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蘭給顧二叔納妾,憑什麼!

明蘭給顧二叔納妾,憑的是什麼?多個女人,就不怕給自己添堵?難不成,憑的是顧二叔鋪天蓋地、波濤洶湧的愛?

明蘭給顧二叔納妾,憑什麼!

我一看網友們的評論就樂了,這不跟我當初讀《浮生六記》時一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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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復在《浮生六記》的首卷《閨房記樂》中,就寫了妻子陳芸主動為他納妾之事。陳芸“痴心物色”,要求還挺高,須得“美而韻者”。美已經不容易了,還得有氣質,這是偵探挖掘明星的節奏啊。

這個高門檻,可不是陳芸的緩兵之計。因為第二年,她就找到了憨園,一個被沈復形容為“一泓秋水照人寒”的風塵女子。又是結為姊妹,又是以翡翠釧相贈。

後來“憨為有力者奪去,不果。芸竟以之死”。因為替丈夫納妾不成功,而導致舊疾發作,一命嗚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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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的明蘭也好,真實的陳芸也罷,這麼主動替丈夫納妾,真不怕嗎?說實話,在古代,妻子還真不怎麼怕。

這就得從妾的來源開始說起了。《說文解字》記載:“妾,有罪女子……從,從女”,即刑具。甲骨文的妾字長這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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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刑具夾身的女人,最早從哪兒來呢?早期部落混戰,戰敗一方的女性被俘,只能任人宰割,淪落到“妾”的命運。所以,天然地,妻子便凌駕於妾之上。

妾最開始只是一個戰利品而已。即便後來文明進步,妾的來源發生變化,但妾的物品屬性一直沒有改變。《禮記》說,“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唐律·戶婚》也規定,“妾通買賣”。說到底,妾只是夫妻共有財產。就妻子而言,一個物件兒,犯不上跟它較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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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能被這樣隨意處置的妾,多是歌姬舞女出身的賤妾之流。正常人家出身的良妾,地位要稍微高那麼一丟丟,畢竟在官府登記了妾書,也算經過“正當程式”了。

更何況,當時法律對妻子的地位,給予了強有力的保護。唐代嚴禁妻妾失序,“諸以妻為妾,以婢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為妻,以婢為妾者,徒一年半。各還正之。”寵妾滅妻這種事兒,犯下可是要坐牢的,完了還得各歸各位。男人就算是大豬蹄子,也不至於真的比豬還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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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小說常有平妻一說,這不就是翻身的證據?翻身,不存在的!平妻,最初是商人在外管不住自己的產物,既沒有律法認可,也不被主流社會接受。活著入不了族譜,死了祖墳一塊地也分不到,其實就是啥也沒有的情婦而已。

平常人家尚且一山不容二妻,那帝王之家的東宮西宮是怎麼回事?說到東宮西宮,最著名的就是東宮皇太后慈安和西宮皇太后慈禧了。其實,我們只要稍一留神,單從字面上就能看出關鍵。兩宮都是皇太后,而非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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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這種名義上的對等,其實是皇帝對自己生母的孝順。但這種孝順,也只能在滿足嚴格的條件之後才能實現,一是丈夫過世,二是正妻自己沒兒子或者兒子沒坐上龍椅。就算貴為皇帝,親生母親聖母皇太后的地位,照樣在母后皇太后之下。總之,一日為妾,一輩子都再難抬頭了。

不論是妻是妾,終究沒有一個女人贏,大家都是受害者。早些年,在蘇童的《妻妾成群》裡,在張藝謀的《大紅燈籠高高掛》裡,在迅哥兒主演的《橘子紅了》裡,還能看到對這種傷害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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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19年,封建禮教已經離我們遠去,但傷害還在不在呢?放眼望去,全是大女主的崛起,甜寵劇的泛濫。女性的處境變得更好了麼?近些年的文學或影視作品,似乎都不再感興趣了。

這是不荒不慌的第3次推送,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