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兩協會提醒: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

新京報訊 7月7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發布暑期消費提示: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人們對美的追求愈加強烈,化妝品市場逐漸顯現出不斷增長和低齡化的趨勢,並衍生出了兒童化妝品品類。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溼、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對於標識“適用於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或者利用商標、圖案、諧音、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包裝形式等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產品,也按照兒童化妝品管理。

據有關方面統計,我國每年至少有5000萬兒童使用化妝品,估算兒童化妝品市場份額已近50億元,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市場上,唇彩、唇膏、腮紅、指甲油、眼影、閃粉、修容膏、粉餅、粉撲等兒童化妝品琳琅滿目,一些電商還以兒童化妝品組合套裝形式銷售,銷量頗為可觀。與此同時,兒童化妝品市場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如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兒童化妝品、偽造生產廠名廠址、非法新增激素和抗感染類藥物、宣稱“食品級”化妝品、售賣的“彩妝玩具”易被當成兒童化妝品等,不利於兒童的安全健康。

暑期將至,很多家長都做好了帶著孩子參加戶外活動、享受親子互動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潔、保溼、爽身,特別是防曬功效的兒童化妝品已經列入了家長們的購物清單。為幫助廣大家長正確認識、選購和使用兒童化妝品,保障兒童用妝安全,中消協聯合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作出如下消費提示:

(一)選購兒童化妝品應注意功效類別,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使用“彩妝”。與成人相比,12歲(含)以下的兒童,特別是3歲以下的嬰幼兒,面板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對外界刺激的易感性較強、防禦能力較差,對細菌感染的易感性也較強。這些面板特點,決定了對兒童化妝品配方有著更特殊的考量,不僅兒童化妝品與成人化妝品有較大不同,3歲以下嬰幼兒與3~12歲兒童所使用的化妝品也不完全一樣。

國家藥監局釋出的《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規定,3~12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有清潔、卸妝、保溼、美容修飾、芳香、護髮、防曬、修護、舒緩、爽身;而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則僅限於清潔、保溼、護髮、防曬、舒緩、爽身。由此可見,0~3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中不包括美容修飾、卸妝等“彩妝”類別。為此,家長們不要為3歲以下嬰幼兒購買“彩妝”。如果彩妝化妝品標籤宣稱3歲以下嬰幼兒可用,則屬於違法行為。

(二)購買兒童化妝品應選擇有資質的正規商家,仔細閱讀標籤標註並核驗產品資訊,認準“小金盾”標誌。消費者購買兒童化妝品時,首先,應認真檢視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等資質情況,選擇證照齊全的正規商家進行交易,並保留髮票、收據等購物憑證。其次,要儘量選擇知名度高、消費者評價較好的品牌和產品,仔細閱讀產品包裝上的標籤標註資訊,特別是產品成分、功效、使用人群、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注意事項等。最後,要檢視產品的註冊或備案資訊,兒童化妝品一般為“妝”字號,並可透過國家藥監局網站(https://www。nmpa。gov。cn/)或者化妝品監管APP進行核對,查驗產品資訊真偽。

闢謠!兩協會提醒: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

兒童化妝品“小金盾”標誌

需要注意的是,化妝品包裝上標註“小金盾”標誌,僅說明該產品屬於兒童化妝品,與成人化妝品、玩具等產品進行區別,並不代表該產品已經獲得監管部門審批或者質量安全得到認證。

(三)家長應主動監護孩子使用兒童化妝品情況,出現不適要立即停止使用。應確保孩子在家長的監護下,按照標籤或者說明書標註的使用方式使用兒童化妝品。建議在每次使用前,都檢視一下兒童化妝品的品質情況,如檢查是否在保質期範圍內、產品性狀是否發生改變,如產品出現變色、油水分離、長黴斑等現象或是發出異味的,應停止使用。當孩子初次使用某款兒童化妝品時,建議先做個“皮試”,選擇少量、稀釋或者區域性試用等方式檢視是否會產生不良反應,如無異常,再正常使用。

若使用兒童化妝品過程中出現過敏反應或者不適症狀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反應和症狀較輕的,可用清水清洗掉面板上已塗抹的化妝品,並觀察孩子的恢復情況;反應和症狀較為嚴重或者清洗掉面板上的化妝品後未有好轉的,可攜帶該化妝品產品及外包裝到醫院的面板科就診,向醫生敘述化妝品不良反應發生的過程及詳細情況。

(四)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誤當食物攝入化妝品存在安全風險。近期,一些商家在生產化妝品時使用了某些可用於生產“食品”的原料,就藉機稱這樣的化妝品為“食品級”化妝品,暗示家長把這樣的化妝品給兒童使用更安全。事實上,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評價化妝品是否安全,需要評估其原料的安全性,同時還需要評估產品配方、生產工藝、使用方式、貯存條件等。為此,《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兒童化妝品標籤不得標註‘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在日常使用中,如偶爾少量的口紅、唇膏等質量合格的兒童化妝品被舔食入口,則不必過於擔心,因為這種攝入量較小,一般仍在安全容許的範圍內。但如果孩子把兒童化妝品誤當作食品大量攝入,則可能導致健康風險,如果出現不適症狀,要及時就醫。

要將兒童化妝品與玩具嚴格區分,切勿將彩妝玩具當兒童化妝品使用。兒童化妝品與玩具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律法規實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當前,一些包括眼影、腮紅、口紅、指甲油等組成的“兒童梳妝檯”或“寶寶梳妝檯”等產品在市場上十分熱銷。實際上,這類產品很多是由玩具生產企業生產的僅供玩偶等塗飾用的“彩妝玩具”,只按照玩具的生產標準和質檢標準進行生產、檢驗,並未依法在藥監部門完成產品的註冊或備案,不作為兒童化妝品管理。按照一般玩具產品標準生產出來的“口紅玩具”“腮紅玩具”等產品中可能含有不適宜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的物質,如安全風險相對較高的著色劑等,如果當化妝品使用可能會刺激兒童面板。此外,這類“彩妝玩具”還可能存在重金屬超標的問題,如鉛超標,過量鉛被吸收後可損害身體多個系統,並影響兒童智力發育。為此,家長在為孩子選購時,一定要將兒童化妝品與彩妝玩具區分開來。

最後,提醒廣大家長們要積極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審美觀,更多的倡導孩子追求自然美和健康美,避免孩子過分依賴於化妝品。同時,也呼籲家長們要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當權益受損時,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也可向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協組織投訴。

編輯 劉佳妮

(來源:新京報)