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2位女知青,先後懷上房東的孩子,一人流產,一人離婚

1967年,北京知青程幼芬,下鄉來到陝北高原上的太古村。生產隊隊長拿著一張名單,先念村裡人的名字,再念知青的名字。唸到名字的村裡人需要把知青領回家。輪到程幼芬時,隊長先是念了王全民,後又唸到程幼芬和沈小蘭。只見人群當中走出一個黑臉小夥,衝著兩人說:“跟我來”!

程幼芬和沈小蘭是同班同學,兩人關係特別好。插隊前,家長叮囑他們說,“到了陝北,最好不要拆散,互相做伴”。和生產隊長打了招呼後,兩人被安排到了王全民家。這是一個五口之家:王全民,父親,母親和兩個妹妹。

來太谷村插隊的知青,算上她倆共有11人,基本都是初中生。年齡小,不懂事,經常給惹麻煩。太古村所在的雙閣公社,逢集會有廟會,吸引了附近幾個村子的社員和知青。知青間經常因為兩三句話不對付,就大打出手。有時候,知青還會偷社員的雞、狗拿到集市上賣,或者直接拉到林子裡開小灶。

11個知青,除了程幼芬和沈小蘭,還有兩名女知青,另外兩個人也住在一起。4個女知青比較老實,和那8個男知青不對付。王全民母親得知後,對程幼芬和沈小蘭說,“你倆在家吃飯吧,別去吃知青灶了。”

後來,王全民幫著他們,在自己住的東窯洞內盤了一個土灶。期間,王全民忙前忙後,完全沒讓兩個姑娘插手。透過此事,程幼芬和沈小蘭明顯能感覺得到。自從生產隊長分完組,王全民就一直表現得很熱情。盤灶臺,挑水,磨刀,修钁頭,鐵鍁。想到的,想不到的,都被王全民搶著幹了。兩個女知青過意不去,謝他,王全民笑笑說,“沒事,閒著也是閒著”。

然而,沒過幾天,王全民就閒不住了,有人要給他介紹物件。

陝北結婚早,以王全民二十五六歲的年紀,早該有孩子了。其實,早幾年,王全民確實結過一次婚。但是女方不能生育,最後以離婚收尾。眼看著王全民的年齡越來越大,母親又著急給他介紹物件了。

故事:2位女知青,先後懷上房東的孩子,一人流產,一人離婚

圖:知青

第一個物件,20歲,也結過一次婚,丈夫死了。結果,王全民連媒人都不願意見。他父母也認為女方命硬,克男人,就沒有勉強王全民。第二個物件,24歲,是個姑娘。上過學,眼光比較高,挑來挑去,把自己剩下了。王全民父母覺得這個姑娘不錯,滿口向媒人答應了下來。

那天,說好在隔壁村的媒人家裡見面。一大早,王全民的父母就去叫王全民起床,還給他準備了一雙新鞋。日上三竿,王全民還沒起床。他爹氣地蹲在院子裡面罵,“睡,睡,睡,二十五六歲的人,還不想著結婚,怎麼想的?”沒多久,王全民起床了,他披著衣服,扛著一把钁頭出門幹活去了,完全不理說媒的事。就這樣,第二樁婚事吹了。

後來,程幼芬撞見王全民,問他,“讓你去相親,你怎麼不去?”王全民說,“當地的女人跟你們比,一點意思都沒有”。初中畢業的程幼芬,哪聽過這樣的虎狼之詞,臉不由得一紅,“胡說”。結過一次婚的王全民,根本不害臊,繼續說,“我說的是真的,當地女人沒見識,打扮得再好也是一幅土樣。不像你們北京學生,不打扮都順眼”。

程幼芬打趣地說道,“那你乾脆找個北京的知青算了!”說到這裡,王全民卻把頭低下了。過了片刻說,“見了面,事情成了,就要在你們住的東窯裡面辦喜事,得把你們攆走。我不想讓你們走,乾脆不去見面”。王全民不經意的一句話,讓程幼芬心中吃了一驚。她和沈小蘭只知道王全民喜歡和他們接近,卻沒想到還有這樣的心思。

