞人的罪惡基因在作怪!你看看,只要是有壞人出現就會有一大堆人去尋找他為什麼變成壞人的原因為他開脫。同時還會列舉他有什麼優點來為他開脫。一旦看到有好人就開始雞蛋裡面挑骨頭,非得找出你的不完美來攻擊你。一旦有人被害就會找出你被害是因為你自己有錯這套理論來攻擊你。

太多網友都是對受害者家屬表示同情,但是,更讓網友關注的是賠償和追責,因為都害怕下一個會不會自己,因為嫌疑就坐27年牢。嫌疑無錯,但酷刑迫供就是犯法了,誰敢保證在的刑訊逼供下,誰能熬得下酷刑的審訊?所以說大眾的話題都在張身上,而淡出受害人家屬身上。

為什麼都同情張玉環及家人,很少有人同情受害者及家人的呢?

如果真不是他殺的,他的遭遇和受害者一家的遭遇同樣可憐,因為他們都是被真正的罪犯害的。如果是他殺的,這麼多年他活的目的性很強,現在他是無法定罪,但還是頭號嫌疑犯。

張玉環沒有這麼強大,一個農民而已。用點刑就招了。一個人在監獄裡再怎麼折騰,如果沒人幫他有用嗎?可以說要錢沒錢要權沒權,甚至再審律師都沒有,也沒開庭,法院關著門就結案了。縱觀整個案件過程,大家都明白權力機關只想快速結案,沒有想還原事實真相,一致本著疑罪從輕的思路走的。受害人家屬交代的過去,領導那也交代的過去,可能還算工作成績考核加分,奈何只有張玉環不滿意,沒有一個殺人犯的覺悟,不感謝不殺之恩!對受害者家屬來說最大的傷害是死了孩子,其次就是辦案機關沒有把案件辦成鐵案從而造成翻案,張玉環是兇手或者不是兇手都是傷害,要再查清已是難上加難!

為什麼都同情張玉環及家人,很少有人同情受害者及家人的呢?

美國二十世紀末最著名的命案,是辛普森涉嫌殺前妻案。 辛普森聘請了豪華律師團隊,庭審時其律師團指出警察搜查程式不合法、警察有種族歧視,導致檢方後面所有的證據都無用、無效,辛普森被陪審團判決無罪釋放。 辛普森被釋放後,竟自己懸賞捉拿殺前妻的兇手。(網友若看了後面的內容,想想還有誰能拿到賞金?) 但在後面其前妻家人控告辛普森的民事案中,辛普森被判鉅額賠償。 支付了鉅額律師費和前妻家人賠償金後,曾經土豪的辛普森一貧如洗,夥同他人入室搶劫,被抓入獄。 獄中辛普森向獄友談到,是自己殺死了前妻和那個男服務生。 但是美國法律是一案不二審的,檢方即使有證據和確定是辛普森是真兇,也不能就其殺(前)妻案再提起訴訟,乾瞪眼也沒有用。 辛普森從此就永遠逍遙美國的法外,因為這就是美國! 但中國不一樣,只要有新的證據,檢察院是可以再提起刑事控告,追究兇手的刑事責任。

為什麼都同情張玉環及家人,很少有人同情受害者及家人的呢?

法醫鑑定是他殺。殺人者有兩種可能:1是兩家有世仇,殺子報復(可能性小,因為孩子不是一家的)。2是孩子的舉動惹怒大人,大人失手重創致死6歲孩子,被4歲孩子看見,然後殺4歲孩子滅口。(孩子玩耍走不遠,近鄰可能性大)。

不管怎麼說,他雖然被釋放,疑點重重,應成立專案組,對兩小孩被殺一案,進行重新審理,兩小孩被他人的害已無疑,此案範圍小,易查,甩證據不足,不能說明嫌疑人不是兇手,喊的越大,往往越是真兇。

為什麼都同情張玉環及家人,很少有人同情受害者及家人的呢?

張玉環是無罪釋放,但不是解除嫌疑。村裡的每個人都有嫌疑,但不是罪犯。 失去小孩的兩家值得同情,但因此無辜造受到傷害的張玉環,由於無辜而被關注的更大,就是人們追求真相的心裡體現。一句話: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