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去世後,胡適想接濟陸小曼,卻提了3個條件,讓她難以接受

徐志摩去世後,胡適想接濟陸小曼,卻提了3個條件,讓她難以接受

提起民國時期,就繞不開那些名媛們,當初正是接受新思想的潮流,她們腹有詩書氣自華,有著自己的堅持和理想,讓很多人為之著迷。而陸小曼在當時是絕對的民國名媛,出生名門世家又是獨身子女,使得她的婚事炙手可熱。

她的第一段婚姻是家族包辦的,父親給她選了王康,一個門當戶對的人,這符合家族的利益,但陸小曼是快樂的嗎?她與王康開始時互相有新鮮感,兩人保持了半年左右的蜜月期,但隨後王康被調到了哈爾濱工作,要陸小曼一起跟過去。

徐志摩去世後,胡適想接濟陸小曼,卻提了3個條件,讓她難以接受

而陸小曼她在那邊待了沒多久就被哈爾濱的冷天氣打敗回到了上海,兩人開始了分居。分居期間王康因為工作繁忙不得不冷落了陸小曼,時間一久,就導致她心中有很大的怨念,而王康為了安撫妻子,找來了同學徐志摩過來陪她。

不曾想這竟然是引狼入室。同是接受新思想的潮流即有才華,又是一身浪漫主義的徐志摩和有才氣又會畫畫的陸小曼兩人碰撞出了激烈的火花,迅速墜入了愛河。但這時的陸小曼已經懷上了王康的孩子,為了和徐志摩結婚,竟是不惜打掉了孩子,與王康恩斷義絕。

徐志摩去世後,胡適想接濟陸小曼,卻提了3個條件,讓她難以接受

而這時王康再也不可能和陸小曼保持婚姻關係了,二人登報離婚。後同年,也就是1926年,陸小曼成功和徐志摩結婚。他們兩個的婚禮當時可謂是轟動一時,幾乎把當時的才子名媛都請來了,甚至請來了胡適擔任了他們的主婚人。

這場婚姻辦的是轟轟烈烈,但是並沒有得到家中長輩的支援。徐家雖然鉅富,但不認可陸小曼,覺得她已經嫁過一次了配不上自家,陸小曼的父親則是對女兒反抗自己的意見感到憤怒。雙方父母都停止了對他們經濟上的支援,這為後來陸小曼窮困潦倒埋下了伏筆。

新婚燕爾最是溫馨時,他們兩人婚後確實恩愛了一段時間,但新鮮感過後就是生活中瑣事煩擾了。陸小曼出生名門,是家中最嬌寵的,唯一的女兒。而第一任丈夫又是軍中新貴,兩邊在物質上那都是竭盡全力給她最好的。

所以導致她根本就沒有價格這個概念,揮霍成性。在嫁給徐志摩後,家中雖然斷了經濟支援,只能靠徐志摩打工來維持,但生活的格調不能降低,吃穿用度以前是什麼標準,現在還得是什麼標準。

而且陸小曼自己自恃清高,不願意出去打工,家裡的經濟壓力就全壓在了徐志摩一人身上,為了養好這朵“菟絲花”導致徐志摩不得不身兼數職。後期陸小曼因當年打胎落下了病根,被病魔纏身,不得不食用大煙來鎮痛。

但大煙豈是隨便可以碰的,這東西會讓人上癮,在當時又是極貴的。在後來徐志摩飛機失事,不幸離開了人世,陸小曼的生活一下子就困難了起來,幸好當時當時另一人的出現,讓陸小曼有了喘息之機。

那人就是翁端午,他是徐志摩夫婦的好友,又有一手好醫術,用大煙陣痛就是他告訴陸小曼的。徐志摩去世後,這兩人的關係開始變得不一般了,後來陸小曼更是直接與翁端午同居了。這讓徐志摩以前的好友,也是他們的主婚人胡適感到難以接受。

所以胡適想要接濟陸小曼,讓她迴歸到正常的生活中來,不要再被世人所漫罵,同時也是為了昔日和徐志摩的友誼,不願他的遺孀在受此委屈。所以為了更好的幫助陸小曼,胡適提出了三個要求,只要陸小曼可以做到,他馬上就出錢將陸小曼送到最好的醫院去。

這三個要求就是:

1.戒大煙;2.斷了和翁端午的聯絡;3.搬家到南京去,在那裡定居。

從這些要求裡可以看出,胡適是真的希望陸小曼好,提的要求都是為了陸小曼在考慮。但很可惜,陸小曼聽完後直接就拒絕了。

陸小曼自幼便接受了新思想,心中有才華。在普通人吃不飽,穿不暖的時候家境殷實,沒有過過苦日子,哪怕後來被病魔纏身也沒有抹去她那一身如梅花般,傲立的氣質。而胡適提的要求卻是從行動和精神上給她打上了一層枷鎖,也許在陸小曼看來這才是嚴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