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乞丐?“小林心如”直播間求禮物,律師:危險,涉嫌侵權

靠模仿明星在直播間索要“火箭”禮物,一個“火箭”就是1428元,短期內已經收穫了635萬個贊以及277萬個粉絲,最近一位長相酷似林心如的網紅主播衝上熱搜,她這算是網路乞丐嗎?

網路乞丐?“小林心如”直播間求禮物,律師:危險,涉嫌侵權

這名主播的網名是“小林心如”,經常打扮成《還珠格格》裡“紫薇”的模樣進行直播。小林心如和山寨版小燕子連麥,還模仿了紫薇失明的橋段,求粉絲給她刷火箭治眼睛。“紫薇直播賺錢求火箭治病”,有種穿越既視感,也有點毀形象。

小林心如還“打敗”了網紅孫一寧。在一次直播中孫一寧與小林心如進行PK連麥,網友們發現孫一寧居然沒有小林心如好看。PK時小林心如依然穿著旗袍模仿紫薇,孫一寧則是印花短袖、一頭長髮披肩,完全是古裝與現代兩種不同風格的美人。一個賣慘一個高冷,兩人一開始人氣懸殊,但最後還是小林心如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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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心如展現了自己的演技,說哭就哭,淚汪汪地用紫薇腔說:“什麼才能治好我的眼睛,讓紫薇來告訴你,除非火箭,或者嘉年華。”結果一個大哥給她刷了一個火箭,紫薇當即“復明”了,以至於“紫薇被榜一大哥治好眼睛”都成了一個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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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認為她展示了才藝,大家給她刷禮物無可厚非。也有網友認為她裝可憐要禮物,就是網路乞丐。甚至還有網友表示擔心,這種行為會帶偏青少年的三觀,認為只要長著一張明星臉,就可以不用奮鬥靠臉靠模仿吃飯了。那學習還有什麼用呢,整容化妝成明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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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粉絲的網友很不理解粉絲的打賞行為,明明自己月入三千吃著泡麵,還給月入過萬的主播打賞。人家表面上是在哭,但內心裡並沒有感激你,還會罵你傻。有那個錢,還不如孝敬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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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心如的走紅還引發了網友們對“模仿秀會侵權嗎”這一話題的討論。有網友留言:“正常的模仿是可以接受,但是以頂著小林心如名字的id開直播,過度消費人家的經典角色,並且明目張膽直言想上熱搜、向粉絲索取直播禮物以滿足自己的私慾難道還不算侵權嗎

網路乞丐?“小林心如”直播間求禮物,律師:危險,涉嫌侵權

還有網友表示:“模仿林心如的角色可以,但是為什麼id取為小林心如呢???還在直播間明目張膽要錢,已經構成了侵權。那麼喜歡紅為什麼不走正道非要走歪門邪道。靠實力掙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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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心如”的網名明目張膽地用了“林心如”的名義,她所展示的才藝,完全利用了“紫薇”的形象。如果沒有這個背景,還會有人關注嗎?她的行為,算不算給林心如抹黑?打著明星的旗幟給自己賺錢,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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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表示,“紫薇”是電視劇中的角色,小林心如模仿的物件實際還是林心如所表演的形象,肖像權仍屬於演員林心如所有。而且她的目的是獲得網友的“打賞”,屬於商業性活動,這種模仿秀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一種以不正當競爭的方式組織的商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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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模仿秀侵權的案例很早就有了,在一檔綜藝節目中,藝人王祖藍因未取得版權方授權cosplay“葫蘆娃”而吃了官司,最後被告安徽衛視和世熙公司賠償上海美術電影製片廠10萬元經濟損失及2000元合理支出。

網路乞丐?“小林心如”直播間求禮物,律師:危險,涉嫌侵權

靠表演才藝賺錢不可恥,但如果是利用明星的身份賣慘求可憐,當作賺錢的手段,還可能引起誤會給別人的名聲帶來影響,那就得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