自從上次和王全民深入交談了一次後,程幼芬漸漸對王全民有了一種特殊的感覺。更何況,十七八歲正處在情竇初開的年齡,程幼芬的芳心很快就被王全民俘獲。該發生的,不該發生的,都在這個陝北的小村子裡發生了。程幼芬非常清楚,她和王全明的事情,不一定都有個好結果。其中,最大的阻力莫過於程幼芬在北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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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知青正在聊天

1972年春節,程幼芬回北京探親。將她和王全民的事情,向父母全盤托出。果不其然,程幼芬不僅沒有說服父母,甚至連他們的心也沒能被打動。二老簡直要被氣昏了,他們告訴程幼芬,“要麼和跟王全民絕關係,要麼和我們斷絕關係”。

陝北到北京,路途遙遠。一來一回,再加上中間在北京過了一個春節,眨眼間就過去了兩個月。

重回太古村,程幼芬明顯能感覺到王全民變了,在她面前總是躲躲閃閃的。過去,程幼芬每次從地裡回來,王全民總會將母親支開,偷偷地親上一口。然而,這次從北京回來,每次親熱時,王全民總是很勉強,很做作。這讓程幼芬非常納悶,怎麼回事?

沒過多久,沈小蘭就解開了程幼芬心中的疑惑。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沈小蘭,翻來覆去睡不著覺。她拍了拍旁邊的程幼芬說,“幼芬,我兩個月沒來月事了。”睡得迷迷糊糊的程幼芬說,“可能是累得”。沈小蘭又說,“不是,可能有了。”隨後便是小聲地哭泣。程幼芬早已睡意全無,她急忙問,“誰的?”黑暗中,沈小蘭小聲地說道,“王全民!”

“王全民”這三個字如同五雷轟頂,程幼芬抓起旁邊的衣服就衝出了窯洞。沈小蘭看到後也追了過去。等沈小蘭找到程幼芬時,她正坐在村口的石碾上。程幼芬望著追來的沈小蘭,哽咽著說,“我和他,也早就有那種關係了。”

第二天,王全民慌了。他知道事情早晚會暴露,只是沒想到這麼快。早上,程幼芬和沈小蘭各自收拾著行李,準備從他們家搬走。而王全民就跪在門口,說什麼也不讓他倆走。最終,他們也沒搬走。搬走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弄得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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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下鄉女知青

他們做了一個決定:結婚,由王全民來娶沈小蘭!

這個決定,是由程幼芬和沈小蘭商量後的結果。程幼芬也想和王全民結婚,但是自己的好姐妹,沈小蘭,已經懷有身孕,她必須給她留一條出路。

這件事,不能怪沈小蘭,要怪就怪王全民。程幼芬和王全民談戀愛的事情,即使親如王全民父母,和程幼芬同住一張炕的沈小蘭都不知情。只是沒想到,王全民趁程幼芬回家探親的短短兩個月,竟然騙了沈小蘭。

結婚儀式很簡單,王全民家請了五桌客人,村幹部和幾名最親近的親戚。沒放鞭炮,沒貼喜對子,就連晚上也沒有允許村裡的人鬧洞房。大家很清楚,這是王全民惹下的麻煩,要儘量把事情辦得平和,不刺眼。也許是為了彌補程幼芬,王全民和沈小蘭結婚時,堅決不讓程幼芬從東窯洞裡面搬出來。

只可惜,王全民和程幼芬,以及沈小蘭間的三角戀,並沒有因為結婚而結束。

太古村,像他的名字一樣古老。村子裡面,仍然有不少舊習俗。從正月開始算,初五叫破五,忌出門,中午要吃餃子,謂之填窮。正月十二是老鼠嫁女節,孩子們晚上要躲在磨房裡,聽老鼠嫁女。正月十五元宵節,點燈籠,做麻油燈。數不完的節日。

然而,不管什麼節日,都需要家中的婦女來操持。考慮到沈小蘭是從北京來的姑娘,不懂這些很正常,婆婆也沒有苛求。但有一件事情,沈小蘭做的讓王全民的母親始終無法原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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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男知青,和本文無關

