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改裝後就不能享受“三包”消保委調解延保3年

最新修訂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於今年年初施行,該規定透過擴大“三包”適用範圍、細化質量要求、降低退車換車成本、最佳化責任免除條件、創新爭議解決機制、加大處罰力度,積極迴應了近年來發生的汽車“三包”熱點問題。那麼,如果消費者私自改裝汽車,還能享受“三包”服務嗎?近日,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臨港分會就調解了這樣一起汽車消費糾紛。

一年半前,消費者苑先生在4S店購買了一輛家用轎車,但購買至今,車輛的啟動按鈕卻故障不斷,前後維修了5次,一直沒有修好。苑先生向4S店提出換車要求,遭商家拒絕。隨後,苑先生向江陰市消保委臨港分會投訴。

經瞭解,苑先生購買車輛後對車輛外觀、照明、音響系統進行了多次改裝,這也是4S店拒絕苑先生換車訴求的主要原因。

苑先生認為,雖然自己對車輛進行了改裝,但改裝的零部件與啟動按鈕並無關聯,啟動按鈕故障是車輛本身的質量問題,累計修理已經5次,且累計修理時間早已超過30天,已經完全達到換車或退車的條件,4S店應當承擔“三包”責任,為其免費換車。4S店則表示,苑先生的改裝會影響到車輛電器線路,同樣對啟動按鈕會造成一定影響,而且在隨車的《保養手冊》中也對改裝後不予包換的情況進行了說明,所以無法按照“三包”責任為其換車,但可以繼續為其進行修理。

臨港分會工作人員多次組織現場調解,與雙方進行了耐心溝通,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4S店邀請廠方技術專家進行故障排查和免費維修,並在原有免費保養期限基礎上延保3年。苑先生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消保委認為,此糾紛中,消費者購車時間未滿兩年,車輛仍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啟動按鈕這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5次、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天,消費者本應享受更換車輛或者退貨的權益。但消費者對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的部件進行了私自改裝,經營者可以免除對改裝後產生質量問題的“三包”責任。

江陰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追求個性需適度,私自改車有風險。消費者購車後要仔細閱讀車輛使用說明書,瞭解“三包”免責條款,避免因小失大,依法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薛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