王全民結婚後沒多久,趕上大妹妹出嫁。自古以來,婚喪嫁娶講究的特別多。結婚那天,沈小蘭作為嫂子,負責給妹妹送親。按照當地的風俗,新媳婦第1天進門,不需向任何人行禮。但是,男方的村裡人有意戲耍新媳婦,這個讓她叫叔,那個讓她叫爺。

沈小蘭不懂當地的規矩,再加上當天忙暈了頭,忘記了公婆的叮囑。每次有人起鬨,沈小蘭總是在旁邊一個勁的催促小姑子開口叫人。結果,男方越鬧越起勁,小姑子被逼的不得不開口叫人。新媳婦進門時,本該討要的紅包,也被他們糊弄過去。這樣一來,顯得女方太過掉價。

王全民的父母知道後,攢了一肚子氣,指責這個不知深淺的兒媳婦逞能。可沈小蘭懷有身孕,公婆不好開口,只好講給村裡的人。話又傳到了沈小蘭的耳朵裡,少不了一頓大吵。從此開始,婆媳之間總是磕磕絆絆。

幾個月後,沈小蘭生了個女孩,婆婆就更不高興了。坐月子時,經常給沈小蘭臉色看。剛出月子,沈小蘭就抱著孩子回到了北京,一去就是半年。期間,王全民寫了好幾封信,全都石沉大海。由於聯絡不上程幼芬,王全民想到程幼芬和沈小蘭是好姐妹,同班同學,就託程幼芬聯絡。

沈小蘭剛走幾個月,王全民就開始在程幼芬面前獻殷勤。

家裡有什麼好吃的,王全民總會給程幼芬送去一份。有一次,王全民送來了一包水果糖,程幼芬氣的直接扔在了地上,“我跟你說過了,我不喜歡這些東西!過去的事情就過去了,你和小蘭好好過日子!”說完,轉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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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男知青,和事件主人公無關

這天中午,程幼芬正在燒火,王全民站在鍋臺前說,“今天晚上,我有話想跟你說。”程幼芬回答說,“不用說,我不想聽。”王全民又說,“你相不相信我愛你?”還沒有等程幼芬回話,王全民已經摸起了菜刀,手起刀落,小拇指頭已經不見了。程幼芬“哇”的一下撲了過去,哭喊著說,“你這是幹什麼?”王全民露出了一副得意的表情說,“讓你看看我是不是真心”。

受傷後,王全民既沒有去合作醫療站,也沒有叫赤腳醫生。他找了一張乾淨的布,包著草木灰和消炎藥,敷在了傷口上。外人問起時,他解釋說,“砍柴的時候,斧頭不小心剁在了手指頭上。”

王全民的這根小拇指沒有白丟,程幼芬又和他好了。

可兩人剛好沒幾個月,沈小蘭就抱著孩子從北京回來了。這時,程幼芬卻發現自己已經懷孕了。對此,她感到害怕、羞恥,陷入了深深的矛盾。當下,擺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條路:打胎。

程幼芬先是按照偏方喝藥,除了噁心,肚子沒有一點反應。後來,她專挑重活幹。運土坯,別的婦女一次端兩頁,程幼芬卻要端四頁。給地裡送糞,男人拉車都得要人推,程幼芬卻一個人硬拉著往前走。她試圖用這種超負荷工作的方式,讓自己流產。可不管她怎麼折騰,孩子都還好好的。

日子慢慢向前滾動,此時,距離程幼芬懷孕已經過去了三四個月。為了不讓別人看出來,每次出工前,程幼芬總是找來一塊白布勒緊肚子。眼看肚子越來越蓋不住時,公社領導傳達了中央下發的檔案,主題是打擊破壞知青上山下鄉的行為。其中有一條,就是對玷汙女知青的,一律嚴懲不貸。隔壁公社的一名會計,因為此事被判了15年。

訊息下達後,程幼芬一直提心吊膽。陽曆十月,程幼芬的肚子越來越大,甚至都有人起了疑心。程幼芬知道,必須做出了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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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正在工作的女知青

這天,天色還沒亮,程幼芬找了一塊布,狠狠的勒住了肚子,比之前每一次都要狠。他悄悄走出門,隨便找了一條路,低著頭往前走。一直走到下午,肚子突然傳來一陣刺痛,血開始從褲腿流出來。直到這時,程幼芬才鬆開纏在身上的布條,躺在了地上。

經過一番折騰,程幼芬流產了。但是因為失血過多,昏死在了路邊。

醒來時,程幼芬在一個村子的合作醫療站裡,赤腳醫生已經幫她止住了血。村裡的放羊老漢,把她送到這裡來的。問她是哪個村子的,她也不回答。不過,一看這個樣子,其他人也都明白是怎麼回事,就沒有追問。後來,放羊老漢把程幼芬從公社衛生院接到家裡。老伴給程幼芬煮了雞蛋,熬了小米粥。

晚上,老漢找到程幼芬說,“姑娘,你得跟我說實話,你是哪個村子的?我們心裡好有個底。萬一出了事情,我們得擔責任”。冷靜下來的程幼芬,心裡也有了打算,小聲哽咽著說,“我是太古村的知青”。老漢聽後,不禁吃了一驚,“太古村,雙閣公社,五十里路。懷著孕跑這麼遠,不要命了嗎?”

後來,程幼芬又求老漢的兒子跑一趟,去太古村把王全民叫過來。第二天天黑的時候,老漢的兒子回來了。可跟來的不是王全民,而是隊長派來的人。見到來人不是王全民,程幼芬哭了,她拼死守護的秘密,就要被人揭底了。

等程幼芬回到太古村時,王全民已經被人抓了起來。

程幼芬去找警察求情,警察說,“有人反映,他原來的老婆,就是先懷孕才結婚。結了婚,成了夫妻,我們也就不追究了。但是他還要胡來,破壞知識青年上山下鄉,我們怎麼能輕易放過?”從警察局出來後,程幼芬想到了一個主意:結婚,讓王全民娶她。

然而,想要結婚得先讓沈小蘭和王全民離婚。於是,程幼芬又去找沈小蘭商量。見面時,沈小蘭的態度冷冰冰的,也不招呼程幼芬坐下。而沈小蘭不說話,程幼芬也不知道怎麼開口。不知過了多久,兩人同時抬起了頭,發現對方都含著淚水。誰也控制不了自己,兩人一下子抱在一起,失聲痛哭。

最終,沈小蘭退讓了,和王全民辦理了離婚手續。過程很順利,公社知道這件事情比較複雜,也沒有阻攔。然而,等到程幼芬辦理結婚手續時,卻遇到了麻煩。辦事處不僅不批,反而將這件事情看成笑話。

而為了能和王全民結婚,程幼芬跑了一圈又一圈。從公社,到縣城,誰都沒法阻攔她,可誰都不願意幫她辦理結婚手續。北京家裡知道這件事情後,來信勸程幼芬,不聽,又來信罵程幼芬,也不聽。

眼看沒辦法,被逼急的程幼芬,跑到公安局前靜坐了三天。第3天晚上,有人給她遞了一封電報,是北京的父母拍來的。電報上說,“閨女,別再胡鬧了,回北京,回家。”

縣裡也知道了這件事情,縣裡的人說,“別再鬧了,我們給你解決招工指標,讓你去外地工作”。可程幼芬不願意,她只要求放掉王全民,成全兩人結婚。

一個月後,領導來檢查工作。程幼芬趁機跑到領導住宿的賓館,向領導反映情況。領導指示說:北京知青願意嫁給普通農民,立志留在陝北農村,精神可嘉,應該予以成全。就這樣,王全民被放了出來,程幼芬也和他結婚了。

婚後,公社有了招工指標,沈小蘭第一批被招走。至於她和王全民的女兒王平芳,則是留給了王全民。第2年,程幼芬又懷孕了,第3年生了個男孩。不管是親生的兒子,還是沈小蘭留下的女兒王平芳,程幼芬都視若己出。

1982年,上面發了新的檔案:給予和當地農民結婚的北京知青安排工作。就這樣,程幼芬被安排在雙閣公社當會計。至於王全民,則留在家裡種烤煙。第二年,兩人靠著工資和賣烤煙的錢,蓋了三間大瓦房。

看著蒸蒸日上的家庭,王全民的父母不止一次的警告兒子,“今後你但凡再敢有半點對不起幼芬的地方,不管幼芬什麼態度,我們先得和你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